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曆史決議”是否到了非做不可的的關頭?
元月十一日,文學城轉發紐約時報《定論蓋棺?習近平會做中共“第三個曆史決議”?》這篇未署名文章,提出習近平會做中共第三個曆史決議,後邊加了個問號,而且標題前四個字後也加了個問號,一標題倆問號。雖然作者是在自問自答,也給讀者留有很大思考和爭辯空間。為什麽要提出做出第三個曆史決議這個問題?現實國情是否到了非做不可的關頭?而先要放放風?作者是否有什麽來路?筆者無權多加追問。但是看看熱鬧,甚至有點不識好歹也要跟著上前白話兩句,至於是否中聽,就顧不得那許多了。
“鄧之所以在徹底否定文革同時又維護毛,最主要的因素,是鄧認識到,否定毛就否定了中共的合法性,故不論毛的錯誤多大,對中國造成的傷害多嚴重,人們對毛有多厭惡,毛的曆史地位是必須堅持和維護的。”看到文章這段話,筆者覺得做第三個曆史決議對毛也持這種態度的話,那麽習對鄧也必須持鄧對毛的態度。那就必然還會第四次、甚至第五次做曆史決議的餘地。為什麽這麽說?
筆者認為,鄧第二個曆史決議目的在延續患了惡性腫瘤已經擴散到全身患者,用手術法進行切割而已。文章還提到:【鄧小平雖然毫不猶豫地徹底否定了文革——曆史決議將文革表述為,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 但對毛澤東,他則小心翼翼,因為他知道,如果在對毛的評價上出現“失誤”,會給全黨造成更大思想混亂。】在曆史真相嚴密雪藏時代背景下,臣民沒有資格與“皇朝”爭辯朝廷是非。但是互聯網時代,一旦看到“朝廷” 朝廷“內幕”或真相都有或明或暗的議論的衝動,即使可能被定為妄議的罪名。第二個曆史決議,名義上徹底否定十年文革了,其實否定後十年,目的在於保前二十年的毛澤東時代(嚴格來說27年)。那前二十年與文革能切割嗎?沒有以反胡風反革命集團(後被平反)、反右、大躍進、人民公社化、反右傾、四清等50多次導致被整死餓死幾千萬的整人運動,怎麽會冒出文革來呢?!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嘛!
“文革十年被定性為‘ 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這個定義完全是為禍國殃民的暴君毛澤東開脫,把責任完全推給林彪和江青所謂的兩個反革命集團,這顯然不符合曆史客觀實際。說穿了就是掩蓋黨魁的滔天大罪,來保黨和黨國。連誓死保衛毛澤東的江青被押上審判台時,都說她就是毛的一條狗,叫她咬誰就咬誰,這不就是坦白交代嘛!這不就是揭發嘛!將毛與四人幫相切割,與林彪相切割,說他們是兩個反革命集團,這不是在開曆史的玩笑嘛!文革(包括黨史)真麵目是怎麽回事。進入互聯網時代的國人,早已心知肚明。
不帶感情色彩,應該理性地給文革下這樣的定義:文革是由最大的反黨分子——毛澤東和他的主要打手林彪和江青等形成的反革命集團(當然不排除後來他們之間也還有內鬥)發動起來——造曆史的反、造現實的反、造未來的反的一場天下大亂,將國家機器徹底變成了絞肉機,令億萬人民遭殃,從而葬送了黨脈、人脈和國脈達十年之久,是五千年來的最大人禍。
【“正確”在此指的是,以八九為代表的社會對包括個人權利在內的自由民主的訴求,必須得到尊重,否則,任何對曆史經驗的總結,都難免會導致錯誤的結論,難使民間繼續支持改革。】要滿足這一前提,如果一定要做“第三個曆史決議”的話,眼下難度挺大,習畢竟是第二個執政剛開始,真做“第三個曆史決議”的話,很可能就像鄧小平做第二個曆史決議一樣,宜粗不宜細。按這樣做,習恐怕就有些違心了。而鄧並不感到違心,他也是參與紅魔運動的元老派之一,甚至能排到毛周劉林鄧前五號,在反右期間他的“功勞”排在第二號。所以平在反右派上他就“宜粗不宜細”了,對中央級的右派他不給平反,難道他考慮的僅僅是全黨嗎?。
所以,雖然開過了19大並作出了個一反曆史內鬥常態的報告,筆者認為現階段反腐打虎改革尚未走出深水區,這個時候做第三個曆史決議條件不成熟,為時尚早,根本沒到非做不可的程度。除非此文作者直到筆者所不知道的什麽內幕。(精神綠洲2018年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