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羊城晚報》2011年8月1日B04版,作者:吳誌維,原題:《一位中國駐日占領軍的回憶》
一、參加中國駐日占領軍先遣隊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宣布向盟軍投降。根據《波茨坦公告》的規定:日本投降後,盟國派遣占領軍,在日本要地實行占領,監督其解除武裝(隻保留警察武裝)和降書的具體實施。
國民政府最終選定陸軍第67師作為中國駐日占領軍,67師有3個團,計14500人。中國駐日占領軍的駐防地以愛知縣為中心,加上靜岡和三重兩縣。師部設在愛知縣的首府名古屋市,隸屬美軍第八軍指揮。
1946年5月27日上午7點,上海江灣機場,駐日代表團團長朱世明中將、顧問李立柏少將、占領軍67師師長戴堅少將和名古屋港口司令盧東閣海軍中校等13人組成的先遣隊,登上一架飛往日本的B-24“解放者”轟炸機。
戰勝國攜帶武裝進入日本,以示戰勝國的威嚴。因此,這架轟炸機除了不攜帶炸彈外,機上十幾挺機關炮原封不動。中國駐日代表團軍事組上校參謀,32歲的廖季威也在這支先遣部隊中。
二、押解向井敏明等戰犯回國受審
駐日代表團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懲辦戰犯。廖季威無意中在1937年11月30日《東京日日新聞》上看到一幅令人發指的照片:兩個日本軍官舉著武士刀,猙獰狂笑,標題是《超紀錄的百人斬》。
報紙對兩人在中國展開“百人斬殺人競賽”的情況作了津津有味的報道。這兩名日本軍官就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
1937年11月,侵華日軍由淞滬戰場向南京進軍的途中,第十六師團第九聯隊第三大隊少尉炮兵小隊長向井敏明獸性大發,向第三大隊的另一名少尉野田毅提出進行“砍殺百人大競賽”,以先殺足100人為勝,獎品為一瓶葡萄酒。
這則報道迅速傳回國內,舉國震驚。經中國駐日代表交涉,向井敏明、野田毅在東京被駐日盟軍憲兵逮捕歸案,交給中國駐日代表團。1947年12月18日,審判日本戰犯軍事法庭在南京對戰犯野田毅、向井敏明進行公審。
次年1月28日,向井敏明、野田毅被押赴南京雨花台刑場,執行槍決。廖季威不僅列席東京審判,還親自參與押解穀壽夫、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等戰犯回國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