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綱五常
三綱五常是儒家學說的核心,是中國倫理文化的基本架構,是中國封建社會基本道德規範。
三綱指三種絕對服從的關係:
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具體是指大臣要服從君主,兒子要服從父親,妻子要服從丈夫。
五常指五種人倫關係的原則:仁、義、禮、智、信。 仁是寬恕仁厚。
義是忠義義氣、禮是謙讓禮貌,智是聰明智慧,信是誠實守信。
三綱五常是封建社會的一種倫理觀念。儒家用三綱五常作為維護封建等級製度的道德教條。瓷器上繪三隻缸和五個人嚐酒,以寓“三綱五常”之意。 三綱五常連用始於宋代朱熹。 有學者認為,正是在“三綱五常”的意識薰陶下,國人對權力的追逐,是無以複加的。平時壓抑的個性一旦為了官,就有了最好的發瀉途徑。
三綱其實還是來自孔子的三畏,
儒家 |
三綱五常(綱常)是中國儒家倫理文化中的架構。源起於漢朝,盛於宋、明、清三代。
三綱、五常來源於西漢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書,相關思想基礎可上溯至孔子。何晏在《論語·為政》:“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中集解:“馬融曰:‘所因,謂三綱五常也。”。這種名教(名份與教化)觀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組成,即通過上定名份來教化天下,以維護社會的倫理綱常、政治製度。
三綱指三種人倫從屬關係:君為臣綱,君不正,臣投外國,父為子綱,父不正,子奔他鄉,夫為妻綱,夫不正,妻可改嫁,三綱之觀念來自法家,《韓非子》中講:“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五常指五種儒家認定的人倫關係的原則:仁、義、禮、智、信。三綱與五常之間是不可分離的。
漢武帝時董仲舒從天人關係出發,根據“天尊地卑”思想,建立了三綱五常,稱“惟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又以“陰陽五行說”,確立了“綱常”理論,曰:“天數右陽而不右陰”又說:“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婦為陰。”後漢章帝召開白虎觀會議,正式定“三綱”之說,確認神權、君權、族權、夫權的神聖不可侵犯性。《白虎通義·三綱六紀》稱“三綱者何﹖……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父為子綱。”
宋代朱熹始聯用三綱五常,提出“存天理,滅人欲”,“人欲”即指一切違背三綱五常的動機與行為。朱熹認為:“宇宙之間一理而已。天得之而為天,地得之而為地,而凡生於天地之間者,又各得之以為性;其張之為三綱,其紀之為五常,蓋皆此理之流行,無所適而不在。若其消息盈虛,循環不已,則自未始有物之前,以至人消物盡之後,終則複始,始複有終,又未嚐有頃刻之或停也。”[1],三綱五常成為維護封建專製主義的封建“道統”,最後導致“禮教殺人”。
三綱五常既有儒家的觀念,也有法家的觀念。東漢馬融將“三綱”同“五常”相提並論﹐合稱為“三綱五常”,造成了人們對孔孟之道的誤解。孔子從沒要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孔子有言:“君待臣有禮,臣事上以忠”。孟子則更進一步闡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孟子˙離婁下》第三章)
譚嗣同在《仁學》一書中指斥二千年來封建專製製度為“大盜”,並猛烈抨擊三綱五常“鉗製天下”,所謂“二千年來之政,秦政也,皆大盜也;二千年來之學,荀學也,皆鄉願也。惟大盜利用鄉願,惟鄉願工媚大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