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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國家公務員為何愛作害群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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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國家公務員為何愛作害群之馬  

2013-01-13 21:18:00|  分類: 日本天天“蔣” |  標簽: |字號 訂閱

——日本天天“蔣”(1月14日篇)

日本國家公務員為何愛作害群之馬 - 蔣豐 - 蔣豐的博客

2013年1月,日本愛知縣的一名巡警對女高中生強奸未遂的醜事被曝光。正當輿論譴責執法者犯法的行徑時,新的調查發現,這名巡警在讀高中的時候就曾多次猥褻小學女生和初中女生。他在接受警方審問時供認,選擇做警察是因為覺得當了警察以後自己會洗心革麵。但事實上,這名巡警竟發展成為了一名慣犯。

其實,類似這樣執法者犯法,抓人者被抓的事件,在日本警察內部連年增多,可以說是層出不窮。有數據表明,2009年,日本警察廳共處分內部人員242名,到了2012年,被處分者人數已經超出400多人,大幅刷新近十年最高紀錄,其中還包括一起富山縣警察本部高級警官連殺2人後放火毀屍滅跡這樣的重大案件。

事實上,不僅日本警察內部違法違紀事件多發,日本幾大中央省廳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藏汙納垢現象。2009年,主管國家財政的機構——財務省,出現高層官僚偷稅漏稅事件;2009年,主管國家教育的機構——文部科學省,出現公務員利用電腦海量下載幼童裸體、男性性器官、男女性交的攝影圖像,並且上傳到網絡上供人自由閱覽的事件; 2010年,主管國家司法的機構——法務省,出現公務員執著地跟蹤騷擾女性同事的事件,另一法務省公務員則對自己負責的少年管教所裏的多名少女進行言語調戲,居然說出“多和幾個男人做愛,就會越做越好,增長自信,知道怎樣能令男人高興”這樣的教育訓語。

據了解,在2009年到2011年間,處分公務員案,日本內閣府有16起,總務省有28起,財務省有19起,文部科學省有14起,經濟產業省有69件,國土交通省有84起,環境省有21起,水產廳有31起,林野廳有211起,海上保安廳有44起,公安調查廳有37起,法務省有385起,農林水產省有559起……上述的還隻是冰山一角。

看到這些數字,恐怕誰都會心生疑竇,世人常說日本人A型血居多,天生就有遵紀守法循規蹈矩的性格。那麽,為什麽日本國家公務員如此“熱愛”違法違紀呢?難道說日本的調皮搗蛋分子全都紮堆兒做了國家公務員嗎?

一份剛剛曝光的日本財務省處分通知或許會給我們透露一點端倪。這份名為《訓告書》的處分通知,是剛剛下台的日本首相野田佳彥在擔任日本財務大臣的2010年,對一名有偷竊行為的財務省公務員下達的內部處分通知。日本國家公務員違法違紀後的處分方式總體分為兩種,懲戒處分和內部處分。懲戒處分又按輕重程度分為戒令、降薪、停職、革職四種。內部處分分為注意、嚴重注意、訓告三種。那些懲戒處分對公務員今後的職場晉升、年末評比、獎金退休金等均有很大影響。而與之相比,內部處分就輕微多了,隻癢不疼。

對上麵提到的那個長了“三隻手”的財務省公務員,野田佳彥擔任財務大臣時僅僅給了一個內部訓告處分,簡直寬容地離譜。事實上,離譜的不僅是野田佳彥或是說財務省,其他日本中央省廳的實情也大致相同。按照《關於懲戒處分的指針》規定,對於職場性騷擾的公務員應給予懲戒處分。但是在2009年4月,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對一名撫摸女同事身體被告發的男性公務員給予的僅是內部訓告處分。按照同規定,對於酒後駕車的公務員應給予革職、停職或降薪處分。但是在2010年11月,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對一名飲酒駕車被抓的公務員給予的也是內部訓告處分。

這些中央省廳對下屬公務員隻進行口頭批評而不實際“打屁股”,當然不是因為什麽愛護。按日本人事院製定的規矩,凡是在公務時間內因違法違紀被處以懲戒處分的,和在公務時間外因違法違紀被處以革職或停職處分的國家公務員名單必須對外公布。但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中央省廳為了不丟麵子,公然違反人事院製定的懲罰規定,對“害群之馬”一律從輕處置。而牢牢掌握這種“潛規則”的公務員們則越發肆無忌憚,輕易觸法。

2013年1月9日,安倍新政權又宣布,要對民主黨執政時的大幅削減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方針進行修改,日本自民黨也主張“反對毫無主見地大幅抑製公務員錄用”。在此前的民主黨執政期間,采取了抑製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政策,2012年度的新增錄用人數僅為6336人,比2009年減少了26%。眼見著擴招國家公務員的大門被打開,安倍政權能否執好韁繩,讓公務員隊伍裏不再出現“亂馬”、“野馬”,成為其即將麵臨的又一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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