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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記者帶著這些問題,試圖穿過半個世紀的時光隧道,在當年的《人民日報》、《大眾電影》雜誌等公開報刊資料中找尋“22大明星”相關記載時,卻驚訝地發現,“22大明星”失蹤了!甚至以媒體常常使用的“新中國人民演員”和“新中國優秀電影演員”作為關鍵詞,仍然找不到任何線索。
這謎一般的“22大明星”是真實的曆史存在嗎?
Ⅰ. 周恩來與“新僑會議”
評選電影明星不是新中國的首創,早在1933年2月,老上海《明星日報》就票選出“電影皇後”胡蝶。同月《電聲日報》選出“中國十大明星”,胡蝶再次榮膺“電影皇後”,阮玲玉緊隨其後,年僅22歲的男演員金焰則當上了“電影皇帝”。
新中國成立後,“明星”一詞漸漸淡出公共場合,“演員”和“電影工作者”成為正式的稱呼。與此同時,華美的旗袍和裘皮大氅不再是演員們的標準行頭。1949年8月,在第一次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上,張瑞芳見到重慶上海的影人們,大家都“一襲製服,一頂列寧帽,脂粉不施,素麵相向”。
印象中,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以前,中國社會的明星隻有工農兵,文藝工作者一直是思想改造的對象。“電影明星”一詞容易引起“資產階級腐朽生活方式”的豐富聯想。當時的《大眾電影》刊登了攝影機朝著身著比基尼的夢露射出子彈的漫畫,配文“夢露之死——對好萊塢的控訴”這樣結尾,“借用美聯社記者的話來說:‘瑪麗琳·夢露的故事已經完了!’但在明星製度下的悲劇片膠卷似乎還長著哩!”
然而,事實遠比我們想象的更為複雜。
在1961年6月舉行的“新僑會議”(中宣部全國文藝工作者座談會和文化部全國電影故事片創作會議)上,周恩來總理作了長篇講話,對文藝界的“反右”擴大化和“大躍進”進行了反思,批評“一言堂”和“五子登科”(套框子、抓辮子、挖根子、戴帽子、打棍子),提出“做領導的人”,“希望你們幹涉少些”,“不要把什麽都說成是修正主義”。
周恩來總理自認為他的講話是“不免有點情緒”的,他指出“我在一九五九年關於文藝工作兩條腿走路方針的談話,從今天水平來看,也不一定都是對的,裏麵也會有過頭或不足的地方。使我難過的是,講了以後得不到反應,打入冷宮,這就叫人不免有點情緒了。這次你們要求談一次,我就談一談。心有所感,言之為快。”
在新僑會議上的講話中,“心情舒暢”竟然出現了6次之多。同時他提出,“群眾看戲、看電影是要從中得到娛樂和休息,你通過典型化的形象表演,教育寓於其中,寓於娛樂之中。”“藝術作品的好壞,要由群眾回答,而不是由領導回答。”
1961年7月《人民日報》刊發的會議消息稱,此次會議提出電影要有“好故事、好演員、好鏡頭、好音樂”的“四好”原則,“好演員”赫然在列。
1967年《人民日報》刊登批判周揚“文藝黑線”的文章,列舉的諸多罪狀之一,就有周揚在“新僑會議”上的言論:“我們反對明星主義,但還是要有明星,在觀眾中,還是老演員的名聲比較大,白楊、趙丹、秦怡……這當然是我們寶貴的財富。”
顯而易見的是,“明星”問題在會議上被正麵提及,與“新僑會議”對極左文藝路線的認識有直接的關係。
“新僑會議”推動下,“文藝八條”和“電影工作三十二條”先後頒布,保證藝術民主和按照電影規律辦事,中國電影繼新中國成立10周年之後再次掀起了創作高潮。對演員和電影工作者的尊重和重視,造就了一部部萬人空巷的經典之作,優秀作品更推出了一批為全中國觀眾熟悉和喜愛的電影演員,他們不叫“明星”,卻星光熠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