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六.四”
(2012-06-05 20:01:18)
下一個
“六.四”的問題不是一個簡單平凡的問題,是一個要追究法律地問題。這麽多無辜甚至連姓名都沒有平的民百姓被亂槍打死了,我們是不是該追問一下是誰下的命令,下的什麽命令?誰執行的命令,執行的是否正確?要武裝鎮壓的對象是誰,平民還是民運分子?槍口應該對準是誰?
先撇開利用群眾,綁架學生,製造事端的"民運”分子逼迫政府開槍的問題(他們的陰謀是得逞了,他們的帳自會有人算), 要追究的是開槍!! 不但要追究下令者,也要追究執行者!!這麽多年過去了,為什麽沒有一個參與者發言講話?
此事若不搞清楚,就有可能再發生,我們也無法告慰那些死去的冤魂,也無法安慰那些活著的父母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