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馨小屋

一個喜歡做夢的人, 後來愛上了寫作。總是想把生活過得快樂,豐富多彩。
正文

“害馬之群”析

(2010-09-01 20:36:18) 下一個
 ·季 吳·

王誌文和陳道明主演的電視劇《手機》,有個如下場景:“有一說一”節目主持人嚴守一,為把教師沈雪請回課堂,戲稱那些在課堂上不斷接打手機,因而氣走沈雪的同夥為“害馬之群”,他請求沈雪不要誤了他這匹“好馬”。

僅四個字,“馬”和“群”放在不同位置竟有完全不同含義,這是中國文字的奧妙。細琢磨,“害馬之群”確有很深內涵,值得品味。

我記憶中,從小父母和老師對那些危害公眾利益的亡命徒、破壞集體安寧、甚至調皮搗蛋的人,便稱其為“害群之馬”。要我們不學、不做那種惡人。所以我(或許多數人亦如此?)對害群之馬痛恨,卻從未想過“害馬之群”的危害。辭典、大師著作、媒體宣傳、公眾輿論,也隻有對害群之馬的譴責,而無對害馬之群的鞭韃。人們何以對害馬之群熟視無睹,聽之任之,麻木不仁,給以容忍,甚至同流呢?

古人用馬喻人有道理。馬喜群居,草原上,某馬若脫群,則難以生存,有被猛獸吃掉之險。人亦如此,人組成社會,就是為更好的生存與發展。脫離社會孤獨生活,大概不會有太多樂趣。

按辭典解釋,危害集體的人就是“害群之馬”,是“壞馬”。那麽,“害馬之群”便可理解為危害“好馬”之“群”。筆者以為,相比之下,害馬之“群”遠比害群之“馬”對社會危害更大。

第一,害群之馬未成氣候,害馬之群則是大染缸。害群之馬隻一個或“一小撮”,他們要其他好馬幹壞事,就得對好馬實施引誘,如物質刺激、心理疏導或說服等。但好馬不一定受騙上當,其影響力不那麽大,而要形成壞風氣更難。比如,某人有吃喝嫖賭惡習,並千方百計引誘大家,但大多數人不會仿效。

而在害馬之群裏,必有不良風氣,在這大染缸裏,少數好馬將或明或暗地被“洗腦”。在不良家風、班風、校鳳、企業、政風、民風的耳濡目染下,好馬被潛移默化。久之,會出現物理學中的協同效應,好壞馬同流合汙起來。所以在歪風邪氣占上峰,腐敗盛行的環境裏,上至官員,下至司機,有點權都想用來搞腐敗。本來的好馬,成了“工資基本不用,煙酒基本靠送,吃飯基本靠奉,老婆基本不動”的壞馬。

可怕的是,害馬之群的歪氣,往往用冠冕堂皇的理論加以偽裝向好馬灌輸,使好馬像吸毒一樣上癮。某女研究員不就是打著“建立現代新秩序”旗號,公開在主流媒體上鼓吹一夜情合理化,換偶合法化,同性戀正常化,賣淫無罪化嗎?那麽,有權勢者包二奶、三奶、多奶,何罪之有?在那環境裏,你還想坐懷不亂,豈不被恥笑為老古董?看來,《手機》中那群男女太不合潮流了。

第二,害群之馬手段狡猾,害馬之群手段毒辣。害群之馬欲施展險惡意圖,常用隱蔽而狡猾手段,將少數好馬在不介意中拖下水,這樣的壞馬算個“教唆犯”;而害馬之群要好馬變壞,大多明火執仗的征服,窮凶極惡的脅迫。好馬若不從,將受到致命折磨,直到好馬屈服,變成更壞的馬為止。

曆史上那些被嚴刑拷打而叛變的人,幹起壞事來比“老壞馬”更壞,更殘忍。蘇聯衛國戰爭期間,德國納粹分子用報酬和住房引誘,以死亡威脅一位名叫安東尼娜馬卡羅娃的蘇聯女兵。為了活命,她竟充當納粹的“機關槍”,殺害自己同胞1500多人。其中包括許多婦女、老人和小孩。

第三,害群之馬易訓,但害馬之群難治。害群之馬試圖誘導或脅迫好馬,好馬可以防範、抵製、對抗,爭取自主,走自己的路,惹不起也躲得起,好馬仍可做好馬。而且,眾多好馬還可用他們的行為去改造壞馬,使之成為好馬。必要時,還可用規章製度去規範壞馬,約束其行為。

而如果某單位、某地方害馬之群已成氣候,並把持政局時,即使包公也難混日。要打擊,怕力量單薄。想整頓,又顧忌政局穩定。欲清理,又想罰不責眾,是壞官還要帶病提拔。

筆者認識一位學者,被提為某省副省級高官,多年來他一直保持著廉潔作風,到下級出巡,從不收禮品,送上門也要退回,弄得人家下不了台,這在當今官場可謂鳳毛麟角。但他吃不開,十多年來一個個新提的副省級,有的就是貪官,都排在他前麵,他隻能原地踏步,更甭說升級了。連省府車隊司機都不願意為之開車,因為跟著他得不到好處。

第四,害群之馬對群體難施壓,害馬之群對好馬壓力大。個別害群之馬,很難對群體構成壓力,所以其活動還講點究“策略”。而害馬之群人多勢眾,必有同惡相濟的政治氛圍,他們逼良為娼,迫使好馬變壞。好馬可能失去自由,被迫放棄自己的意誌和理想,惹事不起,也躲不了。在那環境,做正人君子難,伸張正義更難。在反右運動中,就有為右派說公道話而被劃右派或準右派的。

而且,壞馬群實行的是逆淘汰。好馬在壞馬群的巨大壓力下。要嘛被孤立脫群,要嘛被其它“猛馬”吃掉。否則就隻能走適者生存之路,成為壞馬之一。比如,在消極怠工成風的群體裏,不怠工就會被排擠;在講究吃喝玩樂的集體裏,要勤儉過日,會遭嘲笑;在欺詐成俗的市場上,想童叟無欺經商,會被淘汰出局;在潛規則運轉的圈子裏,不樂意潛規則,就混不下去。一則報道說,國內因潛規則的“圍剿”,“清純女演員‘瀕臨滅絕’”。

第五,害群之馬易視破,害馬之群涇渭不分。少數害群之馬的所作所為,能辨其好與壞,醜與美,善與惡,真與偽。經鑒別,你可與之交,亦可與之絕,大路朝天,各走一邊。而在害馬之群裏,陰陽顛倒,黑白混淆,真偽莫辯,是非不明。壞人當道,好人受氣。有的是暴力民主,缺的是和諧與理性。你不過問他,他要過問你,逃不如來佛掌心。文革中破四舊、打砸搶抄抓鬥殺即是此景。在那時,不準有個人的願望和判斷,甚至不允許自由思考。張誌新的遭遇是最典型例子。

第六,害群之馬的傷害是局部的,害馬之群的傷害是致命的。害群之馬還不是幫派,要結成幫派也有一定難度,因而難以左右整個馬群行動。即使他妖言惑眾,無法無天,被迷惑者不會太多,集體受的傷害可能是局部的;而害馬之群乃物以類聚,朋比為奸的團夥。講的是黨同伐異,圖的是集團利益,幹的是損害他人勾當。一旦大權在握,就會集團權益至上,一切為其集團利益服務,什麽群眾觀點,為百姓服務,上級指示,法律準則,皆成糞土。社會受到的將是毀滅性傷害。

不過,害馬之群也非所有馬都同等壞。真壞透底,能影響整體的,隻是上層核心、尤其馬首。馬首往往利用權威,頤指氣使,強奸民意。打著教義或天意旗號,以群眾運動為幌子,實際乃運動群眾,將群眾作為實現其政治企圖的棋子或炮灰,受蒙蔽者還心甘情願為之付出一切。

需要指出,害馬之群的馬首,往往又是馬群中許多馬的愚蠢頂禮膜拜捧出來的。一旦馬首登上寶座,他就再不是戰友,而是一言九鼎,出爾反爾,指揮一切,調動一切,能無事生非,為所欲為的王馬。

當馬首樹起威望後,他會將自己的意誌強加於馬群,用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政策統治。其餘的馬,或許趨炎附勢,為虎作倀;或苟且偷生,認賊作父;或許奴顏婢膝,當忠實走狗;或許狐假虎威,仗勢欺人。既在河邊走,又想不濕蹄的馬,幾乎不可能。最佳狀態也就是,裝聾作啞,人雲變雲,混日子。

一個單位、團體、社會或國家,如果正氣壓倒邪氣,害群之馬的惡劣行徑便難以得逞。而若壞馬之群舉目可見,並長期合法存在。人們就會對假公濟私,營私舞弊,貪汙受賄等行為麻木不仁;對紅包太少,將產婦肛門縫上的缺德事,不以為怪;對製假造假,圖財害命無可奈何;對不送錢不辦事,送了錢亂辦事,視為理所當然。而真正的好馬則成“異類”,這樣的社會焉能興旺?

[ 打印 ]
閱讀 ()評論 (3)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