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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永遠都是錯的

(2007-09-02 19:20:44) 下一個

         醫生永遠都是錯的,病人永遠都是對的。

        原因有二:無論醫學多發達,也不能超越自然規律,人終有一死,亦即後果終究不良;病是醫生治的,隻要不是自殺,病人就無過錯。剩下的就是診療行為與不良後果之間的因果聯係,這無需說了,病人無過錯,那就是醫生的嘛!還有舉證責任倒置,也無需病人來說。我隻要到醫院掛了號(急救時連掛號都可免),你醫生就得包我病好。天下真有這等便宜的好事! 檢查少了,診斷不出,那是誤診;檢查多了,那是宰人。用藥便宜效果差,那是醫生水平低;開藥貴了,那是拿回扣。你醫生不告訴我病情,你就侵犯了我的知情權;你把我的病情告訴我的家人,你就侵犯了我的隱私權;你告訴我本人,我心理素質差,受不了了,那是你未施行保護措施。

        所有和醫院簽過字的溝通談話記錄,我都可以翻悔不認,原因很簡單,簽字時因病情所逼我不自願,還有最牛的一句“我不懂醫!”(我無知,故無過!)

       病人來到醫院,你不救,那是故意殺人;救不活,那是過失殺人;救活了留有殘疾,那是人身傷害;救活無殘疾,費用高了,那肯定有商業賄賂。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我是病人,遭受病魔蹂躪,痛苦不堪,或死或殘,家財耗盡,當然絕對屬於弱勢群體。當今富有同情心的人、不懂醫不懂法的熱心人、憑感情靠感覺辦事的人多的是,絕大多數人有做病人的痛苦體驗,不用煽情,也能大家的共鳴。你醫生才有幾個?醫生說的,有誰聽?有誰信?我得理不饒人,無理攪三分。明知不合情理,我也不能同意你的觀點,否則損害我的利益,更讓我高興的是,現在隻見對醫方有諸多規範製度要求約束,對我病人從無任何限製,我就說醫生是妖魔,你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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