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水禪心

文學是一條尋找回家的路……
正文

曼哈頓(九)

(2013-06-13 05:52:34) 下一個

 

 《曼哈頓的中國村》

第九章  老熊打官司
(嬰子)

    九一年初,老熊終於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將在一月中旬審理他的車輛事故案。

這一天終於到了。苛月對這次上訴幾乎沒報多大的希望。他們所麵對的是北美一家最大的汽車保險公司,有雄厚的律師隊伍。就連老熊自己的保險公司也無能為力。 老熊卻不想放棄這次機會,他進行了充分的準備,確信自己能打贏這場官司。苛月卻隻當讓他去認識一下美國的法律,尋個教訓。

仁奇一早就過來了,一個人默默地在那兒禱告。

    老熊嗬仁奇前腳走了,苛月在家實在坐不下來,也開著車後腳跟去了。

這是市府的一個小型法庭。苛月怕孩子中間叫出聲,坐在了最後一排靠出口處。除了仁奇,老熊係裏的其他兩個同學也來了。開庭的時間還沒有到,在場已經有很多 人。這裏有很多是有車輛事故來法庭解決的。法官席上還是空著的,女秘書早已坐在旁邊等候。這時女秘書突然站起來,對著觀眾席上的人們說:

“尊敬的法官先生到!請大家起立!”

法官手裏拿著卷宗大步走向法官席,他嚴肅地掃視了一下大家。

“請坐!”

法官坐下來,開始一個案件一個案件的審理。

    先上去的是一個很年輕的美國人。

    “請向聖經發誓,你講的是真話!”法官先生說道。

“我發誓!”

“請講。”

小夥開始陳述:“我在大學路行駛中,突然發現前麵有兩個女生橫穿馬路,我緊急刹車。一個女生衝過去,另一個女生跑到路中間時有些猶豫,因為車速快,路麵又 有冰雪使車輪打滑,沒有刹住,把後麵的那個女生撞到左邊的坑裏。警察報告說:兩個女生在右邊的人行道上行走時,我開車把她們從右邊的人行道上撞到左邊的坑 裏。判是我的責任事故,我負責賠償一切損失。”

    “在你行駛的前方有人行標誌嗎?”法官問。

    “沒有!這段路我非常熟悉,幾乎天天通過。”

    法官笑了笑說:“這份報告和證詞都很可笑。你就是撞上她們,也隻能是把她們撞到右邊的坑裏,而不是左邊的坑裏。你還有別的話要說嗎?”

    小夥搖了搖頭。

    他的案子在法官的大筆下很快就斷了。幾乎每一個案件都是在十五分鍾內斷案的。

    “下一個。熊奇偉!”

法官叫到了老熊的名字。同時也傳了被告。苛月心裏砰砰打鼓。

老熊走了上去。她看得出他的手腳在微微地顫抖。被告方的法律代表人也走了上去。他身著西服革履,灰白的頭發,消瘦的身材,濃眉下一雙深邃莫測的眼睛,年齡 六十出頭的樣子。他健步走向被告席,將手裏的卷宗放在桌前,然後拉了一下衣襟,心神坦然地坐下。苛月一下驚了,見仁奇和他的同事也都在麵麵相覷。他們誰也 沒有想到,對方會派出了這麽一個老謀深算的家夥。完了!觀眾席上的一些人也都心裏有數地搖了搖頭。她幾乎再也不報任何希望了。

    “請你向你的姓名發誓,你所講的是真話。”法官說。

    “我發誓!”老熊舉起右手。

    “請講述”。

    “事故發生在二十四號公路與肯堡街交叉處。當時路上車很少。出事前,我在二十四號公路右邊的車道上行駛。大概在離交叉路口二十米遠處,我看到對麵有一輛卡 車慢慢減速準備左拐彎。這時前方的紅燈變綠燈,我開始加速。在我左邊車道前方還有一輛白色麵包車和我同方向行駛。當接近交叉路口時,我突然發現卡車也在加 速,我緊急刹車,但已經來不及了,還是與卡車相撞。於是卡車司機打電話叫來警察。”

    法官向被告方律師問:“你有什麽話要說的?”

    律師沉著老練地站起來說:“我們有警察的報告。報告上說卡車是在有綠箭頭時進入交叉路口,進入以後綠箭頭消失。另外我們還有一份證人的證詞,證明卡車是在綠箭頭時進入交叉路口的。”律師走上前將材料遞給法官。

    法官將材料收上,向律師問到:“你還有什麽要補充的嗎?”

    律師搖搖頭,兩手往開一攤,似乎是很明了的事,沒什麽可再說的了。

    法官沉默了一會兒,低下頭拿起筆準備定案了。老熊顯得有些緊張。法官連最起碼的一句公式話,“你還有什麽話要講的嗎?”都沒有向老熊說,案子就要斷了。此時苛月心一下子涼了。

    “尊敬的法官先生,我還沒有說完。”老熊突然冒出了一句。

法官抬起頭來,看了一眼老熊,又看了一眼觀眾席上的人們。在眾目睽睽之下,他不得不放下筆。

“你可以繼續講。”

    老熊振作了一下精神,說:“可以提一個問題嗎?”

    法官點頭表示同意。

    “請問證人當時往什麽方向開車?”

    律師急忙翻閱了一下卷宗,他似乎對這個問題沒有絲毫的準備。

    老熊提醒到:“此人是否開著一輛白色的麵包車?”

    律師回答:“對!這一點我可以準確回答你。”

    “好!既然是這樣,這個人根本沒有資格作卡車司機的證人。因為他跟我走同一個方向,他怎麽能看見對方的綠箭頭呢?”

    法官點點頭,表示同意。

    “另外,警察的報告說卡車是在綠箭頭時進入交叉路口,進入以後綠箭頭消失。該報告同時也承認我在綠燈下進入交叉路口。就按他們的說法加以分析判斷,結論應 該是這樣的:卡車應該完全通過了交叉路口。因為從對方綠箭頭消失到我方綠燈出現,有三秒鍾的間隔。他經過三條車道,每條車道的寬度是四米。卡車那時的速度 至少為每小時二十五公裏,也就是每秒七米,三秒種內卡車行進二十一米,而三條車道寬度僅為十二米,他應當有充足的時間通過交叉路口。”

    法官立即提出疑問:“你怎麽知道綠箭頭出現到綠燈出現有三秒鍾時間?”

    “我有市政廳交通管理部門的證明材料。”

    “你怎麽知道卡車的速度在每小時二十五公裏以上?”法官追問。

    “其一,這種大卡車行進速度一般至少為每小時二十五公裏;其二,卡車司機聲稱他急於完成轉彎;其三,出事後,我的車全部報廢,並且被卡車橫向衝出五米遠。法官先生,如果你願意,我們可以從物理力學的角度詳細論證。”

    “不必了!”法官擺擺手,他完全理解了。

    “對於警察的報告我表示懷疑。”老熊再次提出。“事故發生後,是卡車司機打電話叫的警察。五分鍾後來了一個警察,隨後又來了兩個警察。我們都知道,在警察 執行任務中,任何一個警察的親屬和朋友想與他們通話,都能及時聯係上。在事故處理完畢以後,我曾問一個警察:你認為是我的錯誤嗎?他說:我不認為!這是其 一;另外,既然事故已經處理完畢,為什麽警察還有必要跟卡車司機單獨在一起談了至少四十分鍾?”

    “你怎麽知道?”法官立即問道。

“事故處理完畢以後,其中一個警察把我送回學校。我回到辦公室休息了一會兒,又給我妻子掛了電話。然後我將事故前後詳細過程講給係裏的同事。我妻子來了以後,同事都勸我去醫院檢查一下, 因為我的頸部有些扭傷。當我們去醫院再次通過現場時看到,警察和卡車司機依然在那裏。這段時間至少有四十分鍾。我有人證。”

老熊頭轉向觀眾席,兩個同事舉起手來。

    法官點了一下頭,表示看見。

    老熊接著說:“我是一個外國學生,在這裏沒有任何親戚,更不認識任何警察。我有一個美滿的家庭,美麗的妻子和一個可愛的兒子。我一向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沒有絲毫蓄意肇事的動機,更不可能去自殺。我以人格擔保向法庭陳述事實,希望得到公正!”

    法官認真地聽完老熊的辯護,親切地問到:“你還有什麽話要說嗎?”

    “這是事故前後的詳細報告、現場照片、圖解及有關證明材料。請法官過目。我的話講完了。”老熊把所有的材料遞了上去。

    此刻,法庭裏鴉雀無聲,隻有法官翻材料、寫字的聲音清晰地回蕩。苛月的心已提到了嗓子眼。突然法庭裏爆出一陣熱烈的掌聲。一股熱流湧上她的心頭,淚水奪眶而出,她的眼前模糊了。

    老熊走了下來,同事們激動地走上去跟他握手。苛月再也忍不住了,她抱著孩子跑出法庭,哭了。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