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弗格森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件事
(2014-11-30 13:57:10)
下一個
應該是在1978年高考結束後,大熱天不小心吃壞了肚子住進了黃泛區農場的職工醫院,銀行老張走後,住進的是四分場的書記老尹,我怎麽發現他老人家其實嘛毛病也沒有, 好像就是來混的,因為文革結束不久, 文革的一大貢獻就是當官的遇到什麽難纏的大事需要處理, 往往就會設法生一點病,跑醫院一貓,留下副手在單位頂著,反正副手不當家,什麽事的回答都一樣“好好我知道了,等書記回來我們一定研究解決”。
老尹嘴緊啥也不說,但一天天從來看望他的人口中,還是知道了大概。
忘了是看什麽的警衛,前麵說過那時有個場社關係,縣政府咋的也一定站在老百姓一麵的那種事,使其能夠是這麽的,這天分場派的警衛是個毛頭二毬半大小夥還不到十七,初次當“差”很是興奮, 跑哪哥兒們家借來別人老子打野兔子的銃,神氣活現地扛著巡邏了,半夜,果然有賊, 附近莊子裏一精壯小夥,在這兒說一下,四分場地處扶溝,民風彪悍,就是吉鴻昌老家那一帶,練武的不少,從民國初期開始外出當兵吃糧的泄多(這是扶溝話很多的意思),大小夥悄悄找到1要偷的東西,拿上就想走,沒料被小小夥見了。
小小夥大喝一聲“站住!”
大小夥停下回頭一看,一半大孩子,不理,繼續走。
小小夥“媽拉個叉,叫你把東西放下!聽見沒?”
大小夥“小JB孩,你信不,我做你個七孫家孩!!”
小小夥“交你放下, 不放下我開槍了!”說完拿銃對準大小夥。
大小夥“X毛還沒長齊咧,還敢開槍!?我日你叉!!”拿著東西一點不衰小小夥,繼續走。
小小夥手指一扣,“通”一聲響,一把散子兒從銃口打向了大小夥。
用過見過銃的應該知道, 銃是靠填火藥和小鐵彈珠當子彈的,一打出去散開,射程是不遠,但近距離的殺傷力不小, 頓時,大小夥整個背部後腦勺全是小洞。
小小夥嚇壞了,趕緊回家告訴父母,父母一慌,隻好報告書記, 書記當機立斷,叫備車送小小夥一家到離四分場近百裏的場部躲起來,自己稍事給副書記交待一下事宜也連夜跑來醫院住院,咋處理對方我現在不記得了,反正農場尤其是農業分場, 員工與附近的老鄉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小小夥家不跑,天亮就跑不了了, 自己同樣也跑不掉的。
一大早,果然,那大小夥全莊的人都到四分場來了,(因為小小夥跑後,大小夥也許有同黨或啥的發現人躺地上沒氣了,一身的散彈), 找不到小小夥,就把他家給砸得稀巴爛,找不到書記,就到大夥(夥房,河南人的叫法),把做好的饅頭吃光,然後自行在夥房開夥蒸饃炒菜煮稀飯, 紮下了營盤。
書記躲了,可死了人呀,總得解決啊,場部得出麵,那邊大隊公社聯合出麵,到扶溝縣政府談判,而我的病房就成了尹書記的指揮所了。
縣革委指定是拉偏架的,漫天要價農場坐地還價, 談不攏,矛盾上交到地區。
地區一部分人也是偏向老鄉的,但公安處調查後的結論是:性質很明確,一方是為保護國家財產但方式方法很不合適,一方是盜竊國家財產,農場方麵完全應該旗幟鮮明地表示立場, 地方政府(指縣革委)必須維護國家財產不被盜竊,至於死者家庭的具體困難, 由雙方協商解決, 縣革委應該做好死者家屬及生產隊的工作不得漫天要價。
事情到底如何了結我不清楚,但我知道老尹借機調回了場部, 聽說那小小夥一家也被調到百多裏外的七分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