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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定律 -- 儒家的恕道 ZT

(2010-10-14 07:13:21) 下一個



恕道,英文名"The Golden Rule"(黃金定律),是一與倫理有關的定律,即人理應受公平的對待及有責任公平對待他人。可從正反兩方麵理解此概念:正麵為“推己及人”,反麵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前者著重行善,後者告誡人勿行惡(又被稱為“白銀定律(Silver Rule)”)。

恕道的概念存在於不同的文化,被視為解決紛爭的途徑。在印度、希臘、猶太、中國哲學中均有論述。


古希臘哲學

恕道在古希臘哲學中很普遍,例如:

“避免做一些別人做了你會責怪的事。”-泰利斯
“你不希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請你不要做。” -塞克斯特斯的畢達哥拉斯
“別人對你做了會惹你怒的事,你也不要作於別人。” -伊索克拉底
“你所要避免的苦難,不要強加給別人。” - 愛比克泰德

儒家

儒家經典論語有以下記錄。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生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第十五之二三
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於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論語公冶長第五之一二

道家

聖人常無心,以百姓心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聖人在天下,歙歙焉,為天下渾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聖人皆孩之。-道德經第四十九章

回教

不要傷害人,讓你免受傷害。-穆罕默德

基督教/猶太教

基督教和猶太教有關恕道的思想可見利未記19:18(“不可報仇、也不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和利未記19:34(“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其中,後者將適用範圍由前者的“本國的子民”推而廣及所有人。

新約也有類似的論述: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6:31

批評

不少人批評此金科玉律。蕭伯納說過:“‘沒有黃金定律’,這就是黃金定律。”他指出,各人價值觀不同,你理想中的待遇,不一定與別人的想法相同。康德指出,黃金定律並不適用於任何情況,例如囚犯正式被判定有罪入獄,根據黃金定律,犯人要求法官將他釋放,因為法官不希望被送入監獄,所以他不應該送別人入監獄。


The Golden Rule

Do un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unto you.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Golden_Rule

(轉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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