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進民退是市場的倒退。
有關方麵一直在否定國進民退,對國進民退的否定是無力的。相關數據是真實的,但不夠坦誠,可能以真實的數據掩蓋了真相。
國家統計局統計表明,數據不支撐國進民退。工業中的非國有經濟的比重則相應提高。其中,私營經濟的單位數量、總產值、資產總額、利潤總額和從業人數占全部規模以上企業的比重由
2005年的45.6%、19%、12.4%、14.3%和24.5%,分別提高到
2009年的58.9%、29.6%、18.5%、28%和33.7%。
看待國進民退不是看就業人數、單位數量,而是看國有企業的壟斷地位是否能夠左右民營企業的生存。
現在看來,國企控製力越來越強,不僅在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還在除資源外的上下遊領域擴張,扼住了中下遊企業的咽喉。久為人詬病的油源控製權,以及國家電網在智能設備領域的擴張,還有壟斷企業快速擴張的鐵證。1%控製了99%,這種情況是壟斷行業的常態。
8月4日,《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發布。根據該《回顧》所提供的數據,從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業上繳稅金從2915億元增加到11475億元,年均增長21.62%,累計向國家上繳稅金5.4萬億元。通過數據研究得出,國有企業的稅負明顯高於其他類型企業,近年來稅負均值為27.3%,是私營企業稅負綜合平均值的5倍多,是其他企業中稅負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稅負平均值的2倍。從資產的稅收產出效率看,在占有同樣單位的資產量時,國有企業提供的稅收額要高於各類企業約45%;從人力的稅收產出效率看,在占有同樣單位的就業人數時,國有企業提供的稅收額要高於其他企業約190%。2009年我國稅收總收入完成59514.7億元,央企的稅金占比19%左右。
央企稅負重是事實,以上市公司為例,國企的整體稅負遠遠高於民企,央企的稅負甚至超過民企的兩倍。2009年,央企整體稅負達到8.8%,地方國企為3.5%,而民企僅有3.1%。
央企上交的稅收是國企日益強大的經濟地位的反映,稅收地位與經濟地位互相支撐。但我們必須看到硬幣的另一麵,央企占用的社會資源遠遠高於民企。
央企在石油、煤炭、鋼鐵等領域占據獨一無二的霸主地位,稅負相應增加。隨著央企“地王”越來越多,央企的稅負還將繼續增加,房地產業從來都是高稅負行業,不可忽視的是房地產業同樣是高增長、高利潤行業,對於央企而言,在資源、房地產等領域的高稅收屬於甜蜜的痛苦。
不僅如此,央企在信貸領域享受唯我獨大的地位無人可比,所謂“民營中小企業在信貸方麵與央企地位相同”不過是自欺欺人。央企的地位體現在各個細節當中,有報道稱,盡管同為節能減排行業,央企和民營企業在獲得銀行信貸支持方麵待遇仍有差別——央企通常可以取得基準利率下浮10%的優惠利率,而民營企業貸款一般執行基準利率。
在證券市場的直接融資,央企獲得了資產增值的巨大收益,以極小的流通股獲得高估值。2009年中央企業完成向社保基金轉持國有股55.3億股,對應的市值為429.68億元,那麽,未劃撥到社保的90%又價值幾何?根據《回顧》所言,從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業的資產總額從7.13萬億元增加到21萬億元,年均增長16.74%,央企資產證券化繼續深化,其資產的估值將大幅提升。
計算業績時,不能不計算成本。全社會為央企改製所負擔的成本不菲:從1998到2005年,國有盈利企業合計盈利額近5萬億元,虧損企業合計虧損額1萬多億元。但盈利部分並沒有上繳國家財政,國家財政反而不斷為國有企業投入和補貼,造成國家財政的嚴重負擔,以及國有商業銀行為國有企業轉製承擔巨大代價。
2008年,國企政策性破產宣告結束。15年間,財政付出了萬億元的代價,5600家國有企業因此退出市場,這項製度為1000多萬名企業職工提供了必要的安置成本。根據財政部公布的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僅在2007年,用於國有企業政策性破產和解決職工工資曆史欠賬的資金就有300億元。
央企抱怨稅負過高,實際上是在撒嬌。央企讓渡進口油權與資源壟斷權,其資源稅等立馬下降。問題是,央企願意嗎?
隻要一招,就可改變國進民退——放開資源控製權,把控股權讓渡給民資。現實卻是一方麵樹立層層壁壘,另一方麵不斷呼籲民資進入。有個經濟學家說,這是把民企的玻璃天花板擦得更亮了。
至於壟斷企業的薪酬,拜托公布煙草企業、電網企業的正式職工薪酬。你好意思說,我都不好意思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