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我在說什麽也很正常。
如果你知道他們開初愛都談不上,(實際是失望他的外形。)是她的善良和憐憫心讓她站了出來去認他,後來是孝順、希望給病中的父親一個安慰才閃婚的。你就不會說得這麽輕巧了。沒有愛情怎麽變成親情?我想她當初對他的有情有義,主要還是基於兩人之前有很坦誠的網上溝通,但他畢竟不是她想要的丈夫形象。所幸後來也許是比較一致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之前比較充分的溝通基礎讓他們找回了心有靈犀的感覺。其實一切在我看來真的還是她命好,否則這麽匆忙的決定和草率地把自己一生交出去,大多數情況恐怕會是個杯具的。當然不是說戀得越久就一定越了解對方。我也有一對一見鍾情的閃婚朋友過得非常幸福啊---但那多少有些不同,他們是一見傾心。唉,所以我老覺得塵凡LG有扭轉乾坤的本事、很厲害,塵凡能從不平衡中找到平衡,也很厲害。換一個人,估計網下見麵時看到對方時“心裏在下雨”是不會站出來相認的;認了也不會閃婚的;閃婚了在對方工作都不確定的情況下是不肯懷孩子的;生了第一個也不肯在住地下室的狀況下再生第二個的。。。所以我才會覺得一切都不可思議嘛!當然加拿大的福利不同不會餓死估計也沒讓她有太多危機感。但她之前的工作和條件非常好,肯跟一個至少當初不那麽傾心的LG捱那樣的苦日子,我不太相信別人能做到。至少我很懷疑我自己能否做到---可能很愛很愛可以做到,否則第一天就哭鬧著回家找媽媽了都不一定。我百思不得其解,或許起關鍵作用的還真是她嫁誰都一樣的奇怪想法救了她的婚姻呢!嗬嗬,不是聰明就一定能過好,糊塗有時是另類智慧呢。上升到理論高度來說,還是豁達、樂觀和堅強幫了她。
唉,更可能的是說一千道一萬,一切都是個“命”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