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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你必須向中國道歉 不能忘記曆史

(2012-05-04 19:22:20) 下一個

日本你必須向中國道歉 不能忘記曆史

 

  • 鐵血軍偉 發帖於:中國曆史
     
     

    1894年(甲午年)


    8月1日日本對中國宣戰,甲午戰爭正式開始。這次戰爭是由於日本用武力侵占朝鮮,

    並於7月偷襲中國海陸軍而引起的。據日本中塚明教授1994年7月22日披露,他發現的曆

    史資料證明,甲午戰爭完全是經日軍周密策劃後發動的侵略戰爭。這部曆史資料記載,日軍

    拘禁朝鮮國王後,強迫他請求日軍將清朝的勢力趕出朝鮮半島,然後日軍以此為借口,“向

    清國開戰”。


    9月17日日本聯合艦隊與中國清朝北洋艦隊在黃海交戰,中國海軍在海戰中受挫。


    10月26日日軍在遼東半島花園口登陸,並相繼攻占大連、旅順、營口,牛莊等地。


    11月22日清政府通過美國公使向日本提出媾和。


    1895年


    2月日軍攻占威海衛軍港,北洋艦隊全軍覆沒。


    4月17日中國戰敗,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在日本下關簽訂了《中日馬關條約》。條約

    共11款,主要內容:(1)中國承認朝鮮完全“自主”;(2)割讓台灣、澎湖列島和遼東

    半島給日本;(3)賠償日本軍費銀二萬萬兩;(4)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對日通

    商口岸;(5)允許日本人在中國通商口岸城市任便投資設立工廠;(6)日本享有單方麵最

    惠國待遇和領事裁判等特權。在這項條約上簽字的清朝政府代表為李鴻章,日本政府代表為

    伊藤博文。


    5月4日日本因俄、德、法等國的幹涉,決定“放棄”遼東半島。


    11月8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在北京簽訂了《交還遼南條約》。條約規定,清朝政府

    以白銀三千萬兩“贖回”遼東半島,日本軍隊從遼東半島撤出。


    1900年


    6月15日日本內閣決定向中國派遣25000名官兵,作為對義和團運動進行武裝幹涉的

    八國聯軍的主力。


    8月14日由日本等組成的八國聯軍攻陷北京。


    8月24日日艦“和泉號”的陸戰隊在廈門登陸。28日,又從台灣派兩個步兵連侵占廈

    門。


    1901年


    4月3日日本在南京設立領事館。


    9月7日清朝政府與日本等11國在北京簽訂《辛醜條約》,同意外國軍隊駐紮在北京

    到天津、山海關沿線的12個地區,賠款白銀4.5億萬兩,日本從中分得3479.31萬兩。


    9月24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重慶日本租界協議書。


    1903年


    1月15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中日通商行船續約。


    4月24日清朝政府和日本簽訂擴大天津日本租界協議書。


    1904年


    2月8日日本突然襲擊俄國在中國旅順口的艦隊。10日,日俄戰爭爆發。12日,清朝

    政府宣布對日俄戰爭保持中立。俄國戰敗,1905年9月5日簽訂樸茨茅斯和約。根據和約

    規定,俄國將遼東半島的租惜權和“南滿”鐵路(長春至旅順)的幹線、支線及其沿線屬地

    上一切特權轉讓給日本。


    1905年


    4月4日日本在長沙設立領事館。


    10月17日日本在遼陽設立關東總督府。


    12月22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在北京簽訂關於東三省事宜條約。條約規定,清朝政府

    同意根據日俄樸茨茅斯和約將俄國在遼東半島的租借地轉讓給日本,並在中國東三省增加開

    放城市和港口,安東和奉天之間軍用鐵路由日本經營,禁止修建與“滿鐵”平行的線路。


    1906年


    5月-11月日本先後在安東、奉天、廣東新民設立領事館。


    11月26日日本設立“南滿洲鐵道公司”(簡稱“滿鐵”)。


    12月5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日本歸還營口的協議。營口是在日俄戰爭時被日本

    占領的。


    1907年


    2月9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擴大漢口日本租界協議書。


    3月-11月日本先後在哈爾濱、吉林、南京、汕頭、長春設立領事館。


    4月15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有關新奉(新民-奉天)和吉長(吉林-長春)鐵

    路的協議。據此,清朝政府將以高價收買日本所營新奉鐵路,並向日本借款修建吉長鐵路。


    5月30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有關設立大連海關協定。協定規定,由日本人任稅

    務司長;從海路運進大連的貨物,不征進口稅;經旅大運往中國內地的貨物,要征收進口

    稅。


    6月28日清朝政府通知日本,同意根據1905年中日關於東三省事宜條約,開放風凰

    城、遼陽、寧古塔、琿春、三姓、海拉爾、愛輝等7個城市。


    1908年


    3月13日日本就日本私運軍火船第二“辰丸”號在澳門海麵被清艦扣留一事,向清朝

    政府遞交備忘錄。3月15日,清朝政府決定致歉和賠償損失。這一事件激起廣東等各地人

    民的不滿,掀起抵製日貨運動一年之久。


    9月10日日本在遼陽、鐵嶺設立領事館。


    1909年


    9月4日清朝政府與日本政府簽訂有關間島問題協議,規定開放吉林省的龍井等地。


    同日清朝政府與日本簽訂有關東三省5個問題的協定,承認日本政府在撫順、煙台兩地

    的采煤權;安春鐵路沿線及“南滿”鐵路幹線的礦務,由中日兩國合辦;承認大石橋至營口

    鐵路為“南滿”鐵路支線等。


    11月4日日本在吉林省龍井設立間島總領事館。


    1910年


    2月9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兩國郵政關係協議。清政府承認日本政府在中國設郵

    局的合法性。


    3月24日杭州發生與日本商人衝突事件,有7家日本商店被毀。6月8日,清朝政府賠

    款白銀1萬兩。


    4月4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有關架設鴨綠江鐵橋協議。




    1896年


    3月-5月日本在沙市、廈門、蘇州、杭州、重慶等地相繼設立領事館。


    7月21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中日通商行船條約。


    1897年


    3月4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蘇州日本租界協議書。


    5月13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杭州租界協議書。


    6月30日日本在遼寧牛莊設立領事館。


    1898年


    4月22日日本政府照會清朝政府,強迫清朝政府聲明不割讓福建予他國。24日,清朝

    政府複照日本政府,聲明中國不割讓福建予他國。


    7月16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漢口日本租界協議書。


    8月18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沙市日本租界協議書。


    8月29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天津日本租界協議書及附屬議定書。


    1899年


    4月28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福州日本租界協議書及其附件。


    10月25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廈門日本租界協議書及其附件。1911-1919年


    1911年


    10月16日日本外相內田康哉指令日本駐清公使通知清朝政府,日本將供應付伐辛亥革

    命所需武器彈藥。


    11月25日日本天皇批準出兵幹涉中國的辛亥革命。


    1912年


    1月中國革命政府向三井物產會社借款30萬日元,購買武器。


    1913年


    10月5日中日雙方就修建“滿蒙鐵路”問題交換公文。


    10月6日日本政府承認中華民國。


    1914年


    8月15日日本政府向德國發出最後通牒,要求把中國山東省的膠州租借地無條件轉讓

    給日本。


    8月17日日本鐵道守備隊在鄭家屯附近與中國警察發生衝突,日本向該地進駐一個連

    的軍隊。


    9月2日-11月7日日軍先後占領了山東的龍口、濰縣、青島等地,占領膠州灣及膠濟

    鐵路全線。


    1915年


    1月18日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會見袁世凱,針對中國政府要求日軍撤出山東的照會,

    提出了秘密條款,共有5號,分為21條,即“二十一”條。其5號的主要內容有:(1)承

    認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加以擴大;(2)將旅順、大連的租借期限及“南

    滿”、安奉兩鐵路的期限延長為99年,承認日本在“南滿”及東蒙的特權;(3)將漢冶萍

    公司改為中日合辦,附近礦山不準公司以外的人開采;(4)中國沿海港灣島嶼不得租借或

    割讓給他國;(5)中國政府聘用日本人充任政治、財政、軍事顧問,中國警察及兵工廠由

    中日合辦,日本在武昌、九江、南昌和潮州之間有修築鐵路權等。


    5月25日袁世凱除對第5號聲明“容日後協商”及第4號用命令宣布外,與日本在北

    京簽訂了《關於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之條約》、《關於山東之條約》。


    7月14日日本在九江、濟南設立領事館。


    8月6日中日就重新設立青島中國海關問題簽訂協議。


    1916年


    8月13日日軍非法進駐鄭家屯,與奉天28師發生衝突,即鄭家屯事件。


    1917年


    2月-3月日本在赤峰、通化設立領事館。


    11月2日日、美雙方就中國問題交換公文(蘭辛?石井協定),美國承認日本在中國的

    特殊利益,日本尊重美國提出的中國“門戶開放”、“工商業機會均等”的原則。11月9

    日,中國通知日、美兩國,中國不受其協定的約束。


    1918年


    1月日本“滿鐵”開始管理吉林-長春鐵路。


    5月16日日本政府與段祺瑞政府簽訂日華陸軍共同防敵軍事協定,要求中國陸軍與日

    本陸軍共同向蘇聯後貝加爾州及黑龍州出兵,並給日軍提供方便。


    6月-8月日本在鄭家屯、成都設立領事館。


    8月8日日駐華公使向北京段祺瑞政府提議共同向滿洲裏方麵出兵,北京政府表示同

    意。


    1919年


    1月27日凡爾賽和會決定,由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半島的特權。


    5月4日北京學生提出“外爭國權,內懲國賊”、“廢除二十一條”、“抵製日貨”等

    口號,展開聲勢浩大的“五?四”運動。


    9月9日日本內閣會議決定向北京政府的徐世昌提供財政支援。


    9月29日日本在湖北宜昌設立領事館。


    1921-1928年


    1921年


    5月13日日內閣會議決定從山東鐵路沿線撤軍。


    5月17日日內閣決定支援張作霖,以確保日本在滿蒙的利益。


    11月12日-1922年2月6日美、英、法、意、日、葡、比、荷、中等9國在華盛頓舉

    行會議,亦稱“太平洋會議”。會議共簽訂了7個條約和協定,主要的條約有:(1)共同

    鎮壓遠東人民,首先是鎮壓中國人民,為此美、英、法、日簽訂《四國公約》;(2)爭奪

    海上霸權,按一定比例規定海軍力量的美、英、日、法、意《五國公約》;(3)根據美國

    的《在中國全境之商務實業機會均等”、“門戶開放”的原則,共同掠奪中國的《九國公

    約》等。會議期間,中日簽訂了關於解決山東懸案協定,規定膠濟鐵路由中國借款贖回,膠

    濟租借地及附近地區歸還中國;開放膠州租借地為萬國商埠。


    1922年


    1月-12月日本在蕪溯、張家口、滿洲裏設立領事館,在青島設總領事館。


    1923年


    1月日本和中國商定給膠濟鐵路證券貸款4000萬日元。


    3月中國駐日代理公使向日本外相提出廢除二十一條,日本拒絕。中國各地相繼示威遊

    行,要求收回旅大。


    6月日本水兵在長沙槍殺示威的碼頭工人,造成慘案。


    1925年


    5月15日上海日本紗廠資本家開槍打死工人顧正紅,打傷十餘人,成為“五(三豎一

    橫)”運動的導火線。


    1926年


    3月12日日本4艘驅逐艦駛入大沽口,配合直、奉軍閥進攻天津,反對以馮玉祥為首

    的臨時政府。


    1927年


    3月24日日、美、英、法、意等國軍艦炮轟北伐軍業已占領的南京,死傷兩千多人,

    造成南京事件。


    4月6日日本幣原外相指令其駐華公使,通過外交談判解決南京事件。4月11日,日、

    美、英、法、意5國駐武漢領事反誣北伐軍造成南京事件,要求處分肇事者,被武漢政府拒

    絕。


    4月22日日首相田中義一發表施政演說,叫嚷對“中國共產黨的活動,不能置之不

    理”,並指示日公使,對發動“四?一二”反革命政變的蔣介石予以“道義聲援”。


    5月28日日政府發表出兵山東的聲明。從旅順調遣陸軍約2000人到青島。上海等地掀

    起反對日本侵占山東、抵製日貨運動,9月,日本被迫從山東撤軍。


    6月27日-7月7日日本政府在東京舉行東方會議。會後,日本首相田中義一於7月

    25日呈送日皇一個秘密奏折說:“吾人如欲征服中國,則必先征服滿洲及蒙古。吾人如欲

    征服世界,則必先征服中國……當吾人得以統治中國全部資源之後,吾人將更能進而征服印

    度、南洋群島及中小亞細亞以至歐洲”。


    8月15日日本外務省政務次官森格、關東軍司令官和日本駐華外交官在大連開會。決

    定以300萬日元貸款的條件,唆使張作霖取締排日運動。


    10月13日-11月8日蔣介石訪問日本。11月5日,與田中義一首相會談,蔣要求日

    本協助國民政府統一中國。


    12月13日日、英派遣軍艦掩護廣東的李福林反動軍隊,鎮壓廣州起義。


    1928年


    4月19日日本政府決定第二次出兵山東,並向第六師團發布動員會。2日,發表向山東

    再次出兵的聲明。


    5月3日日軍向濟南發動進攻,與中國軍隊發生衝突,日軍在濟南奸淫擄掠,屠殺中國

    軍民5000多人,造成“濟南慘案”,亦稱“五三慘案”。同年10月,中日就此慘案舉行談

    判,1929年3月29日達成協議:由中日雙方組成調查委員會,就地調查解決,南京政府負

    責保護在華日本人之生命財產安全;協定換文兩個月後,日軍撤出山東。


    5月18日日本分別通知北平和南京當局,重申“如戰爭波及滿洲時,為了維持治安,

    將采取適當的有效措施”。北京的張作霖和南京國民政府對此表示抗議。


    6月4日奉係軍閥張作霖在軍閥混戰中失利,在被迫從北京乘火車撤回東北的途中,經

    過京奉鐵路和“南滿”鐵路交叉的皇姑屯車站時,被日本關東軍預先埋設的炸彈炸死,是為

    “皇姑屯事件”。


    12月29日東三省保安司令張學良決定東三省掛國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旗,以示由國民政

    府統一中國,日本表示抗議。


    1929-1933年


    1929年


    6月3日日本政府正式宣布承認南京國民政府。


    1930年


    5月6日中日關稅協定正式簽訂。根據協定,日本仍享有優惠國待遇;中國國民政府獲

    得關稅自主權,但又規定對110種進口的日貨暫不加稅。


    1931年


    2月日本在鄭州設立領事館。


    7月初日本製造萬寶山慘案。日軍在長春縣萬寶山地區強迫朝鮮僑民挖掘良田引水修

    壩,槍殺和逮捕當地農民。


    9月18日日本關東軍炸毀沈陽郊外柳條湖的“南滿”鐵路,反誣是中國軍隊幹的,悍

    然對附近的北大營和沈陽城發動進攻,製造了“九?一八”事變。由於蔣介石采取不抵抗政

    策,命令東北軍“絕對不得抵抗”,並撤至山海關內。19日,日軍侵占沈陽。蔣介石的不

    抵抗政策,使日軍更加得手,迅速進攻遼寧、吉林、黑龍江3省。至1932年1月,東北全

    境淪陷。


    1932年


    1月28日日本軍隊在上海挑起“一?二八”事變(又稱上海事變)。28日夜間,日軍向

    上海閘北發動進攻。駐防上海的中國十九路軍奮起反擊,開始了淞滬抗戰。日軍遭到沉重打

    擊,死傷萬餘人,4度更換司令。由於南京國民政府堅持不抵抗政策,淞滬抗戰遭到破壞。

    3月初,日軍在太倉瀏河登陸,十九路軍被迫撤離上海。3月24日,在美、英、法、意等國

    的幹預下,日本與中國國民政府在上海開始停戰談判。5月5日,雙方在上海簽訂了《上海

    停戰協定》(又稱《淞滬停戰協定》)。協定規定上海為“非武裝區”,中國不得在上海至

    安亭、昆山、蘇州一帶地區駐軍,而日本可進駐“若幹”軍隊。


    3月9日日本製造的傀儡政權——偽“滿洲國”在長春宣告成立。溥儀為“執政”,年

    號“大同”。10日,溥儀致函關東軍司令,“委托”日軍維持國防和治安、管理鐵路,並

    聘請日本顧問。


    3月13日蔣介石就偽“滿洲國”的成立發表談話說,“東北成立偽國,完全為日方一

    手包辦。政府雖痛恨溥儀等等為傀儡,但如討伐,即難免擴大戰爭,考慮結果,暫不頒討伐

    令”,繼續執行其不抵抗政策。


    3月16日關東軍司令本莊繁宣稱:偽“滿洲國”的“一切政令”,須經過駐地的日本

    軍部及特務機關許可,方能實行。


    1933年


    3月日本和偽滿政府簽訂“委任經營合同”,將偽滿所有鐵路及鐵路所屬全部財產,交

    給“滿鐵”。


    3月日軍攻占熱河省後,大舉進攻長城各口。東北軍曾在長城一帶抗擊日軍,後因蔣介

    石鎮壓抗日運動,使日軍長驅進犯灤平地區,直逼平津。


    5月31日中國國民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塘沽協定》。根據協定,中國軍隊撤退至延

    慶、昌平高麗營、順義、通州(今通縣)、香河、寶抵林亭鎮、寧河蘆台所連之線以西以南

    地區,並劃上述地區以北以東至長城沿線地區力非武裝區,這樣,中國國民政府承認日本占

    領東三省和熱河,劃綏東、察北、冀東為日軍自由出入區,便利於日本進一步控製整個華

    北。


    7月-10月中國國民政府和日本密謀聯合“圍剿”灤東抗日武裝力量,進攻方振武、吉

    鴻昌率領的抗日同盟軍。


    10月8日-24日日本為迫使中國國民政府承認“滿洲國”,派代表與中方代表在北

    平、南京、東京多次會談。國民政府答應與偽滿通車、通郵,並禁止一切抗日活動。


    12月11日4艘日艦開入福建馬江,協同蔣介石軍隊占領廈門,鎮壓李濟深、蔣光鼐、

    蔡廷鍇在福建成立的抗日中華共和國人民政府。


    1934-1936年


    1934年


    3月1日偽滿政府和日本政府就偽滿實行帝政交換公文。同日,“滿洲國”改稱“滿洲

    帝國”,溥儀在長春稱帝,年號“康德”。


    4月17日日本外務省情報部長天羽英二以對記者談話方式發表對華政策的“非正式聲

    明”,說日本在中國有“特殊地位”,不容許其他國家對華采取共同行動;維持“東亞和平

    秩序“為日本單獨的權力,無須他國幹涉;如果中國用以夷製夷的政策,日本唯有加以排

    斥,如果各國暗助中國抗擊日本,日本亦不得不反對。


    10月21日日本召開首相、外相、藏相、陸相、海相五相會議,決定調整日華關係,

    “實現日、滿、華三國互助合作”,使中國放棄反日政策,根絕排日運動。


    1935年


    1月22日日本外相廣田弘毅在國會發表演講,說要與中國“親善”。日駐華使節據此

    於29日、30日先後會見汪精衛、蔣介石。2月22日,蔣介石發表談話,認為廣田“有誠

    意”,表示要“製裁反日行為,以示信誼”。其後,汪精衛也表示願以和平方式解決中日間

    糾紛,並派王寵惠赴日會談。2月27日,蔣、汪聯名訓令嚴禁反日活動。


    5月17日南京國民政府和日本政府宣布,雙方外交關係由公使級晉升為大使級。


    5月29日日本天津駐軍參謀長酒井借口中國國民政府援助義勇軍孫永勤部隊,向國民

    政府提出交涉,要求掌握在華北的實際統治權,同時從東北調遣日軍入關進行武力威脅。


    6月9日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中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代理委

    員長何應欽正式提出備忘錄(日文為覺書),限3日答複。


    7月6日何應欽在與日方秘密會談後,複函梅津表示接受全部條件,通稱《何梅協

    定》。根據協定,中國在河北和察哈爾的主權大部喪失,禁止中國人民進行抗日活動。


    10月-12月日本製造“華北事變”。10月22月,日本在河北香河指使漢奸暴動,占

    據縣城。11月7日,策動宋哲元等進行“華北五省自治運動”。11月25日,策動殷汝耕等

    漢奸在通州成立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宣布脫離南京政府。12月18日,南京國民政府不顧

    全國人民的反對,反而指派宋哲元等成立“冀察政務委員會”,由宋哲元任會長,以適應日

    本關於“華北政權特殊化”的要求。


    1936年


    1月21日日本廣田弘毅外相發表對華三原則的演說,這三原則為:“日中提攜、承認

    滿洲國、共同防共”。


    5月6日日本和偽冀察政委會秘密簽訂華北防共協定”。協定規定。中國軍隊不得進駐

    冀察兩省,日軍駐紮華北鐵路沿線,日本派人擔任偽軍的政治和軍事顧問。


    5月12日在關東軍的支持下,以錫林郭勒盟副盟長德穆楚克棟魯普(德王)為首的內

    蒙少數上層分子,成立偽蒙古軍政府。


    11月23日綏遠駐軍傅作義等部奮起抗擊侵犯綏遠省東北區的日本侵略軍,收複百靈屆

    (今內蒙古自治區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這一事件被稱為“綏遠事件”。


    12月12日西安事變在中共中央的努力調停下和平懈決,中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初步形

    成。17日,關東軍發表聲明,要求南京國民政府實行反共防共政策。同日,日本外相聲

    稱,南京國民政府“如與張學良、楊虎城妥協,日本政府不能置之不理”。


    1937-1938年


    1937年


    4月6日日本外相、藏相、陸相、海相決定“對華政策”和“華北問題指導方針”主要

    內容是使南京政府逐步放棄容共。依賴歐美的政策,促其接近日本,特別是在華北主動協助

    實現“日、滿、華合作”。


    7月7日日軍悍然炮攻宛平城和進攻城外的盧溝橋,挑起盧溝橋事變。即“七?七”事

    變。在全國人民抗日浪潮的影響下,當地中國駐軍第29軍奮起抗戰。從此,中國人民展開

    了全麵抗成。


    7月8日中共中央向全國發表了號召抗戰的宣言。


    7月19日蔣介石在廬山舉行軍事委員會會議,決定對日作戰。


    7月28日日軍開始對華北發動全麵進攻。宋哲元等退出北平,日軍侵占北平。


    8月13日日本以8月9日日本官兵2人在上海虹橋軍用機場被擊斃一事為借口,出動

    大批海陸軍和飛機進攻上海,是為“八?一三”事變。上海守軍在上海人民積極支援下奮起

    抵抗。這一事件還嚴重威脅到英美帝國主義的利益和蔣介石的統治,國民政府被迫實行抗

    戰。


    8月15日日本政府發表嚴懲南京政府的聲明。日本海軍首次出動飛機轟炸南京。


    8月15日中國政府頒布對日抗戰總動員會。


    8月25日中共中央公布“抗日救國十大綱領”。


    9月5日日本海軍發表封鎖全中國沿岸宣言。


    9月25日八路軍第115師在平型關與日軍板垣師團4000餘人作戰,殲滅日軍三千多

    人,俘戰一千多人,繳獲大量武器和軍用品,是為“平型關戰役”。這一勝利打擊了日軍的

    氣焰。


    11月11日日軍攻占上海。


    12月13日日軍侵占南京,在南京進行大屠殺,被殺害者達三十萬人之多。


    1938年


    1月16日日本近衛文磨首相發表“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的對華聲明(第一次近衛聲

    明)。聲明說,“帝國政府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而期望真能與帝國合作之中國新政權

    之建立與發展,並將與此新政權調整兩國邦交”。


    3月下旬日軍第10師團向台幾莊發動進攻。4月3日,中國軍隊以40萬優勢兵力,包

    圍進攻台幾莊之敵,並擊退由臨沂增援之敵第5師團一部,至4月6日,取得了殲滅日軍兩

    萬餘人的勝利。


    3月28日在日本扶植下,“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在南京成立,梁鴻誌為“行政院

    長”。


    6月24日日本召開首相、外相、藏相、陸相、海相五相會議,決定“解決中國問題的

    指導方針”:集中國力直接解決“支那事變”,“在本年內實現戰爭目的”。


    10月21日日軍占領廣東。


    10月27日日軍占領武漢三鎮。


    11月3日日本近衛文(上麻下呂)首相發表“建設東亞新秩序”的聲明(第二次近衛

    聲明)。


    11月20日高崇武、梅思平同日本影佐大校在上海簽訂以反共賣國為內容的“日華協議

    記錄”。協議規定,日本政府將此“協議記錄”發表後,汪精衛等人應立即同蔣介石斷絕關

    係,並聲明為建設東亞新秩序實現日華合作和執行反共政策,在適當時機建立新政府。


    11月26日日軍占領深圳。


    12月18日汪精衛從重慶逃到河內。20日,汪在河內發表聲明向日本投降。


    12月22日日本近衛首相發表“近衛三原則聲明(第三次近衛聲明)”,強調要以武力

    “掃蕩”抗日的國民政府,同時要和“具有卓識的人士合作,向建設東亞新秩序而邁進”。


    1939-1944年


    1939年


    2月10日日軍在海南島登陸。


    5月31日汪精衛到達日本。在日期間,與日本首相平沼騏一郎和陸軍、海軍、外務、

    大藏等大臣舉行會談,汪在會談中表示將“號召國民黨及其他各黨派和無黨派同誌,設想在

    南京成立推行和平方針的國民政府”。


    6月6日日本“五相”(首相、外相、藏相、陸相、海相)會議決定成立“中國新中央

    政府”的方針。同時策動蔣介石投降,說蔣介石“亦可參加新政府”。


    9月20日日本大本營命令設立“支那派遣軍”總司令部,西尾壽造大將任總司令。


    1940年


    3月12日汪精衛在上海發表“和平建國宣言”,要求蔣介石參加汪偽政府。


    3月30日汪偽政府由上海遷都南京,汪精衛任代理主席。


    7月7日中共中央發表宣言,指出投降危機空前嚴重,要求國民黨必須取消反共政策,

    並宣布八路軍,新四軍正抗擊著在華日軍的半數以上。八路軍總部公布:3年來八路軍收複

    縣城150座,斃、傷、俘日偽軍40萬人。


    8月20日-12月5日八路軍出動115個團,共40萬兵力同時向華北地區日軍出擊,與

    日軍20萬人交戰。在這連續3個半月的“百團大戰”中,八路軍進行大小戰鬥1824次,攻

    克敵人據點293個,殲滅日偽軍4.6萬人。


    11月30日日本與汪偽政府在南京簽訂“日華基本關係條約”及條約的附屬議書。條約

    共9條,其內容有:日汪共同防共;同意日本軍隊駐紮華北一帶;共同開發國防資源並向日

    本提供方便條件;日本廢除在華治外法權和放棄租界,中國開放本國領土供日本人居住和營

    業等等。


    同日日本政府發表關於“日華基本關係條約”和“日、滿、華(汪偽)共同宣言”的公

    報,宣布正式承認汪偽政府。


    1941年


    6月16日汪精衛抵達日本訪問。24日與日本近衛首相會談。


    8月岡村寧次任日軍華北方麵軍總司令,集中13萬以上兵力進犯晉察冀抗日根據地,

    5000群眾被殺,15刀間房屋被燒,5000萬斤糧食被焚。當地軍民奮起抗敵,至10月,日

    軍全部被驅逐出晉察冀。


    12月8日日本海空軍偷襲珍珠港。9日,美國對日宣戰。中屆國民政府也對日、德、意

    宣戰。


    12月25日日本占領香港。


    1942年


    1月1日蘇、美、英、中等26國在華盛頓簽訂“聯合國”宣言,聲明全力與德、意、

    日法西斯作戰,決不與德、日單獨媾和。


    12月20日汪精衛再次訪問日本。


    1943年


    1月9日日、汪在南京簽署關於日汪共同把“大東亞”戰爭進行到底的聯合宣言。當天

    汪偽政府向美、英宣戰。


    7月31日日、汪在南京簽署關於日本僑民賦稅問題的“日華條約”。條約規定,日本

    國民在中國領土上應遵守有關賦稅的法令;日本國民在任何情況下,也不能受到低於中國國

    民的待遇。


    10月日軍3萬人進犯冀魯豫解放區,被我粉碎,敵偽5000人被斃或被俘。


    岡村寧次采用“鐵篦式的三層陣的新戰術”掃蕩晉東南抗日根據地,慘殺我群眾5000

    人。


    10月30日日汪在南京簽訂新的“同盟條約”,強調雙方為“建設大東亞”和確保其穩

    定而互相合作。


    11月5日"大東亞會議”在東京舉行。參加者有日本、偽滿、汪偽以及在日軍占領下的

    菲律賓、泰國、緬甸等的代表。6日,發表了“大東亞共同宣言”,鼓吹“大東亞各國互相

    合作,把大東亞戰爭進行到底”。


    12月閻錫山的代表與日軍在太原簽訂秘密協定,其內容有:(一)日本將沁源等13個

    縣讓給閻軍駐防;(二)閻可派人在偽軍中充任要職;(三)各交通要道和重要據點由日軍

    駐防,由閻負責清剿共軍;(四)剿共之後的地區由閻接管。


    1944年


    11月10日汪精衛在日本逝世,陳公博任偽代理主席。


    11月13日日本最高戰爭指導會議通過”關於對重慶開展政治工作”的方案,以加強對

    蔣介石的誘降。


    1945年


    2月11日蘇、美、英三國首腦簽訂《雅爾塔協定》,確定在德國投降及歐洲戰爭結束

    後兩個月或三個月內蘇聯將參加同盟國方麵對日作成。


    7月17日-8月12日中、美、英三國首腦舉行波茨坦會談。7月26日發表《波茨坦公

    告》,促令日本投降。


    8月9日毛主席發表《對日寇的最後一成》的文章。


    8月10日日政府發出乞降照會,宣布準備接受《波茨坦公告》。


    8月15日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無條件投降。


    8月16日日本天皇向日軍發出停戰令。


    9月2日日本在投降書上簽字。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9月9日何應欽代表中國政府接受岡村寧次代表侵華日軍簽署的日軍投降書。


    10月17日中國軍隊進駐台灣省。


    10月25日日本第十方麵軍司令官兼台灣總督安藤利吉向中國方麵投降。被日本侵占50

    年之久的台澎諸島,從此在法律上和事實上重新回到了祖國的懷抱。


    12月23日蔣介石在南京接見日軍降將岡村寧次。


    12月27日蘇、美、英三國外長莫斯科會議決定成立包括中國參加的遠東委員會和盟國

    對日管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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