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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議張扣扣案

(2019-04-17 19:03:56) 下一個

                                               妄議張扣扣案

4月17日文學城轉發VOA《旅美律師推特發起請願 營救被判死的張扣扣(圖) 》一文,引起熱議。筆者也想湊上去說兩句,在官家眼裏,恐怕屬於“妄議”,所以標題就叫《妄議張扣扣案》,算是一點自知之明吧。

盧偉華律師說的一番話,或者說,提出的質疑有一定道理。但是,由死刑改判死緩法院自己說了也不一定算數,更不要說從死刑改判為有期徒刑。雖然張扣扣是草民出身,但是,要知道:他12歲時,親眼見證了王家人打死了他媽媽,後為報仇而當上特種兵,這一特殊身份,他的殺人案自然會提升為2.0版,列為大案要案,況且一連殺了三個人,如不判死刑,如潛在另一種隱患。譬如:報複+過度報複眾人犯我(或我族親)我必犯眾人。再譬如如:說不定要追究當年誰招張扣扣入伍的,又是誰要他當上特種兵的?最高權力要介入的,此乃合理推定。

【推特中文圈營救張扣扣請願行動由推特網友盧偉華 4月12日發起,希望能夠在7天內征集到10萬反對判處張扣扣死刑的投票人數,將它寄到中國最高法院。
  目前人在美國的前北京律師盧偉華為這次請願設計了兩個選項,一個是支持張扣扣被判處死刑;另一個是反對張扣扣被判處死刑。參加投票的推友90%選擇了反對判處張扣扣死刑。】

道理很簡單,中國不學習方,不允許司法獨立,這話已經明挑了。盧偉華律師從海外發起輿論營救張扣扣,要在7天內達到10萬人支持,可能性太微小了。文章提到:“參加投票的推友90%選擇了反對判處張扣扣死刑。”,依我看,就是100%選擇了反對判處張扣扣死刑,也達不到10萬人。別說在海外7天,就是在中國大陸七天時間恐怕也很難達到10萬之眾。

從極權製度社會來看,遭到強權迫害的弱勢個人或群體永遠鬥不過權貴勢力,所以激起的仇恨終歸要發芽,特別是殺父之仇,更不要說殺母之仇,必然會產生你殺我媽,我必將殺你們全家參與殺我媽的人。

古代中國殺了人,報了仇,還可以僥幸跑到梁山,與殺人者結盟或結義,官府一時鞭長莫及,於是水泊梁山就成了“作奸犯科”們的飛地。當下的神州與“水滸“時代不可同日而語,因為神州不再有結盟聚義的水滸之地。隻要發出紅色通緝令,你跑到天邊,也不一定能保住小命。還記得揭露毛黨魁隱私的李誌綏醫生身在美國,著手寫第二部作品時,就沒了,照樣死的蹊蹺。 

報複心理就是冤案得不到公平處理或解決,通常是人治社會製造的。往古裏說,例如《竇娥冤》等。往今裏說,想想國共兩黨爭霸期間,叛徒顧順章被殺案、王實味案[J1] ;共產黨最後勝利之後,特別是建立新中國之後的一些些重大案件,劉少奇、彭德換等大人物,不說了,小人物林昭案、遇羅克案、張誌新案等。再想想,勝者對敗者對的報複,有沒有斬草除根、株連九族的現象?

如果多黨製社會也會有像張扣扣這樣的案件的話,那麽一黨製社會離公平處理和解決恐怕能更加遙遠了。

今年4月13日(美華文報)《世界日報》報道:先豎排小標題:42年懸案破了,接著大標題:全靠一根毛 77歲情人定罪。原來1977年案子,到了2016年警方探員,才發現破案征兆:在死者克拉克臂彎內發現一根頭發,經比對,凶手就是死者情人布萊格曼。因為被妻子發現他婚外情,布萊格曼便對克拉克下了毒手。當然,如何判刑,則是下一步問題。據報道稱:如果陪審團判定他犯下二級謀殺罪但並未使用武器,凶手可能當庭釋放。因為1977年犯案,早就過了訴訟時效期。不管怎麽說,一個普通情殺案,42年也不放過,體現了司法體製的本分。(精神綠洲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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