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蘭,這個曾經牽動國內國外無數華人的心的體操選手,總是讓人感動、讓人擔憂、又讓人迷惑。從一個優秀的體操選手、到意外傷殘、到成為作家、開博客又出席很多活動,可以說,桑蘭這個名字,基本上可以和“身殘誌堅”這個詞聯係在一起。即使從前曾讀過她保姆的抱怨之詞,但每個人看問題的角度不同,所以沒有引起多大反響。桑蘭,仍然是正麵、積極的形象。
不可否認,過去的若幹年裏,她被很多人淡忘了。我隻是在麥克傑克遜去世的那段時間,想起了桑蘭。當年,她在美國受傷得到了許多關注,其中,她得到的特殊照顧之一,就是可以選擇見到誰:克林頓夫人或是麥克傑克遜。桑蘭選擇了後者,而麥克傑克遜真的來到她的病榻前,感動了世界。我仍然清楚地記得自己當時的驚訝:為什麽不是克林頓夫人?經曆了彈劾事件後的克林頓夫人,是毅力、智慧和責任的代名詞。麥克傑克遜是一個明星,他的拜訪對於他本人來說,是他散播“愛心”的體現。至今我仍然認為,選擇見克林頓夫人,尊重的是女性之獨立與堅強;而選擇麥克傑克遜,尊重地是強勢對弱勢的愛心與關懷。我很遺憾,她的選擇在當年就體現了她精神上的弱勢。
精神上的弱勢,就是時時期望“破格獲取”(這是《遙遠的救世主》裏的觀點,我很認同)。精神上強大的人,想獲得,必先考慮自己的貢獻;尊重自然規律;能看到時時變化的世界;做事情考慮後果並能負責任。具體地說,父母和孩子之間誰強誰弱?負責任、作貢獻的那一個是強者,而索取的那一個是弱者。不過,這種責任和索取是隨著時間和各種因素不斷變化的。期望被關照、期望得到、而不必付出,這樣的心靈不可能自由和獨立。
因此,回憶桑蘭當年的決定,我不驚訝桑蘭最近的驚人舉動:要控告所有對她今天的狀態“有責任”的人。是被鼓動的嗎?是因為非常想有一筆錢去做慈善事業?是為了伸張正義,讓壞人伏法?我既不是當事人,也不是律師,不能評判對錯,隻能說:她身殘,但誌不堅。
由此聯想到《遙遠的救世主》中那個警花芮小丹。(毫無疑問,這本書和《天道》的碟片是我的心愛之物,我一方麵向我所有的好朋友推薦,另一方麵又總是不舍得外借,嘴臉有點可惡。)芮小丹,獨立、率真、勇於追求真愛,家境優裕而不依賴父母,寧可選擇自己喜歡而又力所能及的工作,並尊重社會給自己的價值。她在拒絕父親給她的事業建議時說“如果我的能力隻能讓我窮困潦倒,那窮困潦倒就是我的價值。”
這種獨立的強者精神是自然而然地體現在她的日常生活中,幾乎不需要她思考,她本能地做的事情是尊重他人、尊重社會、尊重規律。在一次執行任務中,芮小丹被歹徒炸去了雙腳,並遭到毀容。一直堅持到後援部隊到來後,芮小丹選擇了自殺。這個舉動,並沒有激烈的思想鬥爭,她隻是慣性的行為:自己對他人沒有價值了。
即使這本書我看過很多遍,寫到這裏,我仍然有一種想哭的感覺。我曾經和一個好朋友激烈地爭論過芮小丹這麽做對不對,作者為什麽要這麽安排。那個比我大十歲的姐姐說,其實芮小丹對社會可以有很多貢獻,譬如寫書、寫劇本、作講演,鼓勵和喚醒其他需要幫助的人。她的愛人,丁元英,愛的也並不僅僅是她的肉體,而更多的是她的精神。她自殺時卻忘記了自己在其他方麵的價值。
我承認她說的是對的。因為,我曾經看過Nick Vujicic 的視頻,他讓人感到震撼:原來人的精神可以如此強大,不僅戰勝身體的缺陷,象正常人一樣生活,而且更快樂更樂觀。而芮小丹,為什麽不可以作同樣的事?
我想,其實芮小丹和尼克都是強者。尼克是從小就有身體缺陷,在父母的培養下認清現實並戰勝困難。芮小丹是從來都是不自覺地為他人著想。他們的共同點就在於:不依賴於任何人的憐憫、施舍或額外的關照。芮小丹的自殺,隻是本能。她的本能,不會讓她自己有依賴他人而生存的機會。她的本能,不會給他人任何憐憫、同情她的機會。
冷靜地想一想,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獲得的物質上的收入其實都基於賣點什麽。賣什麽呢?有的賣體力,有的賣智力,有的賣關係,有的賣肉體。賣體力的期待能得到賣智力的價錢,這就是“破格獲取”。什麽都沒得可賣或什麽都不想賣,卻總想得到什麽,就是“期待破格獲取”。由於社會信息的不通暢,破格獲取不是不可能,但終究不會長久。
同樣道理,獲得精神上的尊敬,也是基於“賣”點什麽。賣的是智慧、愛心、精神等等。以低劣的方式獲得物質收入,再期望買到精神上的尊敬,這同樣是“期待破格獲取”。這種方式,除了買到自己短暫的愉悅感之外,不可能得到世人的尊敬。
回到主題,桑蘭目前的官司,體現了她本人,還有中國現在很多人在精神上的一個弱點:依賴社會或他人、期望更好的物質生活,卻忽視精神上的獨立與堅強。當整個社會都原諒桑蘭(例如“算了,不過是一個殘疾人”)時,就是她個人的精神價值不再存在之日。桑蘭,很多人都崇拜過你,不要讓人太多地同情、可憐、寬恕、貶損你。用十個億也買不來人內心的尊敬。
以下是在海外原創壇的跟貼,現如實複製在這裏
•
完全不同意此立場。桑蘭現在正是在實現從弱勢向精神上強者的轉化 -qix1- ♀
(0 bytes) (132 reads) 5/9/11 •
多謝你完全相反的意見。我想談談對“獨立”二字的看法。 -蘇顏坊- ♀
(794 bytes) (847 reads) 5/9/11 •
桑蘭的主控對象是承辦單位,Time Warner,這才是N億償金的源頭。這是一個 -還是沒筆名- ♂
(784 bytes) (1042 reads) 5/9/11 •
這個案子的關鍵,是當年她的失誤是否由撤墊子的行為造成。 -蘇顏坊- ♀
(161 bytes) (693 reads) 5/9/11 •
關於撤墊子,前兩天新聞聯播的報道中說: -95095- ♀
(128 bytes) (779 reads) 5/9/11 •
如果是這樣,不知官司如何收場? -linda2- ♀
(0 bytes) (16 reads) 5/9/11 •
支持蘇樓主觀點。感覺桑蘭這次告人告得沒有了尊嚴。 -纖雲弄巧- ♀
(0 bytes) (38 reads) 5/9/11 •
Ding! -ning2006- ♀
(0 bytes) (7 reads) 5/9/11 •
支持蘇樓主觀點! -Anyamama- ♀
(0 bytes) (8 reads) 5/9/11 •
桑蘭當初沒打官司是錯了,現在隻是改正錯誤而已,支持她! -因子- (259 bytes) (428 reads) 5/9/11 •
站這兒. -bagua- ♀
(0 bytes) (6 reads) 5/9/11 •
發覺蘇樓主喜歡作一些根本不搭界的類比,nick是天生殘疾,怪不到任何人 -qix1- ♀
(289 bytes) (69 reads) 5/9/11 •
我不是法律中人,也不是當事人,沒有證據,所以不在這裏討論責任。祝桑蘭好運。 -蘇顏坊- ♀
(0 bytes) (6 reads) 5/9/11 •
我也不是法律中人,你的立論違背常識和基本的理性人性 -qix1- ♀
(172 bytes) (83 reads) 5/9/11 •
我不太理解你的最後一句話。聽上去有點火藥味。多謝你的回帖。 -蘇顏坊- ♀
(0 bytes) (4 reads) 5/9/11 •
那是針對你說的she really needs good luck,你口吻中對她 -qix1- ♀
(0 bytes) (11 reads) 5/9/11 •
這很正常,因為雖然我追求“高大全”,但並不反對一個弱者得到她想得到的。 -蘇顏坊- ♀
(0 bytes) (6 reads) 5/9/11 •
她不是一個弱者,你的言論卻要給她豎立一個根本不搭邊的虛假“榜樣” -qix1- ♀
(0 bytes) (7 reads) 5/9/11 •
嗯。我想關鍵是強與弱的定義。她不需要尼克這樣的榜樣,她需要有人負責! -蘇顏坊- ♀
(364 bytes) (81 reads) 5/9/11 •
很同意你的觀點! -linda2- ♀
(49 bytes) (20 reads) 5/9/11 •
“強與弱的定義”,她踏出這一步,就是強者 -qix1- ♀
(0 bytes) (4 reads) 5/10/11 •
期待給她一個公道。 -安琦吳- ♀
(0 bytes) (8 reads) 5/9/11 •
我倒是非常尊重並讚賞現在的桑蘭。 -克拉瑪- ♀
(0 bytes) (19 reads) 5/9/11 •
如果說桑告監護人隻是為了讓案子成立,“性騷擾” -平安家園- ♀
(0 bytes) (161 reads) 5/9/11 •
I support San Lan's suit too -zyxlady- ♀
(0 bytes) (10 reads) 5/9/11 •
如果說桑告監護人隻是為了讓案子成立,“性騷擾”之說又是為什麽? -平安家園- ♀
(223 bytes) (451 reads) 5/9/11 •
這個案件,告監護人當然不僅僅是為了告美方,監護人的侵害為什麽就不應該告? -qix1- ♀
(193 bytes) (120 reads) 5/9/11 •
事實上,作為熟悉美國製度的監護人對桑的封口和監守自盜的侵權才是關鍵,監護人倒戈跟 -qix1- ♀
(113 bytes) (125 reads) 5/9/11 •
"監護人倒戈跟美方主辦方" 你有證據嗎? -bustout- (0 bytes) (18 reads) 5/9/11 •
身為美籍華人監護人,非但不為未成年的根本不熟悉了解美國的桑蘭起訴美主辦方傷害責任 -qix1- ♀
(53 bytes) (94 reads) 5/9/11 •
這叫落井下石 -qix1- ♀
(0 bytes) (5 reads) 5/9/11 •
而且桑當時毫無行動能力 -qix1- ♀
(0 bytes) (7 reads) 5/9/11 •
可是桑的爹媽也在啊,他們也不懂事嗎 -熱鬧- ♂
(19 bytes) (15 reads) 5/10/11 •
這個已經有人早就回答過了 -qix1- ♀
(265 bytes) (50 reads) 5/10/11 •
如果說桑告監護人隻是為了讓案子成立,“性騷擾”之說又是為什麽? -平安家園- ♀
(223 bytes) (157 reads) 5/9/11 •
你應該知道,桑蘭打官司所麵對的是什麽。簡直是螞蟻撼樹。"雖千萬人,吾往矣。"她決 -samo- ♀
(0 bytes) (99 reads) 5/9/11 •
這種狀況早該改變了。 -samo- ♀
(0 bytes) (5 reads) 5/9/11 •
支持桑蘭!她正在用她那薄弱的身軀去對抗那些中國的特權階級 -wawahua- ♀
(139 bytes) (169 reads) 5/9/11 •
我想樓主和支持桑蘭者的意見不矛盾。她的意思可能是,如果在受傷後的這些年, -Lammermoor- ♀
(89 bytes) (397 reads) 5/9/11 •
你的詮釋比我說得更清楚。謝! -蘇顏坊- ♀
(0 bytes) (5 reads) 5/9/11 •
回複:由桑蘭聯想到芮小丹 -jarmy- ♂
(61 bytes) (247 reads) 5/9/11 •
回複:由桑蘭聯想到芮小丹 -jarmy- ♂
(61 bytes) (87 reads) 5/9/11 •
回複:由桑蘭聯想到芮小丹 -jarmy- ♂
(61 bytes) (29 reads) 5/9/11 •
桑蘭的官司贏得我對她的尊敬! 她的監護人必須追究責任. -brent2008- ♂
(544 bytes) (652 reads) 5/9/11 •
這個要頂,需要桑蘭的時候就捧,用完就扔,誰真正替可憐的她著想過? -石竹苑- ♂
(267 bytes) (277 reads) 5/9/11 •
就是一個能蒙就蒙,能騙就騙的魔鬼 -熱鬧- ♂
(223 bytes) (263 reads) 5/9/11 •
憑什麽臆想就有一個利益集團? -平安家園- ♀
(77 bytes) (96 reads) 5/9/11 •
給病人洗澡/買胸罩就是性騷擾了?那婦科/助產年輕醫生都該抓起來! -纖雲弄巧- ♀
(0 bytes) (51 reads) 5/9/11 •
這個年輕人有行醫的執照嗎?或者有什麽特殊的訓練? -richman- ♂
(0 bytes) (20 reads) 5/9/11 •
十幾年後告單位/組織/運動會還可以理解,告人家兒子怎麽不當時就告? -纖雲弄巧- ♀
(35 bytes) (147 reads) 5/9/11 •
“怎麽不當時就告”,這“兒子”本來就是“組織監護人”的兒子 -qix1- ♀
(53 bytes) (97 reads) 5/9/11 •
基本上沒有贏官司的可能。 -曉仁悟- ♂
(132 bytes) (506 reads) 5/9/11 •
要一個已經被摔癱的人為你衝鋒立牌坊?也太無恥了吧! -qix1- ♀
(221 bytes) (284 reads) 5/9/11 •
基本上沒有贏官司的可能。 -曉仁悟- ♂
(132 bytes) (259 reads) 5/9/11 •
基本上沒有贏官司的可能。 -曉仁悟- ♂
(132 bytes) (66 reads) 5/9/11 •
如果是在一個貧窮國家比賽她出了事,該怎麽告?能要18億嗎? -留意- ♂
(540 bytes) (198 reads) 5/9/11 •
講這話沒沒見識,隻是先一樂,別亂扣帽子。 -richman- ♂
(0 bytes) (10 reads) 5/10/11 •
你倒是先給我扣上沒見識的帽子,你是富人見識就比我們多嗎? -留意- ♂
(804 bytes) (15 reads) 5/10/11 •
可笑可鄙的“推理”,這和是否有錢有什麽關係呢?隻能說明你心態很貧窮狹隘, -qix1- ♀
(512 bytes) (12 reads) 5/10/11 •
大家議論這件事你怎麽就像瘋狗一樣得誰咬誰啊 -無可奈何的小孩- ♂
(47 bytes) (4 reads) 5/11/11 •
什麽叫冷血,看她這麽不合理地狂要,為她覺得丟人而已。 -留意- ♂
(163 bytes) (0 reads) 5/11/11 •
多謝大家的評論,很多與我的觀點截然相反,這讓我很驚訝。重申一下 -蘇顏坊- ♀
(136 bytes) (213 reads) 5/9/11 •
這裏誰是法律中人了?你的立論違背基本的理性人性和常識 -qix1- ♀
(172 bytes) (161 reads) 5/9/11 •
多謝你的耐心在兩邊都回帖了。仍然不理解你的最後那句話。怕怕。 -蘇顏坊- ♀
(0 bytes) (26 reads) 5/9/11 •
回複:由桑蘭聯想到芮小丹 -lhurbert- ♀
(256 bytes) (229 reads) 5/9/11 •
回複:由桑蘭聯想到芮小丹 -lhurbert- ♀
(256 bytes) (118 reads) 5/9/11 •
桑蘭怎麽能和芮小丹比?根本不是一個層次的 -熱鬧- ♂
(77 bytes) (98 reads) 5/10/11 •
想錢想瘋了,愛財要有道 -cherryblooming- ♀
(716 bytes) (158 reads) 5/10/11 •
狗屁 -guaimaomimi- ♀
(515 bytes) (33 reads) 5/10/11 •
LZ的觀點害人害己 -guaimaomimi- ♀
(682 bytes) (57 reads) 5/10/11 •
我的文章讓您puke? 真是對不住了。 -蘇顏坊- ♀
(0 bytes) (0 reads) 5/11/11
1)-- 每個Attorney均非等閑之輩,如無證據,僅是憑“我覺得”連法官都不會讓你立案。如今此案已立(?)及可推斷被告在那有錯,--至少是法官也這樣認為,不然被告會讓法官直接Dismiss,法官在看到無理取鬧的案件早就說“再見”.
2)--象這樣大的事故發生,受害人方麵當時幾乎無言,那時我也感到意外,這種事發生一般都會在短時間內有比較大的興訴而伴隨。但,除這次我們幾乎沒有看到從受害人方麵有任何的動靜,監護人的無作為也是一種“疏忽”---我們有理由懷疑為什麽不作為。目前此監護人已否認有監護人的職責或是監護人了,這一點更需法官來確認。從法的程序看,桑也隻能從監護人告起,(無論監護人好與壞),隻有確認了監護人的缺失,才可以向前走---告到主辦方。我聽講time warner方已講時效問題,故更要從監護人開始,這隻是戰術問題,別太在意。 3)-- 關於用什麽語言來描繪這個案件,A和B自有不同見解,別太再意他們的語言。他們所做的一切隻是想告訴世人,對方誠信差,不可信。
作為不太懂法律的人,我按自己的常識說吧。如有錯誤,請指正。
換位思考,第一,先確定承辦方確實是有責任才造成意外,而不是“我覺得”對方有責任,更不是因為雙方了解的情況有出入,為尋找答案而訴訟;而監護人到底有沒有阻攔她當時去訴訟,還是監護人也不懂法律,這屬不屬於“疏忽”也很重要;第二,確定可以找到證據;第三,訴訟應當著眼於“贏”和“輸”,索賠金額應當有理有據;第四,對訴訟的對象不應當有人身攻擊。目前看來,索賠金額和人身攻擊,使本來正常的訴訟不太體麵。
沒有誰想一輩子癱在床上,但時間不可能往回走。訴訟是她的權利,要善用。
關於訴訟:如,她現在被告知當時發生的情況,和當時她了解的情況有出入----並非是意外,而是人為的疏忽。她為什麽不可以興訴,為什麽不可以利用法來爭取到本屬於她的權益?誰願意一輩子攤在床上?而且是被別人疏忽造成的??換位想想你也會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