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有時候簽一張蠢合同不見得會比贏得比賽簡單,你必須有異於常人的思維、卓而不凡的見識……現在,讓我們一同瞻仰史上最強悍的10張蠢約。
文/孫沛
在NBA,有時候簽一張蠢合同不見得會比贏得比賽簡單。是的,你不用在訓練館裏揮汗如雨,苦記複雜的跑位路線和掩護套路,領悟什麽狗屁化學反應,隻要穿件得體的服裝,走進帶空調和真皮沙發的會議室,再來一張桌子、幾條板凳、兩支派克筆和一次大約5秒鍾的握手,你的蠢名就可能揚名千古。但實際上,當中的學問並不如此單純,一張質地上乘的蠢合同對決策者的綜合素質要求是相當之高的。你必須有異於常人的思維、卓而不凡的見識、洞察幽冥的眼光,更重要的是,當別人告訴你“嘿,別簽那家夥,他是一頭豬!”的時候,你要以令關二爺汗顏的自信,昂首挺胸地回答:“不,這不是一頭普通的豬,這是豬堅強!”
好吧,讓我們一起來瞻仰史上最強悍的10張蠢合同。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它們大多誕生於距離我們最近的一個十年裏。當然,這裏不包括若幹年後因為球員受傷斷腿而貶值的合同,畢竟,真正的蠢合同,必須在它簽署的一刹那,就散發出震人心脾的愚蠢氣息才對。
No.10 埃裏克-丹皮爾 7年7300萬美元 2004年簽
一個莫名其妙的年份裏發生的最莫名其妙的事情之一,當時整個體育界唯一能與之相提並論的是搶走歐洲杯的希臘“群斯”。在簽約前的八個賽季裏,隻有兩個賽季的得分將將達到兩位數,其中一個正好是2003-04賽季——奇妙的合同年。在這一季裏,丹皮爾每場還能神奇地搶下12個籃板,比他之前四個賽季的平均值正好多一倍。看到這樣的數據後可能丹皮爾本人也嚇了一跳,大腦出現障礙,智力下降15,居然跳出來自封為“聯盟第二中鋒”,視姚明斯塔德邁爾大Z等如空氣。巧在當時馬克-庫班正瘋子似地滿世界尋找中鋒,心情十分焦急,智力下降更多,對丹皮爾的瘋話信以為真。於是,樂善好施的胸肌男很快和四肢發達的第二中鋒走到了一起,並且拿出支票簿刷刷刷畫幾個零,說,拿去給孩子買點糖甜甜嘴吧,一段淒美的腦殘故事就這樣上演了。
事情沒有出乎人民群眾的預料,第二中鋒果然是一個在合同年靠藥物勃起、一旦達到目的後迅速委靡並且永不再舉的家夥。此人在2007-08賽季總共上了1755分鍾,薪水1060萬,也就是說,他每上一分鍾就可以拿走6000美元。難道比爾-蓋茨含淚退役是因為接受不了世界上有人賺錢比他更輕鬆?
其實,被合同年的廢柴欺騙的老板很多,但庫班與眾不同的地方在於:他拒絕了史蒂夫-納什,而這個後來拿了兩個MVP的控衛當時開的價隻比丹皮爾每年多300萬而已……
No.9 沙奎爾-奧尼爾 5年1億美元 2005年簽
如果2005年的時候沙克隻有25歲,那麽他應該值5年2億美元,可實際上他已經33歲了,體重大約有350磅,脂肪含量不亞於巴西著名男子足球運動員羅納爾多,下半身的傷多得像007的續集,而且此人向來憎恨訓練和健身,鬼都知道他的競技狀態撐死還能保持2年。可是邁阿密人比鬼更高明:2年算個屁!老子要簽就簽5年!
幸運的是,合同簽完後還不到一年,鯊魚就幫助熱火拿到了隊史第一個總冠軍——雖然這次不是他率領的。如果不是這樣,這張合同將毫無懸念地拿到這個榜單的冠軍。實在是可惜……總之後麵發生的事情人人都很熟悉,沙克在拿到個人第4枚戒指後不出所料地開始養老,熱火的薪金空間和中國股市一樣被套得死緊,接著就是爭吵、交易、翻臉和墊底,一切順理成章。
No.8 拉裏-休斯 5年6000萬美元 2005年簽
給一個場均22分、6.3籃板、4.7助攻、2.9搶斷的NBA搶斷王兼最佳防守陣容成員千萬級的年薪,似乎沒有什麽不正常。但這裏有三個顯而易見的問題:第一,這串光輝數據的背後是三個燙金大字:合同年;第二,這個人的中遠投和他的長相一樣離譜;第三,這個人是必須長時間持球的類型,而簽他的球隊是克裏夫蘭,這支隊裏有個人叫勒布朗-詹姆斯——你知道,就算來兩頭北極熊也不可能把球權從23號手裏搶走。
讓人失望的是,這樣的質疑幾乎不廢吹灰之力就變成了現實——你個沒出息的至少稍微掙紮一下吧?簽約後的第一年,休斯的表現是這樣的:得分減6.5,籃板減1.8,助攻減1.1,搶斷減1.4,命中率減2.1%……好吧這個姑且歸咎為受傷,但是接下來的一年,他奮勇出戰70場,結果得分再減0.6,籃板再減0.7,搶斷再減0.2,命中率再減0.9%……自然,這個同誌的進步還是有的,比如助攻漲了0.1!這真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最重要的是,此人在季後賽裏的表現實在神鬼莫及,文字難以形容,兩年下來平均11.2分,33.3%的命中率,坊間有歌雲“打鐵至尊,拉裏休斯;號令聯盟,莫敢不從;麥迪不出,誰與爭鋒?”其威武如此。後來據說詹姆斯以死相逼,騎士管理層才戀戀不舍地將休斯送去芝加哥,致使這張合同的愚蠢排名不能再進一步,憾甚!
No.7 誇梅-布朗 3年2268萬美元 2005年簽
又是2005年,真是一個受詛咒的年份……顯然,布朗的合同無論是從長度還是薪水來看,都不能和後麵的兩位相比,憑什麽排名靠前?很簡單,在經曆了災難般的4個賽季之後,找遍整個太陽係,仍然相信誇梅-布朗會打籃球的人隻有3個:布朗的爸爸,布朗的媽媽,米奇-庫普切克。前兩個人不能給他2000萬美元,但後一個可以,而且生怕這個榮譽被首都人民搶去,急不可奈地送出卡隆-巴特勒和阿特金斯,把布朗的工資關係轉到了洛杉磯。
此後的兩年半,布朗帶給了湖人球迷無窮的痛苦,這種痛苦來源於你明知道他不會打籃球,卻不得不花錢看他打籃球,然後再被他那可笑的演出氣得發瘋。不過布朗在湖人也並非毫無建樹,至少他創造了NBA曆史上扣籃不進和空位上籃不進最多的紀錄,為youtube奉獻了大量搞笑視頻的素材,基本算是對得起每年800萬美元的均薪。
故事的結局是:誇梅-布朗在全聯盟最爛的球隊灰熊守了幾個月的飲水機,然後可能麵臨失業;而之前用於交換他的卡隆-巴特勒,光榮入選了全明星。
傑裏-巴斯大人,請受小的一拜!
No.6 拉沙德-劉易斯 6年1億1820萬美元 2007年簽
這份合同……怎麽說呢?為什麽總有人如此慷慨地展示自己的愚蠢呢?總有一天,奧蘭多會把2007年7月11日定為市恥日,在這一天,他們做出了這座城市曆史上最腦殘的事情。6年1億1820萬,平均每年1970萬!這個數字比約什-霍華德和泰肖恩-普林斯加起來還多,甚至超過了科比-布萊恩特、蒂姆-鄧肯和史蒂夫-納什(年薪),而後三個人隨便從牙縫裏剔一點榮譽出來就可以把劉易斯嚇死。不過劉易斯也可以拿田徑和拳擊的榮譽去嚇他們——但要記得把獎狀上姓氏前麵的名字遮住。
該合同的妙處還在於,你越往深處想,越會覺得它蠢得脫俗。要知道,當時西雅圖為了球隊搬遷和扶持凱文-杜蘭特登基已經鬧得人心惶惶,劉易斯和雷-阿倫離開超音速早就板上釘釘。在這種情況下,世界上不趁機壓價的人隻有雷鋒。事實證明資本主義的確也出雷鋒。18.2分和5.4個籃板,1560萬美元,這就是拉沙德-劉易斯的2007-08賽季。而且他馬上28歲了。
腐敗!媽的,太腐敗!
No.5 斯蒂芬-馬布裏 4年7600萬美元 2003年簽,2005年生效
從數據上看他是這個榜單裏最對得起自己薪水的。至少,在最近這一兩個糟糕透頂的賽季之前,他是個場均20分8助攻的控球後衛,史上隻有偉大的奧斯卡-羅伯特森達到過這個高度。但問題是,和他簽這份合同的家夥難道隻看數據從來不看比賽?或者說,連報紙也從來不看,廣播也從來不聽?為什麽有人會覺得一個隻為自己打球,恨不得隊友全部死光,指望靠crossover拿走總冠軍的家夥能成為一支總冠軍球隊的基石呢?更何況此人還是全聯盟最著名的更衣室毒藥之一,所謂“尼姑、砒霜、馬布裏”,應該是碰也碰不得的東西,可是偏偏……不過,隻要想想做這件事的是紐約,那麽一切疑惑也就迎刃而解了!
總之,在沒完沒了的爭吵和鬧劇之後,就連最喜歡燒錢的尼克斯都拒絕支付馬布裏的薪水,理由是其缺戰太多。更糟的是,由於馬布裏剩餘的合同實在太大太蠢,而且很難找到第二個從不讀書看報的家夥接手,因此,96年黃金一代的4號秀,真的可能要失業了。這真是因為愚蠢造成的悲劇。
No.4 紮克-蘭多夫 6年8400萬美元 2004年簽,2005年生效
又是紐約?不不不這回他們扮演的隻是擦屁股的角色,當初作孽的是波特蘭。事實上,給當年的進步最快球員一份大合同不是什麽錯誤,問題是大也要有個限度,不能蘭多夫的罩杯有多大就給他多大的合同——特別是當你的簽約對象身高隻有6尺9寸體重卻有280磅、職業生涯最高封蓋數為0.5、防守可能是史上所有內線球員中的最爛、接球後不管自己和隊友的位置一定要在3秒內出手投籃、時不時還偷點東西抽點大麻喝點烈酒打點群架的情況下。
不管怎麽樣,現在關於蘭多夫,有一點算是取得了共識:在NBA曆史上所有取得過20分10籃板的球員中,他是最爛的一個——無論是球技還是對待籃球的態度。當開拓者終於意識到這點後,他們開始急於甩掉這份巨大的蠢合同,並根據“倒垃圾,找刺客”的原則,將蘭多夫送到了尼克斯,和埃迪-庫裏組成了史上罩杯最大的內線組合。
No.3 本-華萊士 4年6000萬美元 2006年簽
芝加哥人和本-華萊士簽下這紙蠢得鬼斧神工的合同,證明了一件事情:如果比爾-拉塞爾現在還在打球的話,公牛會和他簽6個億。一個半點進攻手段都沒有的苦力,連罰球命中率隻有4成,更重要的是他已經32歲了,正常人用雞眼都能看出他的未來不是夢——不對,是噩夢。而公牛,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公牛,究竟為什麽會做出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來?要知道,為了簽下這份蠢合同,公牛甚至送走了泰森-錢德勒。難道一個最佳防守球員值1000萬,多出來的2000萬算是給他理發的錢?
後來的事情不用多說,大本狀態下墜的速度能讓宇宙間任何一顆彗星自慚形穢。讓人欣慰的是,他的合同采取的是逐年遞減的年薪計算法,這是公牛在最近兩年中做的僅有的不愚蠢的兩件事之一。你問另外一件事是什麽?哥們,你難道沒有聽到克裏夫蘭傳來的哭泣聲麽?
No.2 阿蘭-休斯敦 6年1億美元 2001年簽
這差不多是NBA曆史上最著名的蠢合同。當簽約消息剛傳來的時候,幾乎所有媒體都認為這是假的。而在得到確認後,全美國的體育記者曆史上第一次達成了統一意見:紐約傻X!
無論在什麽樣的情況下,給一個純粹的、除了中投什麽都不會的投手1億美元,都是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行為藝術。何況00—01賽季並不是休斯敦的巔峰,他的命中率比一年前低了3.4%,三分球命中率低了5.5%,得分也降了1分。時真正讓這紙神話合同成為現實的,是季後賽對邁阿密時中投王的那記壓哨。看吧,因為一記壓哨,就可以付給隊員1億的薪水,這就是紐約!重複剛才提到的一句話:隻要想想做這件事的是紐約,那麽一切疑惑也就迎刃而解了。
拿到巨約後,休斯敦再也沒有入選過全明星。事實上他到2005年就退役了,而紐約在05—07年之間,仍然要為中投王買單4000萬美元,而且這筆錢會計算到球隊的薪金空間裏。不久,聯盟出台了新的勞資協議,規定球隊可以在夏天裁掉隊內的任何一名球員,該球員的工資將不再占用球隊的工資帽——知道這個規則在圈內被稱作什麽麽?
“阿蘭-休斯頓規則”。發明了一個新名詞,這大概是這份蠢合同為NBA所做的唯一貢獻。
No.1 斯科蒂-皮蓬 7年2000萬美元 1991年簽/5年7300萬美元 1998年簽
其實,皮蓬的合同不見得比名單裏的任何一個人更蠢,但他的強大之處在於,一生之中簽了兩份蠢合同,第一份是自己蠢,第二份是球隊蠢。雙蠢合並,皮蓬不稱一,其一者誰?
1991年,蝙蝠俠威名雖盛,尚不似日後那般如雷貫耳。公牛那位長得像功夫熊貓的經理心好,建議皮蓬簽份短約,方便以後加價。但皮二哥胸無大誌,加上背傷作祟,生怕一朝癱瘓了球隊不給錢養老,一心隻想搞份長約。熊貓和飛人苦諫不從。最終敲定,7年2000萬,俸祿從第二年起由高到低。當時喬丹的合同也不過是7年2300萬,皮蓬自然芳心暗爽。未曾想,世事無常,滄海桑田,沒幾年間,聯盟裏的合同價格就像後來中國的房價油價肉價一樣拚了命漲,就連胡安-霍華德之流都能搞個上億。蝙蝠又氣又悔,隻好自認倒黴,從此一張驢臉更加長得怕人。
1998年,飛人退役,皮二扶正。33歲的33號獅子開口,要求熊貓送上6年8000萬或5年7000萬,熊貓不肯,談判破裂。最後公牛魄力驚人,先簽後換,5年7300萬,把皮蓬送到火箭。眾問其故,熊貓回答精辟:“丫就一老二!還這麽老!”
事實證明熊貓畢竟眼光毒辣,禍水西引。皮二果然不是皮一的料,到火箭第一年,得分由19.1猛跌到14.5,季後賽首輪就走人回家。休斯敦大悔,恨沒聽從喬丹“皮蓬隻有在身後有一群狼在追的時候,才肯拚命跑”的至理名言,釀成蠢事,好在知錯能改,立刻又將蝙蝠踢到波特蘭。從此皮二逐漸變為皮三、皮四、皮五,乃至皮N,直到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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