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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紹強是不是英雄之理性探討

(2010-08-12 14:33:11) 下一個
賀紹強一家回國後,在一所學校找了一份副教授的工作,一次晚餐,學校領導們都稱賀是英雄。賀紹強立刻對其太太說:“羅秦,你聽見沒有,我是英雄啊!”我隔了幾個人都聽見了。唉!臨走時,我跟學校領導講,你們得嚴格要求他。對賀,我也再三說,這是你新生的機會,可別搞砸了。

比起一般的中國人來說,賀的言行可以說是完全不懂“人情世故”,光憑上麵的話就會令人搖頭。但是不是英雄,需要通過客觀標準來衡量,與懂不懂世故無關,與個人生活也無關。

首先,是否英雄與個人的私生活無關。我碰到很多男士,一說起賀,就要問我關於他家的私事(比如婚姻之類的事)。我無語。在我看來,這是人家的私事,男人關注別人這類事情不是很無聊嗎?當年賀要跟我講他與某女在教室裏到底是怎麽回事,還寄來好幾盒錄音帶。我都立刻打斷了。我整天考慮的是大問題,哪有興趣關注你跟誰幹了什麽?隻有猥瑣男,才會去追究這類事情。

賀梅案涉及的是一個基本權利的問題。基本權利這個概念在中國文明中似乎沒有形成一個係統的認識,是一個西方文明的概念。比如說生命權就是一種基本權利。基本權利不是絕對的,也可以剝奪,但是剝奪基本權利必須有更高的標準。父母權就是一種基本權利。

什麽是父母權呢?這個概念在中國古文明中出現了,但中國人從滿清統治以來、300年為奴而造成的不斷退化已經使中國人對這個概念也變得陌生。根據西方的定義,父母權就是父母根據自己的意願、設想培養下一代的權利。顯然,這是維係民族延續、家族延續最重要的一個基本權利。所以,賀梅案作為一個涉及跨民族的基本權利的爭奪,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

回到英雄的客觀標準。所謂客觀標準就是不以人的主觀判斷為依據的標準,就是不考慮你個人的好惡、恩怨、道德情感,把數據輸入計算機,最後能算出一個數字的標準。比如說,聶衛平是不是英雄,我們說他是。在他之前,中國圍棋手沒人能宰日本超一流棋手。但老聶多次取勝,總算證明中國人智商在當了300年滿奴之後還可以恢複。 根據老聶的勝率,並且與前人的勝率比較,我們確定老聶為英雄。這個確定,與老聶結了幾次婚沒有關係。有人說自古美人愛英雄,說不定老聶多次結婚正是其英雄本色的體現,但這不是客觀標準。

再看老毛,他已經不隻是英雄,而是偉人了。說老毛是英雄,那是把他請下神壇。為什麽老毛是英雄?因為他打敗了很多強大的敵人。這些敵人是誰?是世界列強。 以前有沒有類似的人物?沒有。從滿清皇帝到老蔣都是挨打的角色,整天被打得象孫子似的,沒有半點男人的尊嚴。老毛不但能在中國打,還能出去打。如果隻是打個把土耳其旅,那不算什麽,算不得英雄。老毛打的是美國,而且美國進行了全國緊急動員,出動兵力百萬。那些即使罵他的敵人,也不得不服他、怕他,承認他厲害。所以毛是英雄。

可見,衡量男人的一個客觀標準是他的敵人。

通過反證法,我們可以舉例看出,朋友不是衡量男人的標準。

因此,衡量一個男人的唯一客觀標準就是他的敵人。

當英雄不是件容易事。方舟子打假不能算英雄,假貨水平太低、作為對手分量不夠。光有強大對手不行。印度總理尼赫魯跟老毛叫板、想當英雄,結果被解放軍西藏的幾個團就打得灰頭土臉,不久氣絕身亡。中國足球隊的長發帥哥搞了幾十年、幾代人,也打不過南韓,球迷們想叫他們英雄都羞於出口。電影《葉問-2》裏被洋拳打死的那位大師雖然勇敢、頑強,但不是英雄。隻有打贏才能算英雄。

賀紹強第一次上庭的時候確實很狗熊。法官對他們像耍猴似的,賀大氣不敢出,一句話沒講。法官下了一道交出護照的命令。出了法庭後,賀給法院發了一封可憐兮兮的傳真,哭陳其不幸。卻不知美國文化,弱者就是要挨宰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淘汰弱者是社會進步的需要。果然,法官見此人好宰,跟貝克律師當天私下搞了8道禁令,包括不準賀家見賀梅。此時的賀,其對手就是貝克,而且賀是敗者,當然是狗熊。就算他打敗了貝克,那也不算什麽,貝克不過一普通市民,也是勞動人民階層,不屬於社會的高等階級。在後來的取證中,貝克律師耍賀紹強更像耍猴。賀對這些人恨之入骨。

接下來,賀方的敵人升級了,就象玩電子遊戲,BOSS越來越厲害。但情況變了。賀首先廢掉阿裏桑拉托斯法官,就是那個搞黑幕不準接觸令的。要知道此人是當地一霸,律師見了都發抖的,簡單廢了。然後,敵人變成了主審的求得斯法官。此人據說極為聰明,是田納西最高法院的接班人,他主審賀案子是最高法院欽定的殺手,又廢了。最後,上訴法院超一流高手的114頁的判決,中外的法律高手都以為神了,佩服的五體投地,說這次賀應該是死的心服口服了。結果還是被廢了。如果是玩遊戲,就是打敗所有BOSS,玩完了。

這樣的事情,在美國華人史上是沒有先例的。美國華人史,有專門的曆史書籍可以研究,我讀了,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通篇就是一部血淚史。美國媒體上華人形象,不是偷渡、就是竊取技術,從來沒有什麽勝者的形象。奧運會中國好不容易得了金牌,美國人都懶得報道。你去聯邦法院會發現上麵中國人的案子絕大部分都是中國人被指控的,也難怪法官們產生種族成見,人的思維就是如此,不但看重複的東西、重複麵孔,就會自動產生聯想、思維定式。你看翟田田,從本科起就是在美國讀的,中國話都不利落了,回去了還說要了解中國,自己都當自己是美國人了。結果呢?腳鐐手銬地壓上飛機,極盡羞辱,完全沒有人權、尊嚴。按美國法律翟田田是無罪的直到被證明有罪,但到他這個老中那裏,就變成了有罪直到被證明無罪(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所以,翟田田的眼淚寫下的是美國華人血淚史新的一頁。

但賀紹強上了ABC 20-20黃金節目,作為勝者高姿態地寬恕了貝克,美國人民看得熱淚盈眶。如果你去問賀的對手,貝克律師、阿裏桑法官、求得斯法官、上訴法院的大內高手,賀是不是戰勝了他們,證明賀是對的、他們是錯的,他們不一定服氣,但必須承認一個客觀事實:是的,賀贏了,他們敗了,他們敗得很徹底、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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