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所以對移民的公民權很寬鬆。其實未必符合根本利益。
平心而論,象我們這些人,成年以後來到這個國家,即使宣誓做了公民,對她的忠誠程度還是跟土生土長的人有區別的。別的不說,就舉兩個例子。一個是在中美關係上站隊,一個是把家人搞來挖牆腳上。昨天電視上就有一堆西班牙人神情緊張地看選情,說不要搞不好他們的親戚來不了美國了。再早以前,歐洲吃不上飯的貧民乘船到了美國,有工作有前途,對這裏有感激之心。現在來的多是哢油黨。
所以,其實公民投票權,應該隻給這裏出生長大的人,或者至少交過10年社保的。其他的,享受些福利醫保什麽的可以,政治權利就別提了。
魯迅倒是說過,從白胳膊想到...,想到.....,不過那是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