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曆史劇,此處的“刑”事實則是“政治”, 不知當年法租界是如何界定的--轉載者
在上海市檔案館館藏曆史檔案中,有一張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陳獨秀的刑事記錄卡。這是一張看似普通的16開大小紙質硬卡,經過歲月的洗禮,它的邊緣破損,紙色泛黃。卡片的正麵上半部分為表格,填寫著姓名、年齡、身高、職業、籍貫等內容,卡片的右上方貼有陳獨秀在獄中所拍的照片,編號為B9523。下半部分記錄被捕原因及處置結果。背麵為陳獨秀左、右手指的指紋印。照片中的陳獨秀臉頰消瘦,雙眼卻炯炯有神,微微緊閉的雙唇顯得尤為堅毅。在“姓名”一欄中,有幾個中文漢字“王旦甫即 陳獨秀”,而在“住址”和“時間”兩欄中,則赫然可以看到“route vallon” (環龍路)和“4-10-21”。陳獨秀、上海法租界環龍路、1921年10月4日,這張卡片上記錄的這些特殊曆史信息,把讀者帶回到了另一個時空。
上海市檔案館館藏陳獨秀刑事記錄卡
陳獨秀在法租界被捕時留下的照片
環龍路(今南昌路),是老上海法租界一條馬路,因紀念當時一位法國著名飛行員Vallon而得名,它地處法租界中心區域,與寶昌路(今淮海中路)相距不過百米。在環龍路鱗次櫛比的石庫門建築群中,有一條被稱為“老漁陽裏2號”的弄堂(今南昌路100弄2號)。這裏就是刑事記錄卡上記錄的1921年前後陳獨秀居住的地方。
陳獨秀原名陳乾生,字仲甫。1879年10月9日生於安徽安慶懷寧縣,縣境內有一座獨秀山,陳獨秀的筆名“獨秀”即源於此。1915年9月,陳獨秀在上海創辦並主編《青年》雜誌(1916年2卷起改名《新青年》),推出德先生和賽先生,批判孔孟,倡導自由,掀起了新文化運動。1916年末,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閱讀《新青年》後,登門懇請陳獨秀到北京大學擔任文科學長,並鼓勵他“把雜誌帶到學校來辦”。第二年年初,陳獨秀受聘北京大學,並在箭杆胡同9號的寓所成立了新的《新青年》編輯部。1919年4月,由於反動當局壓迫,陳獨秀被迫離開北大,1919年6月又因散發《北京市民宣言》傳單遭北洋政府拘捕,於9月獲釋。1920年年初陳獨秀離開北京重新回到上海。環龍路老漁陽裏2號是陳獨秀的主要居住地。在這裏,陳獨秀繼續主持《新青年》雜誌的編輯和發行,並發起成立中國共產黨上海發起組,同時與其他各地同誌聯係,籌備召開中共“一大”。
在環龍路寓所,陳獨秀曾兩次被法租界巡捕房逮捕。1921年10月,剛辭去廣東省教育委員會委員長職務的陳獨秀來滬主持中共中央局日常工作。由於報上刊登了有關消息,引起法租界公董局巡捕房的注意。10月4日下午,巡捕房派出巡捕包圍並搜查了陳獨秀的寓所,將積存在那裏的《新青年》和印刷機器一並搜去。在巡捕房登記時,陳獨秀化名王旦甫。不久,北京眾議院副議長、上海法學院院長褚輔成因到陳獨秀家中拜訪被捕。在巡捕房褚輔成一見陳獨秀就說:“仲甫,怎麽回事,一到你家就把我帶到這兒來了!”於是,陳獨秀的身份暴露。10月5日,法租界會審公堂指控“陳獨秀編輯過激書籍,有過激行為,被偵處查實,已搜出此類書籍甚多,因此有害租界治安”。10月6日,上海《申報》刊登了陳獨秀被捕的消息,上海、北京等地各大報刊作了報道,立即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胡適得知消息後,請蔡元培與法國使館聯係設法營救陳獨秀。中國共產黨內部,張太雷和李達商量後,請孫中山出麵。孫中山一麵致電法國駐滬領事,請他們釋放陳獨秀,一麵親自關照廣東省銀行電囑由他擔任總董事長的上海中華銀行代解銀元1000元,以供保釋陳獨秀之用,並讓褚輔成、張繼等出麵保釋。
經過各方營救,10月6日陳獨秀獲準開釋候審。10月19日,法租界會審公堂再審陳獨秀。7天後,10月26日,陳獨秀被判決私藏《新青年》雜誌,罰洋100元結案,當天陳獨秀獲釋。
陳獨秀出獄後,以中共中央局書記的名義發表了建立與發展黨、團、工會組織及宣傳工作的《中國共產的中央局通告》,還公開發表演說、撰寫文章宣傳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引起了法租界當局的更大恐慌。1922年8月5日上午11時,法租界總巡捕房西探目長戴納會同督察員黃金榮、華探目程子卿等,闖進環龍路陳獨秀寓所,再次將他逮捕,並查抄了大量書籍和文件。1922年8月10日上海《時事新報》報道:“陳獨秀氏寓居法租界環龍路銘德裏二號,昨(九日)被法總巡捕房特別機關西探目長西戴納,會同監察員黃金榮,華探目程子卿,李友生,包探曹義卿等捕獲,帶入盧家灣總巡捕房,候請公堂訊核。”1922年8月11日上海《時報》報道,陳獨秀被捕時,巡捕從他家裏搜出了很多革命書刊,還抄出了一張廣東革命政府匯來的4萬元匯款單。
消息傳出,上海、北京等地各報刊連續發表通電,呼籲立即釋放陳獨秀,並開展了大規模的營救活動。蔡元培等社會名流麵質法國公使,請其轉令駐滬領事釋放陳獨秀。馬克思主義研究會、馬克思學說研究會、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少年中國學會等10餘團體也發表宣言進行營救。迫於強大的輿論壓力,陳獨秀隻被關押了9天,法租界當局不得不於8月18日經會審公堂判決罰洋400元,再次將陳獨秀釋放。
1927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政治局改組,陳獨秀離開中央領導崗位。此後,他接受托派觀點,以在黨內成立小組織的方式進行活動。1929年11月,因在中東路問題上發表對中共中央的公開信被開除黨籍。同年12月發表托派綱領並在上海組織成立托派小組織無產者社,出版刊物《無產者》。1931年5月,出席中國各托派小組織的“統一大會”,被推選為中國托派組織的中央書記。1932年10月,陳獨秀在上海公共租界第五次被捕,後被判刑囚禁於南京。抗戰爆發後,陳獨秀於1937年8月出獄,先後曾在武漢、重慶居住,最後長期居住於四川江津,生活拮據,但拒不接受國民黨的匯款,1942年5月27日逝世。
關於陳獨秀何時離開環龍路老漁陽裏2號寓所,中共“一大”代表李達在1954年2月23日給上海革命曆史紀念館的一封信裏曾經提到:“(1922年)陳獨秀出獄以後,仍住在(上海)老漁陽裏二號,他被拘留的時間,不過兩星期,他的寓所並沒有黨的文件(文件都在輔德裏六二五號),所以他在原寓所還住了兩個多月。4月間,他一個人曾在(上海)南成都路靠馬路的住房中,租了樓上一間統廂房住下,我曾去過這地方。他在這裏也隻住了一個月。5月間,他又搬到上海縣地界住下。他的住所並不曾通知我,每隔三五日到我的寓所來處理一些文件。他在上海縣地界的寓所,隻有一個名叫李啟漢的同誌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