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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將她革除教會

(2010-12-22 22:45:48) 下一個
任不寐

在聖誕前夕收到這樣的來稿,尤其讓人心情沉重。我們不能說作者的行文都是事實或是公義的,我們隻能將論斷這篇文字的權柄交給神。不過我們願意相信,文中反應的問題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從不相信今天的教會能比改革前“腐敗的教皇製”好多少。發布這篇投稿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一直宣講,教會在曆史上,今天也一樣,有很多髒事;而教會應該比社會更有正視自己罪惡的屬靈能力和反省精神。我們不僅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不懂裝懂和故弄玄虛;也靠主知道,不是所有 “主啊主啊”的宗教家族企業與各色幫會就是基督的教會。不僅如此,舊約中先知的主要信息之一就是暴露以色列人的不信與淫亂;而保羅書信從來沒有放過教會的悖道與偏離。不過我們的用意絕不是對這樣的負麵案例進行口誅筆伐或趁機取義,我們應該藉著這樣的“見證”看見我們自己在罪中如何有份,看見我們對主的虧欠。最近有弟兄不斷談論“看得合乎中道”(羅馬書12:3)。隻是我們對“中道”的理解有不同:第一,原文絕非說“傳道”要“中庸”,而是說看自己不要超過當看的;而這道理對每個人都有效。第二、原文中根本沒有“中道”一詞,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看問題的全部根據是神的“道”;不顧一切“中”神之“道”,這是我們“極端的原教旨主義”。願神保守祂的教會。(任不寐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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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弟兄平安:

願主恩常與我們同在!

在給你發出這封郵件的時候,我心中顧慮甚多。我是在網絡上看到你的名字,知道你也是從大陸去到海外的。顧慮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不曉得你對於中國三自教會抱有什麽態度;二是這封郵件會不會在你看來就是一種“分家”之嫌的信件。但後來我還是決定發出,不管你看後作何感想,我想裏麵涉及的問題也是中國教會麵對實情時的一種尋求(在我是這麽想的)。所以懇請你耐性看完,並懇請本著真理教導的緣故,就信後所提問題加以釋惑,謝謝!

下麵所講論事件完全屬實!是我們教會一個“法人代表”(簡稱法代)所有行為。

1. 為向信徒借貸,不惜謊言欺騙,到期後用各種理由、借口,甚至撒謊來推遲或者暫時不還。

2. 喜好自誇,隻要是來到教會的講道人或者對她不甚了解的,都要給人講述自己咋樣蒙神拯救。表麵看是在訴說神對她的恩典,但其間充滿自傲,為要向人顯示自己做教會領袖乃是出於神的旨意,是神特選的。猶如當年希西家向外邦展示財寶一樣。但是根據她的表現,是“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欲的機會,自誇為有福,”要得人的稱讚。

3. 利用其作為教會法人代表職務的便利,以教會作擔保還款對象,借款私用。當債主來教會討要其欠債時,卻對債主說“神都給你預備好了”,以去拿錢名義離開本地外出躲債。債主因其不歸還借款,要債未果,將教會鎖門達10天之久(2010年2月9日—19日),而其卻讓同工“用教會的錢先替我還上”為由命令同工必須照辦,並說出“你們若是不還,我就在外掙錢不回去”等威脅的話。在同工多次催促後,仍置教會和信徒利益於不顧,在外地躲債,直至2010年2月19日才回,嚴重影響了信徒的正常聚會。並且在她回教會以後,拱手將教會的賬目,資格證書,法人證書等交與債主,致使教會財產被凍結。

4. 這事之後為了挽回自己顏麵,她又捏造事實,汙蔑同工貪汙挪用。散布紛爭,製造謠言,毀謗攻擊同工。

5. 采用打電話到同工家裏,威嚇、阻撓、趕逐傳道人員等惡劣手段致使同工家庭不和,傳道員無法講道,信徒無法正常參與敬拜。

6. 看法人代表之職務比神之教會的領袖更重,她曆來對眾人說的就是自己是“法人代表”,絕口不談神家的領袖,甚至叫囂說“拿走法人代表就是拿走我的命。”

7. 依仗法人代表之名獨斷專橫,排除異己。甚至說“教會是我家的,我是法人代表,我就得說了算”。對堅持真理不與其同流合汙的同工公開提出趕出教會。

8. 2010年11月14日當同工在聚會後將教會購買地皮和建堂之情況、合同等向眾肢體說明時,她為了不讓真相大白於天下,汙蔑並咒罵同工,還上前要廝打,眾人在攔阻她時,並未有一人毆打或者對她施暴,事後她撒謊並散布謠言說將其打傷,並以此為借口,為泄一己之私憤,將教會大門用磚壘住,揚言說“若不處理打人事件,教會門永遠不開。”致使至今連續五個禮拜的敬拜聚會無法正常進行,信徒隻能在寒風中站在磚牆外聚會,內有老年人,殘疾人還有許多慕道友,但她卻假借養傷之名躲藏到外地,對此事假裝不見。

在事件開始發生之時和後來一係列的事情中,肢體們極盡勸勉,或單獨,或兩三個,甚至兩會長老牧師找她或打電話,但是卻挽不回她的心。

 後來當兩會和宗教局介入處理事件時,她威脅說“你們誰敢把門強行打開,我就死在你家(或者辦公室)。”結果兩會和宗教局對此也成束手無策之舉,但是卻不允許教會用強,聲稱若教會肢體強行開門,則馬上取締這合法聚會場所。

後來有人再去找她要債,她說“神給我說現在不能還錢,我隻能得罪你,不能得罪神啊。”

現在她的意思很明確,要想開門,她還是繼續當法代,並且要將這些不跟她一起的人全部趕出去;要不然她就“讓宗教局砍了吧”,並且自己還很屬靈的說“教會是充滿愛的地方,卻被你們這些人弄成充滿怨恨和暴力的地方”(此語是宗教局局長的話,被她拿來引用)。

現在教會有說“等候神吧,神隻要一伸手,啥事都解決了,要相信神。”(對此言論我很無奈,有點“很屬靈”的味道);有說“強行打開門又咋了?我們又不是為自己。”(對此我也感到困惑);還有說“你看人家想做啥事都成,咱想做啥都不成,看來咱做的不在神的旨意上,神不伸手,省察自己吧。”(我也很撓頭此類言語,甚至兩會長老也說“為什麽神不伸手管這事呢?”言下之意就是法代做的這事合乎神的旨意)

任弟兄,我想請教的問題是:

1.她的行徑能否革除教會?若能,為何?不能,為何?

2.若能將她革除教會,在本教會沒有聖職人員,隻有教會代理執事人員的情況下可否進行?還是當如何進行?或者該由誰施行?(兩會長老也是隻手遮天的人,也是排除異己,消除“紛爭”並真理一塌糊塗之人)

3.若不能將她革除教會,會眾及代執事當如何行呢?(我不是代執事成員)(有人說耶穌還不定人的罪約8:11,我們更沒資格定她的罪)

4.對於信徒中的言論將如何按照聖經來引導解明呢?(因為我發現現在“屬靈人”很多並很會講屬靈話,甚至有人到一種份上,神對他“說話”了,才是按照神的旨意行)

謝謝你耐性看完這些,我不知道你對此是怎麽想的,但這確實是一位弱枝本著對主,對教會,深感愧疚;對信徒深切擔憂的心向主內肢體的一個求助。

深盼早日得到回複!但我也知任弟兄有許多神的事工亟待去做,如若沒有時間回複,請為之獻上禱告!  以馬內利!(穀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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