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顏酒坊

我欣喜地看著萬家燈火,知道自己回到了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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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作者的名字成為一種品牌

(2012-01-31 04:53:09) 下一個

作為一個出國十幾年的、近四十歲的女人,不太可能成為韓寒的粉絲。近日方舟子打假打到韓寒的事件正如火如荼,才讓我關注了一下他的作品。其實我真的看過一本韓寒的新書,叫《青春》,是去年底剛出版的。我翻了一下,這本薄薄的書不過 50 來篇議論時事的小短文,共 11 萬字,標價 29 元人民幣。現在的書底頁不再有印數了,所以看不出到底賣出了多少本。一篇篇掃描著看下來,我笑了:假如他不是韓寒,或假如他用另一個名字在文學城開一個博客,把裏麵的文章一篇一篇地放到博客裏,恐怕是不會有多少人“鳥”他的。單從這書本身來說,閃光點並不多。

可是,作者是韓寒。一個 82 年出生的,長相帥氣的賽車手,說話犀利有急智,在中國擁有無數粉絲。在此之前,他已出版了十來本書;他的博客超過 5 億點擊;他曾是《時代》雜誌全球十大影響力人物。同樣是一篇短短的博文,署上韓寒的名字就能引起不同的關注。

這些也很正常,自古以來便是如此:“十年寒窗無人問,一朝成名天下知。”作家周國平的女兒啾啾在 6 歲時就說過:“大家都讀出名的哲學家的書,不讀不出名的哲學家的書。”本身就研究哲學的周國平對名利較為淡泊,他對女兒說:“這是不對的。爸爸沒出名時寫的東西比現在好。”我很敬佩周國平,他總是能冷靜地看清事物,雖然他現在的作品我也仍然喜歡看。

“沒出名時寫的東西比現在好。”這句話闡述了一個事實,但這隻是事實的一個點。身為名作家,生活在這個時代,無論自己是願意精神棲身於茅屋還是豪宅,總避不開一個事實:那就是名帶來的利。如果說從前中國的官場是“幹部能上不能下”,當今中國的“名人場”也變成“名人終身製。”隻需一次投資成為名人,之後再有少許的維護費,後麵的收益可以延續若許年。這就能解釋現今許多人為成名而不折手段。

話題扯遠了。我說了這些,無非是想強調“名”對於“利”的重要性。其實即使不碼這麽多字來闡述,我們自己也清楚“名字”或“品牌”在日常生活裏的重要性。同樣是電子產品,同樣在中國的某個工廠生產,貼上某國際知名企業的商標,就可以賣出更高的價錢。消費者的邏輯也很簡單,在這個商品豐富、企業爭奪消費者資源的時代,一個國際知名的品牌至少代表著產品一定的質量標準。我們沒有時間一一調查和挑選,選擇品牌名字至少可以節約自己時間和精力。

看書也是一樣。當出版社數量猛增,作者數量猛增,各種各樣的書籍、信息充斥著每個城市各大小書店和書報攤和無處不在的互聯網,讀者如何選擇?眾口難調,連出版社都無法保證他們出版的每一本書都能達到一個水準,這是將篩選的工作交給了讀者。而讀者們選擇“名作家”的書是情理中的事,於是,“名作家”之名就起到了“名牌”的作用。

“韓寒”二字,就是書籍中的“名牌”。他建立了自己的“顧客群”,現在是盈利階段。我並不知道韓寒是不是那些文章的原作者。看到韓寒拿出一堆手稿要證實自己的清白,我也不禁有“唇亡齒寒”之感。換作我,我能證實這些文章是自己寫的嗎?當每個字都是直接敲到電腦裏時,我如何證實現在敲電腦的是我自己而不是他人?

可是,方舟子為什麽要打假?

我不知道中國有沒有類似的法律,規定一本書的署名必須與那個寫作的人是一致的。如果真的有類似法律,又有了新的問題:在中國,捉刀是自古以來就有的事。領導的講話稿,從來都是在領導的名下,即使起草人有好幾個,分布在各個部門。新人的學術報告,從來都會把一個“老師”的名字署在前麵,即使“老師”隻是看了一下。我不知道法律,我隻知道既成事實。

我們都知道,如果一本書真的很有思想意義,那作者是誰很重要嗎?我們看過那麽多的名著,大部分在我們出生之前都去了另一個世界了。準確地說,我們看的是書本身,至於書的作者,我們沒有必要認識他們。那,現在方舟子反對的和韓粉們支持的,到底是什麽呢?隻有一個解釋,那就是,韓寒寫書的收入,超過了他應得的勞動,這部分“邊際效益”,來源於他的“品牌”。當這個“邊際效益”過高,包裝宣傳的水分過大,才招來了“打假”。

是誰給了作者這些邊際效益?讀者為什麽願意用三十塊錢去買一本十塊錢都不值的書?這是讀者自己應當思考的問題。盲目追星是年輕人的通病,是商家的喜訊。當作者的名字成為一種品牌,當作家以名字而擁有粉絲,我們是該去懷疑到底誰寫了那些文章,還是應當懷疑到底誰捧紅了作者之名?我們是應當探究粉絲們的支持心理,還是應當探究這個社會為什麽沒有培養更多的年輕人獨立思考的能力,以至於他們隻能追捧一個看上去能獨立思考的年輕人?


補充一點相關法律資料。

我的體會,書本上的署名無需是作者本人,這一點,參看相關法律。

代筆沒有什麽大不了的。也有一些機構以某個單獨的人的名字去發表文章,成為“工作室”。

可是,韓寒不能成為一個“工作室”。他的文章如果由他人代筆,他就沒有了太多價值。因為他的光環是:這是一個少年天才。天才怎麽能由他人捉刀?大家看的是“天才的文章”,不是“文章”。這才是他必須要證明文章由他本人所寫的關鍵。

 

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第十一條 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誌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第十六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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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春雨瀟瀟11 回複 悄悄話 作家出名原因眾多,其中兩個原因是,人出名了,不管什麽水準的東西都有名了,就像張陰謀的電影,就像倪萍的日子,也不管好不好;另一個是作品真的好出名了,像達芬奇的蒙娜麗莎把人性表現出來了,擺脫了宗教的禁錮,將繪畫藝術返回到古羅馬古希臘的古典主義時代。

語言是個gift,那不是可以學來的。西方教語文是幫助學生提高應用寫作能力。中國的語文課側重散文,很多時以培養作家為目的。寫作掌握語言的能力如同歌唱家,運動員是需要天才的。作家不需要PhD,隻要有語言天才就可以了。
晨霧飄渺 回複 悄悄話 另一個角度對該文題目的反饋。

當名字成為一種品牌的時候就有了商業價值。可以拍賣了。Sarah Pallin 那個曾經的副總統競選人前一陣在拍賣她的Email地址,談價當時已經到了上千萬美元。網址whitehouse.com賣了上千萬,麥當勞把自己的名字也作為商品名稱,建立了幾萬個連鎖店,實際上是在出賣自己的名字。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很多名人將自己的名字作為商品名使其創造了商業價值。

目前東歐國家流行的藝術家用工作室方式大量生產藝術品,加上有名氣動藝術家的名字,以此造成異常高大經濟利益。國人中以前做的最好的是陳逸飛,由學生進行流水作業,然後他來加上幾筆和簽名。

謝謝你的有關版權的信息很有用。 我本人沒看過韓寒的作品,不太明白事件前後,有待繼續學習。以上隻是有感而發。
蘇顏坊 回複 悄悄話 多謝樓下幾位朋友的留言!我剛剛去讀了讀《著作權法》,又補充了一些內容。嗬嗬,其實韓寒在他的《青春》這本書底頁上有句話“我隻是站在這個舞台上被燈光照著的小人物。”隻是被聚光燈照到,是他的選擇還是被推到那裏的。啊呀說遠了。問好大家!
半世 回複 悄悄話 中肯。

隻是喊喊到處高調,便難免招風。。。。
花自飄飄零 回複 悄悄話 喜歡看顏顏寫的這些雜文,自己的感悟和思想都在文章裏表現很深。上一篇《關於緣的故事》也好看:)人和人之間的緣分就如你所寫。。善緣孽緣都是如此:)
好久不見,來看看顏顏:)
Youshijie 回複 悄悄話 蘇顏坊寫得真好。你知道,要是他隻是小學畢業,更容易出名了。不過一個人高中語文隻得40分的話,(次次如此?還是偶爾如此?)說實在的,我還真覺得在文學上,他也是沒有什麽才氣的。他說他老爹不懂英文,都是他拿著英漢字典寫英文單詞。既然他自己不懂可以拿本字典寫,他老爹就不可以?
冬棗 回複 悄悄話 我隻看韓寒的博克, 不看他的書。 方舟子打韓寒的假就是想借韓寒的名字搏位,出名,韓寒就不應該搭理他。 前兩年一鄉級作家也跟韓寒得瑟,也是為了出名,要不然誰認識他呀。
mm走西口 回複 悄悄話 非常同意你的觀點,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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