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之命運

博主簡曆:16歲參軍,18歲參加對起自衛反擊戰。曾任野戰軍戰士、排長、中隊長、軍事教官、作訓參謀;衛星發射基地司令部參謀、副團長、處長等職。後轉業退役至山東省。
正文

撒謊的紅頭文件

(2011-03-10 22:16:13) 下一個
中央和國家發布的文件,都是貫徹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是安邦治國的良策,是斬向邪惡的利劍,是惠及民眾的春風,我們讀起來倍感親切,執行起來堅定不移。

然而,人發(2002)82號文件製定實施以來,卻引起了企業軍轉幹部的廣泛質疑。這個文件來的太遲了,使困難企業的軍轉幹部在黑暗與冰窟裏苦苦掙紮了多年;這個文件來的太被動了,直到全國鬧出了許多“亂子”,“兵臨城下”,才不得不應付;這個文件伸縮性太大,隨意解釋,橫豎都有理,貫徹起來僅憑權者的良心,執行起來長短不一、五花八門;更嚴重的是,這個文件與黨和國家的一係列轉業幹部政策不著邊,沒有一項措施與黨和國家的相關政策相銜接。
 

近十年來,轉業幹部口誅筆伐,從各個角度展開了分析批判。

本文僅就文件的某些謊言談點看法,從中窺視他們的人格和用心,以便進一步厘清企業軍轉幹部遭受不公的源頭和長期維權步履艱難的原因。

2002年8月17日,人事部、中組部、民政部、財政部、勞保部、總政治部聯合製定了人發(2002)82號文件,文件指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各項改革的深入,國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轉業到國有企業工作的部分軍隊轉業幹部工作和生活遇到了暫時困難。對此,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國家現有政策的基礎上已采取了積極措施。”如此說來,在企業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遇到的困難隻是“暫時”的,而在這個暫時期間“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還“在國家現有政策的基礎上采取了積極措施”,那麽,企業軍轉幹部根本就沒有什麽困難,上訪是無理取鬧。果真如此嗎?

企業軍轉幹部的困難隻是暫時的嗎?

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國有企業像秋風掃落葉一樣紛紛關閉、破產,政府當時打著改革的旗號,曆顏正色地砸“三鐵”,對廣大企業下崗職工不說一句話,不給一分錢,沒有任何政策,黨和國家一大摞關於軍轉幹部待遇規定的文件如同一堆廢紙,沒有一句是管用的。不少轉業幹部夫妻同時下崗,全家一塊下崗。計劃經濟時期一直是低工資,手中沒有存款,停了工資就斷了頓。做生意沒本錢;打工,勞力過剩,年齡大了沒人要。為了生存,不得不撿破爛、拾煤渣、擺地攤、修自行車。在供大於求的激烈競爭中,不僅利潤微薄,還要承受各種稅費,更有如狼似虎的亂收費、亂罰款。起早貪黑,風裏來,雨裏去,勉強溫飽。
 
一個人再苦也能忍受,五十左右的年齡,上有老,下有小。老的生病無錢治療,子女上學交不起學費,愁眉苦臉,哀聲相伴。有的妻子離婚,有的子女輟學,內心倍受煎熬。
 
取消了公費醫療,當時下崗的企業軍轉幹部同廣大企業職工一樣被排斥在醫保之外,而這個年齡正是多病期,醫藥費猛漲,有病看不起,小病拖著,大病等死。不少軍轉幹部含悲銜憤離開了這個世界。

從上個世紀90年代初到2002年8月“解困政策”出台,長達十餘年,這個十年在曆史的長河中隻是一瞬間,對於漲了工資又翻番的官員覺得很快,可對於下崗的企業軍轉幹部來說,從天上到地獄,從黑發到白發,猶如漫漫長夜!

82 號文件要把企業軍轉幹部的收入標準提高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說明他們對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前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沒有的艱難處境是知道的,有意掩蓋長期困難的事實,無非是為了推卸不良改革的責任。
 
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采取了積極措施了嗎?
 
從1990年初軍轉幹部下崗到2002年8月人事部製定解困措施,這期間除了國家相關法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製定的一係列軍轉幹部政策,其它沒有任何政策,而國家的這些法律和黨的這些政策已被“六部”不宣而廢了,時至今日,從上到下各級官員對這些法律和政策都嗤之以鼻,十分忌諱,文件中的“在國家現有政策的基礎上”指的是什麽?恬不知恥!
 
文件說企業軍轉幹部遇到困難時,“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采取了積極措施”,更是子虛烏有。

企業軍轉幹部下崗後,在煎熬了一段時間,實在揭不開鍋的時候,在等待觀望了一段時間,上麵沒有任何政策措施的時候,在寫信無回音的時候,後來才不得不鼓起勇氣找領導反應。
 
官員們有的說:“現在是市場經濟,吃不上飯是正常的。你們也有兩隻手,有困難不找市長,找市場。”
有的說:“想解決,沒政策。”
有的說:“該解決,沒有錢。”
有的說:“現在是分灶吃飯,你們要與下崗職工同甘苦,不能與公務員攀比。”
有的說:“你們要正確對待在改革中利益關係的調整。”
 有的說:“改革就是要犧牲一部分人的利益。”

官員們有對企業軍轉幹部的冷漠,有依仗權勢的驕橫,有在分配不公政策下占了便宜的得意,有缺乏上麵政策支持的無奈,就是沒有對下崗企業軍轉幹部采取了什麽積極措施的。各省各地的官員都這麽說,據說是上麵統一了口徑的!
 
這樣的臉看多了,這樣的話聽多了,頭腦中長期形成的概念顛覆了。組織再不是那個言而有信、為黨說話的組織,也不是對黨員思想上教育、生活上關心的組織;領導也不是以前那些德才兼優、為人表率的楷模,也不是誌同道合的良師益友。如今他們與我們屬於不同的利益階層,不同的利益群體,他們是權貴利益集團,我們是弱勢群體,他們是統治者,我們是被統治者,已是兩股道是跑的車了。

過去我們一直懷有國家主人公的自豪感、責任感,不願做封建社會的奴才。而現在卻羨慕大觀園的劉姥姥,她“退休”後,重返大觀園探望,上上下下對她熱乎得不得了。我們有了困難找到政府,官員們不僅冷言惡語,還要動用警察驅趕!

“高度重視”從何談起?
 
2003年9月3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即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其中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作出一係列重要決策和部署。”對於“高度重視”這個評價,廣大企業軍轉幹部沒有這個感受,也不予認可。
 
從上個世紀90年代初到2002年8月人事部製定“解困政策”下發82號文件,這期間有十餘年的時間,現有的國家相關法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製定的一係列轉業幹部政策,上上下下不宣而廢了,都不認帳了,其它沒有任何政策;個人、集體往上寫的信不計其數,沒有回音;各地軍轉幹部無數次上訪,不予理睬,何談“高度重視”?
 
所謂的“一係列重要決策和部署”,無非是2002年8月人事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82號文件,即“解困政策”,這個解困政策的限製標準是“對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企業軍轉幹部,要全部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其它措施,無非就是醫改後長期排斥醫保之外的企業軍轉幹部納入醫保;補交了多年單位應承擔的養老保險金。而對於沒參加房改,房改時麵積達不到規定標準,按政策應予補償的卻一字未提。
 
這些政策有比沒有強得多,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離黨的軍轉 幹部政策規定相差太遠,離早就宣布的“人民生活總體達到小康”相差太遠,也談不上享受改革發展的成果,隻能是苟延殘喘!“最低生活保障”與“高度重視”反差太大,有些言過其實了!
 
要說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不是對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的重視,真正高度重視的是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活動。82號文件指出:“要進一步嚴明國家的法律法令,嚴密組織紀律,決不允許非法集會和串聯、策劃和組織集體上訪、製造和散布謠言,更不允許成立非法組織。對帶頭策劃、串聯、煽動的重點人,經教育仍不聽勸阻的,要依法嚴肅處理。”揭去了偽紗,露出了真相,他們解決轉業幹部問題,不是為了解決分配不公,他們牙根就沒有承認“失誤”,絲毫不同情轉業幹部的困難,給一點施舍是有交換條件的,是為了不讓轉業幹部上訪,是為了顧及自己的臉麵,是為打壓轉業幹部上訪作鋪墊。十餘年來,有不少轉業幹部因參與上訪而被抄家、關押、拘留、監視居住、取保候審、判刑、毆打。然而,“安撫”與“打壓”並沒有達到他們阻止軍轉幹部上訪的目的。

黨中央、國務院對企業軍轉幹部的困難是否高度重視,廣大企業軍轉幹部最有資格評價,不能自吹自擂、自賣自誇。
 
我們始終認為,黨和國家製定的法律,發布的文件,才代表中國共產黨,代表中國政府,而中央和國務院的職能部門製定的與黨和國家的法律、政策相抵阻的政策,代表不了黨,代表不了國家政府。廣大企業軍轉幹部對中國共產黨的感情是根深蒂固的,是任何人也離間不了的!
 
政府責任的擔當

企業軍轉 幹部維權以來,國家部級高官也有說實話的。2007年3月13日,勞動部副部長劉永富在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承認了退休待遇機關、事業與企業之間差距過大的問題,對工作失誤表示道歉,講了下一步糾正的辦法和時間安排。這個講話體現了國家高級幹部對政府責任的擔當,我們聽了貼心、舒心,也有盼頭。如果按照他的思路調整分配格局,國家維穩的成本肯定沒有這麽高。遺憾的是,記者招待會開過不久,他就調離了這個崗位,無法實現他“在任期內為完成我國養老金分配公平合理的工作而努力”願望,致使對企業軍轉幹部政策的落實成了泡影,其它分配改革也舉步維艱。
 
國家民政部副部長羅平飛,在2005年第2 期《馬克思主義與現實》雜誌上發表了一篇 文章,題目是《試論我國軍人退役安置製度的性質及其特征》,文章中說:
“軍人是一個特殊群體"。

軍人退役安置製度的生產者隻能是政府,而且隻能是中央政府。
 
退役軍人安置製度是國家采取的、由政府埋單的經濟保障措施。安置的標準,安置資源的籌集及分配都是政府行為。

軍人退役製度的實施主體是國家,其目的在於避免軍人退役後因就業、養老、看病就醫等困難而出現生存危機,其經費以及其他保障的資源均來源於各級政府。軍人退役安置製度有明確的法律條文和政策規定,如《兵役法》、《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等。這些規定從法律上確立了政府、社會和退役軍人之間的權利、責任和義務關係,必須依法執行。
 
退役安置製度的服務對象是退役軍人整體,條件相同的軍人退役時處於平等地位,享有相同的保障機會,獲得一樣的保障待遇。軍人退役安置製度的根本目的不在於維持保障對象的最低生活水平,而是為了補償其從軍期間為國家做出的貢獻,是為了維持其相應生活水平不低於或略高於社會總體平均水平。
 
軍人退役安置製度的核心是經濟收入。

中華民族在五千多年的曆史長河中,形成了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數古論今,當一個國家麵對外敵入侵、主權受到威脅時,愛國主義就會在人民維護民族尊嚴、保持國家主權完整的抗戰中表現得淋漓盡致。軍隊作為國家武裝力量的主體,始終站在保衛國家主權安全的最前線。我國曆朝曆代的熱血青年,無不把投筆從戎、獻身國防當成實踐愛國主義理想的最佳方式。民族精神的形成既離不開精神上的鼓勵和引導,更離不開製度上的弘揚和褒獎。換句話說,培養愛國主義成為民族精神,不能僅僅停留在口號的宣傳上,而必須以製度作保障。”
 
羅平飛副部長作為國家高級官員,關心國家利益,關心國防建設,擔當政府責任。他不媚上,不逐流,堅持真理,敢講真話,這篇文章全麵校正了“精英們”在安置退役軍人製度問題的一切悖論。如果像他這樣的領導主持製訂實施軍轉政策,我們國家根本就不會出現軍轉幹部全國性的集體上訪現象。這個群體不但不會成為“上訪戶”,而且一定是維護社會安定的中堅力量。這樣的人,才是黨的好幹部,才是治國安邦的棟梁之材,才是我們的好領導。
 
企業軍轉幹部維權,不僅是為了爭得個人的合法權益,而是為了捍衛國家法律的尊嚴,為了促進社會公平,為了我們的國家一旦再遇外寇入侵,中華兒女人人能夠踴躍參戰,個個能夠奮勇殺敵。企業軍轉幹部維權以來,不僅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稱讚,而且也越來越得到政府官員、軍隊首長、專家學者的支持。正義的事業最終一定能夠戰勝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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