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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陰謀詭計成炸點——咱門外漢也白話兩句雷洋案

(2017-01-13 19:56:17) 下一個

莫讓陰謀詭計成炸點

——咱門外漢也白話兩句雷洋案

於今年5月7日之後引起軒然大波的雷洋案,經過幾個月的調查取證,本以為司法係統要對以邢某為首濫權枉法5位警察給出一個比較公平公正的處理意見。哪知到了西方聖誕節前夕翻盤了,對5警察不起訴了,沒事了,回家過新年吧。

本門外漢是從毛時代過來的人,比新中國還大十多歲哩。雷洋案要是發生在毛時代的話,官方說啥是啥,說一不二,誰敢提出質疑?

後毛黨時代,在改革開放政策實施下,多少伴隨一些民主氣氛,尤其在胡耀邦和趙紫陽兩位比較開明的民主改革派,大長了社會民主勢氣,民主思想活躍起來,各個領域一片生機,如萬馬奔騰,經濟一馬當先。但是好景不長,六四和法輪功兩大案例之後,“敏感”和“維穩”(懼怕“敏感”和伴隨暴力維穩是人治特征,民主國家沒有“敏感”與“維穩”一說)橫行傳統媒體社會和網絡社會,民主再度沉淪了。

胡溫主政運作時期,相當程度上被江黨既得利益集團綁架了,差點通過政變讓毛二世登台複辟毛時代。但是,胡溫執政尾聲與後繼者習李王打掉政變勢力,大快人心。接著上台主政的習李王大張旗鼓的進行反複打虎改革,民主氣氛重新看長、高漲,民主勢力重新崛起。反腐打虎改革勢如破竹,步步為營,正在進入深水區。

但是,反對反腐、反對打虎、反對改革既得利益集團勢力畢竟積蓄了圈養了二十多年,習李王改革勢力雖然在上層占了一定優勢,但對於中下層還有點鞭長莫及。比如:唱紅打黑、比如強行接管《炎黃春秋》民間刊物、比如抓捕維權人士和辯護律師等等;再比如激起全國民憤的雷洋一案,從已經公布於眾的案情調查報道(包括警方通告),透過掩蓋,公眾還是看出了破綻和馬腳,最後竟被說成雷陽之死是吃得太飽撐死是內因,警察毒打致死是外因,屬於輕罪,不予起訴。真是千古奇聞,不是笑話勝似笑話,不是鬧劇勝似鬧劇。

既然,上層習李王敢於打虎,甚至敢於要把最大老虎老老虎打下來,下層民眾為何不敢為普通公民慘遭荼毒提出質疑?為何要把民必勝官必敗的一場大官司來個大翻盤?更為令人驚異的是:北京因雷洋抓捕了5個胡作亂為當事警察,竟有4000警察威脅提出辭職,視乎成了雷洋一案大翻盤的不可阻擋的外力。看到這裏俺這個門外漢不免要問:北京4000警察為什麽提出辭職?是不是他們也有類似雷洋案當事警察那樣辦案經曆而恐懼被曝光?新聞媒體應該去采訪他們,亮亮他們的心底才是,不能以辭職要挾司法公道判案。難道怕4000警察辭職,就不怕4000民眾對雷洋案大翻盤抗議?此案從發起到翻盤過程,正在散發著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味道。

到底誰犯了顛覆國家政權罪?中國事怪就怪在:凡是官逼民反事件,受害之民反被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罪。這一罪名與加害的官方無緣,官方動不動就把因為名譽或利益受到侵害打擊而上街呼救維權的人,或者對國事國策、黨事黨策持異議而聯名上書者,輕者被冠以尋釁滋事罪,重者冠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論處。而貪贓枉法濫用職權而激發群體事件的官吏,明明官逼民反、犯了顛覆國家政權罪,卻將顛覆國家政權罪強加給維權的受害當事人。

雷洋案則是怪案中的怪案:說雷洋在足療店裏嫖娼,而將雷洋置於死地的五位當事警察,竟沒有一位警察進過足療店。咱們神州自古就有“捉賊見髒,抓奸抓雙一”說,但是不在現場的5名警察卻抓了不在現場的赤手空拳的雷洋。請看明白人的摘錄和分析:“還是根據涉案警方通告,警方自稱到達現場蹲守的時間是20點40分。目的就是打擊賣淫嫖娼。雷洋出現,第一時間就在涉案警察的視野裏。但是涉案警察並沒有進入店內現場抓捕他們認為嫖娼的雷洋。再據涉案警方通告,涉案警方21點45分控製雷洋,並且得到雷洋口供承認嫖娼。將其帶上車押回審查。依然沒有對賣淫足浴店采取行動,抓捕賣淫人員提取嫖娼證據。
(引自新唐人2016年12月27日訊《最關鍵5分鍾黑幕:證據解析讓人冷汗淋漓》一文)


上邊這段話是根據警方通告得出的結論,不是隨便杜撰出來的。所以雷洋嫖娼說不接地氣,作案嫌疑人不在現場,辦案人也不在現場。更可悲的是,作案嫌疑人死在警方手中之後,警方立即安排足療店有關人員(包括按摩女)到央視作證警方說法,警方還有雷洋嫖娼的精液的直接證據,甚至還有200元嫖資的補充收據(哈,原來還有嫖娼收據)。以此來達到雷洋致死不足為惜,不值得同情,不值得憐憫,更不要對警察辦案持懷疑態度的意圖。但是案情的社會反向並未以警方意圖意誌為轉移。

再請看真相:“根據涉案警方通告,‘21時14分,民警發現雷某(男,29歲,家住附近)從該足療店離開,立即跟進,亮明身份對其盤查。’。看到這段文字的人包括尼羅河本人在內,沒有人會去懷疑其真實性。但是,最新出現的證據表明涉案警方一開始就在撒謊!雷洋最後一次出現在小區監控錄像中時間為21時16分50秒,位於足療店向西67米。事實上警方並沒有立即對雷洋進行盤查,而是跟蹤雷洋至少兩分鍾向西行走離開案發足浴店67米開外。“(引自同上)
  這段話已經挑明涉案警方一開始就在撒謊。作者接著     提醒公眾:“注意之一,不是攝像頭的位置位於足療店西67米,而是雷洋必須向西行走67米才能進入攝像頭的畫麵內。

  注意之二,雷洋21點14分左右從足療店出來進入西麵67米攝像頭用時2分50秒左右。行走速度0.4米/秒。大大低於成人平均行走速度。而涉案警察刑某在央視采訪作證說雷洋出足療店〝神色慌張,而且行走速度非常快。〞客觀數據表明,涉案警察又在撒謊。
注意之三,有人誤以為涉案警察21點14分攔截雷洋,21點16分50秒是他逃跑的時間。事實上,原始信息指出在16分50秒這個時間點後才遭遇警察攔截。攔截過程不在監控鏡頭之下。”從作者這三點注意中,兩次提到涉案警察撒謊。接下來的關鍵一段,就是筆者前邊引用的第一段。

請再往下看:“涉案警察在三個關鍵時間點主動規避賣淫足浴店已經表明了涉案警方與賣淫人員之間的特殊關係。本文將對雷洋嫖娼的筆錄和物證作出分析,證明雷洋案的實質是警娼勾結偽造證據致人死命。根據涉案警察刑某的供述,雷洋自己承認‘作大保健’,交嫖資200元。已經等於承認嫖娼。而且當場作了筆錄並得到雷洋‘按手印’。這是理解雷洋為什麽會死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引自同上)這段話提到雷洋在涉案警方筆錄上有雷洋按的手印。

對上麵這段話,作者這樣分析:“雷洋已經不能開口為自己辯護。涉案警察的所謂筆錄怎麽寫都可以。問題是警察不能代替雷洋簽字畫押。雷洋不是文盲。如果雷洋還記得自己的名字怎麽寫,為什麽隻有手印而沒有簽名。要強迫一個人簽名幾乎不可能。強迫一個大活人按手印也不容易。要先蘸印泥然後在規定的地方穩穩當當按下去。在雷洋還有反抗能力的時候三個警察連把雷洋控製在車輛中都辦不到。可以肯定這個手印是涉案警察在雷洋已經失去意識的情況下像當年黃世仁拉著楊白勞的手按手印賣女兒一樣偽造的。這份所謂雷洋認罪筆錄上缺失必須具有的簽名,這就是雷洋沒有承認嫖娼的證據。”(引自同上)筆者認為這樣分析不是沒有道理的信筆由韁。

 

關於雷洋之死,作者引用好了涉案警方通告全文:“因雷某激烈反抗,為防止其再次脫逃,民警依法給其戴上手銬,並於21時45分帶上車。在將雷某帶回審查途中,發現其身體不適,情況異常,民警立即將其就近送往昌平區中西醫結合醫院,22時5分進入急診救治。雷某經搶救無效於22時55分死亡。”
作者對這份通告做了這樣的解析:“注意,涉案警方在通告中隱瞞了一個重要情節。通告中隻有‘21時45分帶上車’。事實21點45分雷洋被押上伊蘭特轎車,在其中滯留5-6分鍾後轉移到金杯麵包車中。涉案負責警察刑某在央視訪談節目中也故意隱瞞了將雷洋先押入伊蘭特轎車中並滯留5-6分鍾這個重要細節,隻說把雷洋帶上麵包車發現雷洋‘身體不適’就送往醫院。另外,涉案  警方通告隻有‘雷某經搶救無效於22時55分死亡。。而回避了交代在22點09分(醫院方麵提供的時間)進入急診,雷洋就沒有生命體征而且瞳孔已經散大。涉案警方一麵在雷洋嫖娼的問題上大肆偽造,一麵在雷洋之死的問題上遮遮掩掩。這裏麵掩蓋的非常可能是一樁駭人聽聞的罪惡。”
 

不“雷洋家人看到屍體,根據雷洋家人的報案書記載:‘雷洋身上右額部被重擊淤腫、陰部睾丸腫脹、右上臂、腰部、臉部都有嚴重傷痕,明顯係暴力毆打形成。’”。“。。。所以雷洋家人親眼所見的生殖器損傷是雷洋死亡的關鍵。注意雷洋家人第一次看到屍體時,警察禁止看屍體下身。”

“問題是警察為什麽要打擊雷洋的生殖器。又是用什麽方式打擊的。警察沒有理由仇恨雷洋到要他斷子絕孫,更沒有理由要置雷洋於死地。最有可能的答案隻有一個:電擊雷洋生殖器造成強迫射精偽造嫖娼證據。

  電擊生殖器是某些國家經常采用的非人道酷刑。受害人因痛苦而慘叫。陰莖勃起,精液狂噴。劇烈疼痛甚至會引發神經性休克心跳驟停。當時這輛轎車不遠處圍觀人群還沒有離開。雷洋後來被轉移到金杯麵包車有人看到雙手癱軟,這就證明在伊特蘭轎車數十米之內一定有人。但是在這麽近的距離內沒有人聽到雷洋慘叫就證明雷洋無法慘叫。也就是涉案警察為了防止雷洋的慘叫被人聽到,在對雷洋生殖器實施電擊的同時,封堵雷洋呼吸道造成窒息。也可能由於頸部壓迫造成心跳驟停。”(以上所引各段均屬同上)從上述所引,我們驚愕看到還有如此殘酷地從生殖器上提取精液的手段。以上引用的幾段,很能說明問題。筆者在最後再引用作者最後一段:“涉案警方故意隱瞞拘押雷洋在伊蘭特轎車上滯留5分鍾後轉移到麵包車這個關鍵事實,就是為了掩蓋雷洋之死的核心黑幕——為了偽造嫖娼物證導致雷洋死亡。這也就是為什麽涉案警方一麵要死咬雷洋嫖娼,一麵又對〝避孕套DNA〞閃爍其辭。涉案警方不敢提避孕套裏的〝精液〞二字,賣淫女的指證中甚至完全沒有給雷洋用〝避孕套〞的情節。因為這些人誰也不願意為一個酷刑迫害製造偽證致人死亡的惡性案件裏承擔責任。”

  結束語:根據案情蹊蹺曲折發展,可以說,一個本來不算太大的雷洋案已經變成世紀大案了。有人說這是高層在博弈。如果認為這種說法有道理的話,雷洋案翻盤得得如此大膽,就好不奇怪了。這就是習近平反腐打虎改革進入高潮達到白熱化的火上澆油。上層博弈必然波及到中層和下層,乃至延燒到民間。這是獨裁專製社會要被民主法製社會取代必然要經過的一段窮山惡水的險路、隘口和懸崖。需要提醒的是:反對反腐打虎改革勢力或製造或利用此案掀起社會動亂大浪,乘機搞垮反腐打虎改革進步勢力,取代習近平。我們正麵臨隘口懸崖的險路。要害問題是:既不要逆民意而行,更不要槍杆子刀把子鬧事!

精神綠洲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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