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是黨的國家,黨不是國家的黨
(2012-04-27 03: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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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是黨的國家,黨不是國家的黨轉載萬裏委員長的文章2012-03-10發布於:博客中國
摘要:我們國家還沒有現代意義上的政黨製度。“國家還是黨的國家”,而不是“黨是國家的黨”。60年了,“黨和國家領導人”這個概念沒有變。在財政上,黨庫與國庫之間的那堵牆還沒有建立起來。
建國都60年了,我們國家的哪些東西沒有變?為什麽沒有變?會不會變?一個國家讓一個政黨領導60年了,也不算短的時間了,這60年到底應該怎麽來概括、怎麽來總結,我們黨有責任向老百姓說清楚講明白。一時說不清楚講不明白,有疑問,也沒關係,重要的是要講出來,公開講出來,不要藏著不講或私下裏講。建國60年了,我們這個國家沒有變的東西還有很多很多。最基本的事實是,這個國家還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這個事實誰都明白,但這個事實的背後是什麽呢?比如說,我們黨有7千多萬黨員,是一個最大的黨,而這個黨至今還沒有在社團管理部門登記過。這個事實背後又是什麽呢?就是我們國家還沒有一部“政黨法”,60年了,還是空白,沒有變,我們國家還沒有現代意義上的政黨製度。“國家還是黨的國家”,而不是“黨是國家的黨”。60年了,“黨和國家領導人”這個概念沒有變。在財政上,黨庫與國庫之間的那堵牆還沒有建立起來。再看看,數百萬軍隊還叫解放軍,沒有變,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家武裝力量。軍隊的最高領導人還是黨的最高領導人。黨軍一體沒有被國家對軍隊的領導來代替。60年了,這一點也沒有變。即便在黨內,60年了,也沒有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競爭性選舉製度,更不用說在國家範圍內了。經常說到的協商,實際上還是戰爭時期的秘密運作傳統。這都是一些基本的事實,它們能引伸出什麽基本道理,應該好好討論。這些討論離不開這些基本事實的,年輕人真應該多多了解曆史。
我記得建國初期,幾個民主黨派人士給中央寫信,建議把中南海還給老百姓,這個皇家園林最好作為公益文化的紀念物保存下來。80年代初,書記處又接到過類似的建議,還加了一條:黨中央機關應該掛牌辦公,辦公廳、中組部、中宣部、統戰部等,都是執政黨的機關,不是非法的地下機關。這個建議轉了好幾個書記的手裏,最後沒有上會討論。這兩件事,也是60年來沒有變化的。對國家60年變化了的東西、沒有變化的東西,先要搞明白基本事實。有些東西應不應該變、可不可以變、能不能夠變,區分起來比較困難。要討論問題,那就從搞清楚基本事實入手。這種“沒有變化”是一種政治優勢嗎?還是一種政治慣性?還是一種政治停滯?都要好好研究,要具體分析,不要下空洞的結論。
我一直就不同意“輝煌50年”、“輝煌60年”的提法。這不符合事實。大躍進困難時期那三四年,“文革”動亂那十年,總不能說是輝煌的吧。宣傳用的詞,也要講究精準,要符合基本事實。你不把那幾年扣除,老百姓在心裏會扣掉的,曆史學家也會扣除的,普通黨員也會那麽做的。在90年代的那幾年,我說過不止一次,政治宣傳離事實太遠,那叫什麽?那就是不文明的,是野蠻的宣傳。那幾年治理碼頭車站上的野蠻裝卸,這野蠻宣傳也要治一治。一個執政黨,一個大國的唯一的執政黨,執政了60年的執政黨,總應該有起碼的反思勇氣吧。這實際上是一種責任,是政黨的責任。這反思,肯定會引出許多不同的看法來,這有什麽可奇怪的呢?要是搞得氣氛緊張,搞一些封殺動作,就顯得我們共產黨人太沒有氣度了。在我看來,老百姓的看法,民主黨派人士的看法,專家學者的看法,政治上不得誌的人的看法,這四類人的看法,尤其應該好好聽聽,封殺不得。
60年了,我還在這裏說一些一千多年前古人說過的那些道理,想起來讓人感到很不舒服。建國都60年了,新中國成立初期,有些政策有些政治上的理由,那也不至於60年來都是如此呀。那些理由現在還存在嗎?還站得住腳嗎?如果那些理由還站得住腳的話,那麽,60年的政權建設、思想建設、文化建設,還能用“輝煌”兩個字來概括嗎?容忍不同看法的機製還沒有建立起來,這隻能說明,斯大林主義的那一套還在作怪:革命建設越成功,敵人的反抗就越嚴重。否則,何至於60年在這方麵還沒有變化呢?那位老同誌前幾年已經故去了,他的夙願還依然是個夙願。這怎麽向老百姓交代、向曆史交代?從國共第一次合作分裂開始,到1949年我們趕走國民黨,國民黨壓製了我們22年,封殺我們的報刊,捕殺我們的黨員,在學校裏壓製不同的意見。曆史證明,他們失敗了。我們絕對不能用類似的手段來對待不同意見,對待其他人士。
曆史責任就是一個政治倫理的問題,對一個政黨要負責,就要好好想一想這個問題。我們共產黨人就那麽不堪談政治倫理嗎?我要說的是,人家封殺我們22年,我們就有必要花60年時間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嗎?這樣的道理不就是政治倫理問題嗎?我們不公開談,能阻止老百姓去想這樣的問題嗎?我們黨有不少人總是習慣誇耀說現在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同時,卻對過去為什麽不做正確的事情連個起碼的交代都沒有。人們常說浪子回頭金不換,這金不換要有前提,就是要有反思,要承擔責任。我們這麽一個泱泱大國,這麽一個堂堂大黨,總這樣含混過去,成什麽樣子!用人用錯了,舉薦的人不負責任,考察評價係統也不負責任,協商機製不負責任,紀律檢查委員會也隻管查處,不管用人過程中的失察責任,把人關起來或者槍斃了,就算了結了,還要說查處此人是偉大的成就。這樣,這個國家不就成了沒人負責任的國家了嗎?我們的黨不就成了沒有人負責任的黨了嗎?這麽下去,這政治倫理又從何談起呢?仔細想想,我們黨的那些重大失誤都屬於撞到了南牆上才回頭的。這堵牆是自然規律、國家發展的客觀規律,你違反了規律,就頭破血流了。為什麽會這樣?60年了,我們國家沒有成長起應該有的社會性力量來與我們共產黨競爭,來提醒、來監督我們黨,那些不同意見統統因為不能反映我們黨的正確就聽也不聽。那麽全權施政,那就全權獨擔責任吧,又不是。60年裏有多少時間,國家發展受到阻礙,國民的發展機會失去了,憲法權利也得不到實現。這種現象是很不倫理的。人一旦有了倫理責任,肯定活得不輕鬆。一個國家、一個政黨大概也是如此。
有位年輕教授對我說,60年了,我們國家還沒有出現完整意義上的選民,我們黨也沒有出現權利完整的黨員,我們還沒有建立起來容許其他人發揮政治作用的製度,這些是不是您個人最大的不安?我和教授的忘年之交,是因為他通過我的孩子轉給我他寫的一篇短文,他說他不為了發表,隻是希望能在黨內流傳,一起討論。文章說的是“黨章”上的那麽多權利為什麽落不到實處,為什麽落不到實處卻又不加修改。我就找他來談了很多次,還是要從基本事實說起。從建黨的時候起,我們黨就說自己代表了農工,1949年以後,又說代表了幾萬萬中國人民,到建國60年的現在,還是這麽來講。大家同時還看到,60年了,並沒有嚴肅嚴謹的政治程序來賦予那種代表權,選舉的、非選舉的,都沒有。要憑自己的本事來當選,不要老是寄希望於人大代表團中黨組織的幕後作用。靠這種作用選上,臉要紅的,對有選舉權的黨員用黨紀約束統一貫徹黨的決定,這就是“議會中的黨員活動”,應該是合法的。可是,在很多情況下,這就變成了壓製不同意見的優勢,哪裏有像共產黨這樣大的黨團呢?這不是平等競爭的機製,60年來都是如此,沒有變,很難說這樣的程序是嚴肅的、嚴謹的。依照現在的選舉法,這沒有違法之處,卻是違背政治倫理的,等於一家政黨掌控了選舉機器,民意要真正表達,就是一件難事了。這是誰都看得見的。競爭選舉是一個繞不過去的坎。
現在還有人說,在中國搞真正意義上的民主選舉,條件不成熟;說中國農民多,素質不高,中國沒有民主傳統,這都是劣勢。可是,當這些劣勢轉變為優勢了,共產黨組織的優勢可能就沒有了,到那時候,就又有理由不開放民主選舉了。這政治倫理上的死結,什麽時候能徹底解開?60年已經過去了,還要再等幾十年?建國60年了,應該回到一個最基本的問題上去。這個國家國民的意願到底是什麽?應該通過什麽樣的辦法來表達真正的民意?這個問題,蘇聯沒有搞明白,69年就亡國亡黨了,我從來就不是一個民粹主義者,憑我幾十年的政治閱曆,我敢說,表達民意是一個國家政治製度的“基礎設施”,也是衡量一個國家進步、文明程度的主要標準。我總能收到許多老百姓寫來的信,我就讓秘書挑一些讓我看看,多年來都是這麽做的。去年,接到山東一位農民的信,他問我:你們北京的領導到底知道不知道我們在想什麽、想要什麽?我就想起60年代困難時期,毛主席他老人家號召我們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我下到農村,走了兩個月,匯總起來報告給毛主席黨中央一大堆問題,其中就有這個問題。40年過去了,這個問題還是讓老百姓又問出來了。老百姓從我們的廣播電視、報紙上找不到答案,就又問到我們頭上來了。當然,民意本身是很複雜的,有各種各樣的人,就有各種各樣不同的看法,這很正常。關鍵是,我們黨是不是正視了民意,又在用什麽樣的製度來保證民意能獲得充分的、真實的表達。現在老百姓想參與更多的社會政治事務,想要有更多的權利,更多的發展機會。這些為什麽不讓公開講?這不讓講的責任,又由誰來負?
60年了,我們是不是應該說,在民意處理上的失誤,是我們共產黨最大的失誤,這是要寫進史書的。90年代初那幾年,有不少簽名信、萬言書、公開信,我說過多少次,不要大驚小怪,不要亂查封殺,人家有話說,就讓他說出來,有什麽忍受不了的。我的話就是沒有人聽。一位管思想宣傳的領導跑到我那裏說,我不敢不管呀,中央說守土有責,我是管這個的,不管就是失責。你看看,這就是他的責任觀念,就是不對民意負責。讓我特別痛心的是,有許多人還把對民意的引導庸俗化、功利化。歪曲民意、挾持民意為“人質”,來抵製對改革的正當要求,抵製對一些錯誤決策的修正。這造成很嚴重的後果,更是違反政治倫理的。90年代末的時候,一些參加過抗美援朝的老同誌給中央寫信,要求禁止一些學者發表關於抗美援朝戰爭的最新研究成果,他們認為,這些研究修正了過去的一些定論,讓他們感情上受不了。這是民意吧,可這是什麽樣的民意呢?這些老同誌到底了解那場戰爭多少?那些專家則不過是到前蘇聯那裏查了剛剛公開的檔案,做了學術上的研究。這有什麽錯?有一個學者寫信給我喊屈叫冤,我給有關領導轉了他的信,最後還是石沉大海。那些老同誌腦袋裏的定論到底從哪裏來的?還不是從外麵灌輸給他們的。要用事實來糾正他們的一些老觀念,就說不行,就說要照顧老同誌們的感情,就說“黨史無小事”,這是什麽政治邏輯?60年了,許多應該變而且可以變的東西,在這樣的邏輯下,就變成了不能變、不可變的東西,要樹立起基本的政治倫理,還有許多障礙要克服。第一條,60年了,我們黨把國家的治亂要係於一身,過去那麽多年的折騰,沒有不起因於我們黨自身的折騰的。這讓我痛心,我們黨的折騰殃及了國家,殃及了老百姓。這麽多年了,我們告訴老百姓說,這個國家沒有共產黨的話,就會大亂的,老百姓真是怕折騰怕到極點了,他們對穩定的盼望,就成了我們黨再單獨執政下去的“民意”,這一循環什麽時候能夠打破呢?第二條,涉及到怎麽樣讓老百姓認清曆史、認清現實,就是要認清一些基本事實。60年來,我們說得最多的一段話是“幾千萬革命先烈換來了紅色江山”。這是關於共產黨執政合法性的最大理由之一。為了新中國,死了數千萬人,這是基本事實。還有一個事實是,他們是為什麽犧牲的?他們前仆後繼,為的是當時我們中國共產黨設立的目標和理想,現在,有多少老百姓知道那時共產黨設立了什麽具體目標?我知道,90年時,出過一本書,書名叫《曆史的先聲——半個世紀前的承諾》,很快被查封了。我讓秘書找了一本來看看,用了一個周末的兩天,全部看完了。我還找了一些專門研究那段曆史的專家來問了情況。他們告訴我,這本書裏收集的,全部是我們黨在30,40年代公開發表的社論、評論、聲明,沒有一份是偽造的。當時,我們黨向全中國人民做了承諾,要建立一個民主、自由、獨立的國家。那時,國民黨不搞民主,不給自由,也沒有能力讓國家真正獨立,才有共產黨肩負那些承諾來取而代之。這些承諾的確吸引了無數誌士仁人。那些犧牲的人就屬於這部分人。其實,那些承諾在毛主席30,40年代的許多著作中都有。可是,到了50,60年代都被那個毛澤東著作編輯委員會修改掉了。
我看到過一份文獻研究室送來的原稿與修改稿,當時讓我心裏震動很大。現在,我能公開說出20多年前我腦袋裏就產生的疑問,這麽個修改法,那幾千萬人不是白白犧牲了嗎?那是白紙黑字,確實推翻了當年我們黨的承諾。說輕了,這是不尊重曆史,本質上,這就是違反政治倫理,這就等於是把我們黨執政掌權的基礎建在沙灘上,這能牢固嗎?曆史總會把真相還給老百姓的,60年不行,70年,70年不行,80年,老百姓總要知道的。1991年的時候,有專家給中央寫出蘇聯解體原因的分析報告,說是戈爾巴喬夫的公開性毀掉了蘇共,毀掉了蘇聯。我在這個結論下是劃了大大問號的。照我看,不是公開性搞錯了,而是搞遲了。在許多事情上,我們有一些人總是把經驗當教訓,把教訓當經驗,這不改是絕對不行的。
建國60年了,還有多少事情沒有向老百姓說清楚,80年起草《決議》時,許多同誌提出了許多疑問,後來都被一句“粗線條”打發過去了。這個原則在今天還在起作用,被一些人用來作為掩蓋真相、推卸曆史責任的擋箭牌,讓我們黨的改革更加艱難。去年,紀念改革開放30年的時候,一些當事人就那個曆史轉折的真相做了一點披露,但還是被設置了許多規矩,以致“活人諱”、“聖人諱”成了一種習慣,難改。那一年我到廣東視察,就有一些當事人向我聊起1976年10月6日的一些事情,印證了我以前的一些道聽途說。這一事件的內幕,我們的老百姓在去年的一份南方報紙上看到。在處理“四人幫”過程中,黨的秘密情報機關起到了特殊作用,難以說明、又不可缺少的作用,老帥要利用自己的親屬與情報機關作溝通打招呼。這一事實被隱瞞了整整32年。誰承擔這種隱瞞的責任?一個執政黨的領導人運用親屬、情報機關、軍隊的力量來解決黨內糾紛,這種“下不為例”的事情,真的下不為例了嗎?周總理在建國之初就告誡過李克農同誌,情報機關不要卷入黨內鬥爭,他的告誡防止了我們黨內的那些不規範行為了嗎?
60年了,執政黨即使不方便向老百姓說清楚,至少也應該先向幾千萬黨內同誌講清楚,在讚揚那些為國家進入新局麵做出了特殊貢獻的人的同時,也應該明確地否定他們所使用的手段,這才符合基本的政治倫理。現在,還沒有聽到這種否定。一個執政黨執政了60年還不注意這一點,要執政能力有什麽用?沒有政治倫理為基礎的執政能力,會變成什麽樣的能力,我想,大家會認真思考這個問題的。
我們黨執政60年了,開始說到了決策科學化,開始說到了權力製衡,但做得到底怎麽樣?看來不說到政治倫理不行,光說到還不行,還要有辦法、有製度來落實這種倫理。毛主席在沒有建國的時候,就提出了“為人民服務”,這是最高的政治倫理目標,可是怎麽為人民服務,他老人家沒有回答好這個問題。這“服務”不知比“執政為民”要謙卑、要誠懇多少倍,但做得怎麽樣呢?我的結論是,光有“為人民服務”、“執政為民”的宗旨,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這一宗旨也還是要有政治倫理作基礎的。有一個姓康的年輕學者前幾年提出第三種合法性來源,說是一個政黨隻要發誓為老百姓服務,就有了執政的合法性,我看,這種看法是不成熟的,對基本事實都沒有搞清楚。
60年了,隻要關心國家發展前途的人,都會想到怎麽樣推進政治民主的問題,我們的老百姓、社會團體對國家政治生活既表達不了獨立的看法,又參與不了實際政治過程,又監督不了執政黨,人微言輕,這種“三不”狀態總不能這樣延續下去吧,不能總是一成不變地講話如儀、視察如儀、批示如儀吧。要多想想執政黨對國家、對老百姓、對曆史應該承擔的曆史責任。我這麽老了,說了這麽多。有些年輕人會罵我,在位的時候怎麽不說,怎麽不做!這種責罵是有道理的,我不能用客觀環境、客觀因素來推卸自己應該承擔的那部分曆史責任。說了那麽多政治倫理,我本人就要好好養成那種政治倫理。1980年起草《決議》的時候,小平同誌說,他最有資格來評價毛主席的政治品質。可他卻認為,這種評價應該讓後人去做。這麽一來,難題就留下了。如果後人既沒有小平同誌那種資格,又不講基本的政治倫理,這事情又要賴給後後人了。總要有人出來講話的,我算是其中的一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