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最是那份心思

(2011-02-14 22:03:42) 下一個

早晨開車時常聽一檔談話節目。一女二男三位主持人時事八卦情感無所不侃,加上聽眾打進來的電話,非常的熱鬧,很是了解美國大眾的一個好平台。

今天主持人讀了一封聽眾來信。來信者自稱是一位三十多歲的女子。她信裏說,同居五年多的男友從來沒有在情人節給她送過花或禮物;今年卻第二次在情人節給另外一個不是母親也不是姐妹的女子送花。寫信女子說她很生氣也很難過,問她有這樣的感受該不該對不對。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這個男友不是王八蛋就是大笨蛋,情人節不給自己的女友送花也罷了,哪能在這樣一個特別的日子給其他女子送花呢?有過一次也罷了,居然還有第二次。這個寫信的女子有一萬個千萬個理由生氣和難過。 兩位男主持人一致批評那位信中的男友這樣做萬分不妥當。 幾位打電話的聽眾不論男女都和兩位主持持相同意見。

讓我大跌眼鏡的是那位女主持的話。 她假設說,那位男友給其他女子送花也許是因為他的女友總是說她不看重不需要送花之類的事,所以他覺得沒必要。她還假設說,如果寫信女子在意男友是否在情人節送花給她,她就應該坦白承認而不該假裝不在意並說謊。我聽得都暈了,這是什麽邏輯啊!!!女友不糾結於情人節的花是那個男友的福氣,怎麽就成了可以送花給別的女生的通行證了呢? 原來還成了女友自己的錯?那個女聽眾的信裏並沒有流露出收不到花的不快; 她的不快來自於男友在“情人節 ”給“另一個”女子 送花!!!我想大部分的女生都不會大度到在這種情況下毫不在意吧?!

我為男主持之一的反駁叫好:情人節是愛人之間的;不管女友是否對這一天在乎,作為她的愛人,應該有所表示,送花也好,禮物也好,給一個小驚喜也好 。。。重要的是那份心意。而在這個給愛人的特別日子送花給其他女子,不僅是愚蠢的,而且是對自己女友的極大不尊重-- 這是一個原則問題。
 
女主持還在為她的假設辯解。我聽得生氣。一個男聽眾打進電話對她說:你怎麽連基本的常理都不明白了呢? 把你自己放在那個女子位置上,你會怎麽樣一個心情呢?她猶自在那兒說-- 我如果要我男友送花,我一定不會假惺惺地。。。再暈,這根本哪是哪啊!聽得實在生氣,換台。

靜下心來,女主持的不要口是心非,不要讓愛人猜心思的觀點是對的。可是在這兒不搭界啊。那個寫信的女子也許根本不在乎有沒有收到男友的玫瑰,可當男友把本該給她的玫瑰給了別人,傳遞給那另一個女子的是一種曖昧 ,傳遞給女友的卻是一份傷害和背叛。如果這個男友不能意識到這點,分手也罷!!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九月豆 回複 悄悄話 分手!嚴重同意!

妹妹好周末心情啊!~~~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