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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苗哥,從理性角度簡說三位一體的邏輯自洽之二:一神論vs多神論

(2015-02-24 05:53:05) 下一個

先說多神論和一神論的定義吧,以下摘自維基。

多神論(英語polytheism),相對於一神論而言,指信仰和崇拜許多(複數的宗教,典型代表為印度教古希臘宗教中國道教日本神道非洲伏都教和新興的威卡教都被認為是多神論的宗教。佛教的信徒大多數認為佛教不是多神論的宗教,因為佛教中沒有的概念。宗教學則認為佛教屬於多神教。基督教雖然有三位一體之說,但是還是屬於一神論的宗教。跟一神論不同,多神論是內容(信仰體係中有眾多神),而非教條本身(要求信仰獨一真神,視為宗教義務)。

多神論宗教的信徒相信有許多位神(靈)的存在,盡管可能在一定時間內或某種場合隻會拜一位神。

多神論常見於青銅時代鐵器時代,到軸心世紀才逐漸有一神論泛神論無神論的興起。古典時代有許多有關當時多神論宗教的記錄,包括古希臘宗教古羅馬宗教等。

以下是網絡回答的摘要,宗旨是:1)多神論相對於一個可觀察到的世界會使得體係不穩定,隻有一個至高全能的神邏輯上和一個有序的世界更相符合。2)神是完美的,多神邏輯上必有區分,有區分就不是完美。3)神是無限的,多個無限和一個無限數理上還是一個,所以隻有一個無限的神。4)基督教不否認有天使,比如撒旦的存在,但是這些也隻是受造物之一,他們具有比之人類超越自然的一些屬性,但是這些天使不是神。

問題:一神論可以證明麽?

回答:
一神論的定義 — 一神論來自於“一”(單一)和“有神論”(相信神)這兩個詞。特別指相信一位真神,他是唯一的創造者、維護者和所有被造的最高審判者。一神論不同於單一主神論,後者信奉一主神而不否認其他神的存在。一神論也反對多神論,多神論相信多於一位以上的神存在。

關於一神論有很多爭論,包括從那些特別啟示(聖經)、自然啟示(哲學),還有曆史人類學。下麵是簡短的解釋,不應當作完整的條目。

聖經關於一神論的論據——申命記4:35,“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申命記6:4,“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瑪拉基書2:10,“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嗎?”哥林多前書8:6,“然而我們隻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以弗所書4:6,“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提摩太前書2:5,“因為隻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隻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雅各書2:19,“你信神隻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顯然,對於許多人,單說聖經講隻有一位神是不管用的。因為如果沒有神,就無法首先證明聖經是神的話語!然而,有人可能辯論:既然聖經包含最可靠的、超自然的證據,確認它所教導的,那麽一神論可以在這個基礎上得到確定。類似的爭論是,耶穌基督的信仰和教導,通過他奇跡般的降生、生活、和奇跡般的複活,證明了耶穌是神(或者至少由神證明)。神不會撒謊或被欺騙;所以,耶穌所相信和教導的是真理。因此,一神論,即耶穌所相信和教導的是真實的。這個論據對那些不熟悉聖經和基督超自然證實的人,大概說服力不大。但是對那些熟悉其力量的人來說是個很好的開端。

關於一神論的曆史論據——普遍流行的論據值得懷疑,一神論對世界宗教有多大影響引起關注。宗教發展的流行進化論,一般來講是滋生於現實的進化觀點,人類進化的假設把“原始”文化看作早期宗教發展的代表。但這個進化理論有幾個問題:(1)它描述的那種發展從未被觀察到 — 事實上,在任何文化中似乎都沒有朝著一神論向上的發展 — 事實恰恰相反。(2)人類學方法對“原始”的定義等同科技發展,然而這個標準很難令人滿意,因為對一個特定文化來說有太多的組成成分。(3)所謂的階段常被遺漏或跳過。(4)最後,大部分多神教文化在其早期發展中顯示出一神論的痕跡。我們發現這位一神論的神是親切、充滿陽剛之氣、住在天上、有博大的知識和力量、創造了世界、創造了道德要我們服從,而我們卻的背逆和疏遠,但神提供了和好的辦法。事實上每一種宗教在落入混亂的多神論之前,上都帶有這位神不同的變體。這樣看來是大部分宗教是以一神論開始,然後“退化”為多神論、萬物有靈論和巫術 — 反之不亦然。(伊斯蘭教是少有的例子,轉了一整圈回來又相信一神論)。即使此刻,多神論常常運作為一神論或單一主神論。幾乎所有的多神教都會把它其中的一位神當作至高無上,其他神隻是作為中間者。

哲學/神學關於一神論的論據——關於多神存在的不可能性,有許多哲學論據。其中大部分取決於人關於現實屬性的形而上學的立場。不幸的是,這篇短文不可能對這些基本的形而上學的觀點展開辯論,然後展示它們關於一神論的指向;但其餘部分確定了這些真理有著堅實的哲學和神學基礎,可以追溯到幾千年以前(大部分不證自明)。簡明扼要,這裏有三個人們可能想探究的論據(大致以難度為順序):

1. 如果神不隻一個,那麽宇宙會因為有多個創造者和權威而陷入混亂;但是宇宙並未混亂,因此,隻有一位神。

2. 既然神是完美的,那麽就不能有第二個神,因為他們會在某種程度上不一樣;而與十全十美不同就是完美的欠缺,不完美就不能是神。

3. 既然神的存在是無限的,那麽他就不能有局部(因為局部不能達到無限)。如果神的存在不僅是他的一個局部(對一切存在或不存在的事物來講都是),那麽他必須是無限存在。所以,不能有兩個無限的存在,因為一個要與另一個有別,而與無限存在有別就是根本不存在。

有些人可能希望這些爭論不排除有次等的“神”那就好。盡管我們知道按照聖經它是不正確的,但理論上講並沒錯。換言之,神可能創造了次等的“神”,但事實是神沒這樣做。如果神那樣做了,這些“神們”將是有限的,被造之物——大概很像天使(參考詩篇82)。這並不損害一神論,一神論並沒有說不能有其他屬靈的存在 — 隻是不能有另外一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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