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上了岸的魚,還需要喂魚餌嗎?
(2010-09-13 07: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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暉暉離婚了,這消息在我們家引起了很大震動。
暉暉是我堂哥,81年高考、85年公派留德、89年年僅25歲的他開始領導一個2萬多人的大廠。他是我們的學習榜樣,當年我若敢偷偷地畫畫、看小說懈怠於學習的話,媽媽就會恨鐵不成鋼地怒吼:“暉暉都留德了,你還不向他看齊?!”唉,堂哥在北方很少回南方,其實我真有些不喜歡他---什麽跟什麽嘛!“自古英雄出少年”也不必出在咱家吧?---真是逼人太甚!我跟表妹嘀咕過這事兒,她說她更恨他,不光是因為她媽媽也一樣逼她“狗尾巴草開出玫瑰來”。她主要恨的是他從前頑皮的時候帶他們出去打棗掏鳥窩撒野。。。一次,4歲的表妹坐在他自行車橫梁上被顛得摔了下來,顴骨上留下了一小塊疤痕---真險些被毀容。姑姑好像疼堂哥勝過女兒似的,堂哥隻挨了批評沒挨打---也許是打也無濟於事了吧。有時不打會比打更讓人印象深刻的,嘿嘿,大人們一向很狡猾!不過正是姑姑把當年喜歡在街頭打架的堂哥收服令他走上康莊大道的,所以他跟姑姑比跟他媽媽還親呢!
後來南下的表妹不巧跟我住在了同一個花園,所以咱家北方難得一見的一堆哥哥妹妹們在我倆拉家常時、形象漸漸豐滿起來。最讓表妹津津樂道的是堂哥跟堂嫂的愛情故事。其實故事原本很平常:暉暉年輕有為、屬最佳女婿人選,對未來兒媳婦期望值非常高的嬸嬸沒料到兒子看上的是隻讀了保險中專的保險公司之花小倩,小倩漂亮沒的說,嬸嬸不滿意的是她的學曆跟家庭。其實人一小家碧玉挺好的,嬸嬸非嫌人家小市民氣濃厚硬要拆散他倆,結果吧搞得挺美的一對兒死去活來、痛苦無比,連表妹都曾幫他們送過雞毛信傳情,你說這樣的一對後來好不容易結了婚、孩子都那麽大了還最終散了夥,這是不是很讓人吃驚嘛?
“到底問題出在哪裏呢?”我問。
“怪就怪表哥太忙於工作,疏忽了老婆。”表妹說。
“不是他們誰有第三者吧?”
“聽說不是。隻是表嫂一個勁兒跟我抱怨表哥娶了她之後就再也不說甜言蜜語了!”
“哦,那就是他的不對了。”我評論道。
“可不是嗎?我說他他還說你們女人怎麽那麽煩啊?不愛她咋會娶她?有釣上岸了的魚還要喂魚餌的嗎?”
這話讓我哈哈大笑,女人是魚麽?---怪不得人家死活要溜呢!退一萬步說吧:釣上岸了的魚,不用喂魚餌也總得喂魚飼料吧?嗬嗬,錢可不是魚飼料,愛情是令女人花開不敗的陽光空氣呢!事業順遂、聰明無比的堂哥怎麽會連這都不懂呢?
堂嫂執意離了婚,她說他再成功都與她無關了,因為一個人隻有一生,要的和要花的錢有限,在無數次的抱怨未果死心之後,她毅然決然地決定放手了。她隻想趁自己花還未謝、找到一個能夠一直把她當掌心裏的寶的男人。
對這位美貌的堂嫂、我隻看過相片和他們結婚時的錄像。唉!曾多麽令人豔羨的一對兒啊!在時下對成功人士趨之若鶩、做老婆的連二奶小三情人什麽都可忍之時,她很有個性地終結了這段並無第三者的婚姻,我因此對她充滿敬意。不知道堂嫂最後如願否?無論如何我跟表妹都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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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果真如此的話,那麽掘墓人一定是自己吧?倘若人人都有把婚姻當感情的新起點而不是終點的意識的話,令人遺憾的分手會不會少一些些呢?現實中的美滿婚姻,誰不是自覺用心澆灌嗬護愛情之花的?人蠢不要怪社會,人懶不要怪老婆。(真是老婆變得麵目可憎的除外。)
前幾天到處找一位阿姨,不巧在中壇看見琴清的文字---大意是“色隻能是敲門磚,夫妻不能成為知己的話,則色衰愛弛。”嗬嗬,其實很多人色未衰可能就愛已馳---因為迷戀的隻是外表的話,如何能夠真正了解到彼此的好?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愛人的話,又怎能避免遲早的分道揚鑣?當然現實中此類型更多的表現形式可能是同床異夢而已。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婚姻也是。有人說婚姻是兩家人的事,以前的事不好評說。但時至今日,此話已過時,不必再為將就找借口了,不愛卻能同衾共枕---怎樣都是一件或屈辱或無恥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