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恨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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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請律師-自己申請專利(15): 無良律師的問題

(2010-10-22 17:09:34) 下一個

有朋友問:同老美熟人談起專利律師,被告知其中的Story很多,都勸說應當自己申請。去看看各個律師的網站,也都有應當‘如何如何’之說。分析了一些專利侵權案例,感到如果不是泄密和有意的疏忽,很難解釋專業律師在寫Claim時會留下這樣或那樣的關鍵漏洞,以至於拿到重要專利者卻被他人的一個小改動就破了‘金身’而失去了市場利益。那些律師是不能以‘菜鳥’來評價的;是否有這樣的可能:在專利的申請中,某些個無良律師有意把一些專利的權力要求寫得留下些許空檔,而後再予他人那裏得到好處?當然,律師自己是不出麵的。

愛恨專利的答複:

我個人認為,寫CLAIM和做任何事都一樣,應當盡力做到完美,或者說讓客戶的利益在合法的範圍內最大化。基於我個人經驗,我知道律師執業道德常在利益衝突,應盡的勤勉,和合理收費這幾方麵容易出問題。但我從未聽說過,律師故意給CLAIM裏麵留下“漏洞”和“空檔”,以謀取私利。如果事後發現CLAIM裏有“漏洞”和“空檔”,我猜多半原因在於,要麽律師時間不夠或受費用所限(比如$9000的預算除以他的小時收費),沒有慢工出細活,要麽律師對技術理解不夠深,遣詞用句未達極致(用我的土話,幹部能上沒搞好)。至於對法律的理解,律師既然過了BAR了,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要有也是個經驗多少的問題。有問題但不想公開交流,請使用gu.rhonda@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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