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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律之所以不禁槍,是因為“美國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嗎?

(2011-10-15 20:15:00) 下一個
美國的憲法修正案第二條:“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美國法律之所以不禁槍是保護人們自衛的權利。美國任何憲法修正案或釋法決定裏都沒有持槍為了推翻暴政一說。‘暴政’ 這個詞就是瞎扯,憲法第二修正案時代根本不會用‘暴政’這個詞,更不會用來說自己政府。暴政一詞是上世紀末西方用來形容某些其它國家的。美國是用三權分立等手段來防止產生暴政。五世造謠的功夫還欠火候,基本上是謠言一出立馬就被揭穿。

整篇文字故意混淆了‘自衛’ 和 ‘推翻暴政’。所舉擊斃破門而入者之類都是自衛的例子。用持槍來推翻或防止暴政是不現實的。比如加拿大,明確規定持槍隻是打獵或射擊運動,連自衛功能都沒有。英國等很多西方國家也對槍管製。難道加拿大英國比美國更容易產生暴政?再說一旦暴政了,平民持槍有個P用。幾把槍都搞不定算什麽暴政。五世騙子自己就講了個故事: 德國人民本來是合法擁有武器的,可希特勒上台之後把槍支給沒收了,以致猶太人隻能束手待宰。嘿嘿,既然德國人原來是有槍的,為啥不用槍來保護自己拒絕交槍乃至推翻希特勒?還什麽 “失去自衛武器是猶太民族的悲劇原因之一”,荒唐之至。你原來不是有槍嗎?咋會連自衛武器都失去了?既然有槍時連自衛武器都保不住,暴政一紙命令就能把槍收了,談何推翻暴政?合法擁有武器的德國人民既沒能避免希特勒上台也沒能推翻希特勒,反而是槍被希特勒不費吹灰之力沒收了,這個故事用來打五世騙子自己的耳光再合適不過了。

順便說持槍在美國是爭論已久的話題,讚成持槍的觀點並不占明顯多數。去年高院決定是5:4險勝,這是布什父子兩代總統多年經營任命了幾個共和黨大法官的結果(一般來說共和黨支持持槍而民主黨反對)。如果持槍真有預防暴政這麽明顯的好處,應該是人人支持根本不用釋法,或9位大法官一致同意。可事實是9位法官裏就有4位不信這一套,另5位顯然也不是在為推翻政府者著想。其實美國不禁槍主因是軍火公司財大氣粗,而共和黨是代表這些大公司利益的,如果政府禁槍軍火公司不高興了美國政府的財政收入會大大縮水。當然這種事不能放到桌麵上說,公開的理由是自衛防身,而反對者認為大家都沒槍更安全。總之關心的是安全自衛犯罪率等,誰有功夫象五世騙子那樣政治掛帥整天惦記著推翻政府。避免暴政什麽的都是五世騙子為了煽情忽悠上綱上線瞎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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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ahhhh 回複 悄悄話 你說這些有什麽用呢?我把禁槍換成禁移民你就明白了:已經有幾億人移過來了,然後非法移民還會繼續湧入。禁移民隻是禁後來的合法移民。這樣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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