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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從口出在西方的事例

(2010-10-22 17:11:08) 下一個

說到“因言獲罪”,又想起十幾年前,我作為美國教會的一員經曆的一件事。當時我是很積極地投入教會的保守派政治傾向的,堅決主張西方文明,特別是美 國文明是建立在基督教原則上的(注意,這不同於說美國是基督教國家),憎惡liberals以人本主義(humanism)和社會主義動搖西方文明的基 礎。


當時教會裏講的一件事說明西方的墮落,是瑞典一個基督教牧師因為在教堂主日崇拜時講了創世紀19章(關於上帝從天上降下硫磺與火,燒了行同性戀淫亂 的兩座城所多瑪和蛾摩拉),結果這個牧師被告“對同性戀這行使言語暴力(verbal violence aginst gays and lesbians)”,鋃鐺入獄。我也是從那時開始知道有所謂“言語暴力”。不知劉曉波說中國人“非驢非馬”的言論算不算“言語暴力”?


還有件事說來哭笑不得。有個華盛頓特區的前官員David Howard,因為一次講話用了“niggardly”這個字被迫引咎辭職(見http://en.wikipedia.org/wiki /Controversies_about_the_word_%22niggardly%22#David_Howard_incident)。這個字 的意思是"吝嗇的;小氣的;貧乏的",可是很多人不解其意,理解成"nigger"(黑鬼),非要說David Howard侮辱非洲裔美國人,怎麽解釋也不行,最後辭職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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