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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幾天收到我這個姐妹從中國打來的電話,氣的幾天沒有好好睡覺,但又不知道怎樣幫她。她在中國不能上國外的網,隻能我上來代她求助。
我的這個姐妹(就叫她湘吧),跟她丈夫來美國5年,有一個2歲的小孩,小孩是美國公民。她老公剛開始工作沒幾年是h1,湘現在是h4。湘因為當時剛來美國英語不太好,隻能打打餐館,以後又因為懷孕和呆在家看孩子,就一直沒有去念書,給耽誤了。她丈夫就一直看不上她,嫌她沒學位,找不到工作,沒收入等等等等,
她丈夫以前也鬧過要離婚,但是谘詢了律師之後,因為他們家的房子車子還有銀行賬戶都是聯名的,
打起官司來要分一半給湘,再加上小孩子小,很可能判給湘,每個月的贍養費撫養費會很多,她丈夫覺得錢都是他賺的,不想分那麽多給湘,所以就不了了之了。
前一段時間她丈夫突然變好了,也不再惡言相向,也不提離婚了。湘以為他回心轉意了,我們也很為他們高興。之後湘的丈夫還提議回國探親,湘想到那麽多年沒有回國了,也想讓中國的父母見見外孫,就同意了。想不到這些都是那個賤人和他婆家的陰謀。到了中國後,那個賤人就藏起了湘的所有簽證文件,還委托他舅舅作代理人和湘離婚。現在湘和小孩子和她父母住在一起,那個賤人早已回了美國,找他家裏人也不見。湘在中國也谘詢過律師,中國律師說因為湘沒法證明那個賤人在美國的收入,到時候中國法院判起來對湘很不利,因為賤人在中國沒有財產,贍養費加上小孩的撫養費最多也就是1000人民幣一個月。即便如此,因為那個賤人現在美國,如果他連這1000塊也不給,湘還是一點辦法都沒有,最好還是回美國離婚。但現在問題是所有她的簽證文件都在那個賤人手裏在美國,湘根本沒有辦法去簽證。現在中國法庭已經受理了這個離婚案件,還沒有判決。前幾天那個賤人打電話給湘說要她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他就給她10萬美元,不然的話他就一分不給。
請問像這種情況湘有什麽辦法回到美國嗎?中國法院判下來之後,基本上小孩子歸她,她可以借小孩子名義回美國嗎?如果回到美國,還能不能再和那個賤人打官司?美國法庭會不會說因為你們是中國公民,又在中國結的婚,中國離的婚,這裏管不了?
我現在也是火撞頭頂,一想到湘在中國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環境我就忍不住要流淚了請大家幫幫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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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暈了!!!
關於那個簽證,原發貼者出來澄清,事實是這樣的:
我從來沒說過她丈夫把她的證件藏起來不讓回美國,而是選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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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飄親愛的,哈哈哈哈,好久不見麵了。
你還經常去真妮那兒嗎?
我覺得你的命還真好,不工作老公養著你還沒誑你回國甩了你,你老公是個老實人吧。
誰叫她靠人吃飯穿衣的?
現在人家不sponsor她,也是人家的權利啊,完全合法。
與其做秦香蓮苦苦告狀,不如自己努力開創屬於自己的生活。
親愛的飄,
看到你真是讓我太興奮了。
你的本意是好的。但是,你的智商夠嗎?
哈哈哈哈
我就是相信溫家寶能政改成功,也不能相信你能網上跟蹤他二十年啊
辦個旅遊簽證到美國來了再說。
護照藏了可申請的。
來後分財產再離婚。
如果以後湘願意的話請告訴我那個賤人的信息, 我可以網上跟蹤他20年,我這人可有耐心和毅力了。
如果你找中國人的離婚律師,沒準對你朋友的情況更了解呢。。。
她丈夫其實是欺負她人不可能來美國,就把她甩在中國,想照中國的規矩辦,不給贍養費。
如果她丈夫還想在美國混,她在美國找一個當地的離婚律師,把丈夫按遺棄罪或是別的什莫名目給起訴了,他還是得回到談判桌上來。
沒準你就可以給找一個律師,讓他們給簽一下委托的文件,然後在按部就班一步一步來。建議找猶太律師。。。
就怕以後兩個人和好,中間的朋友就難做人了。。。
孩子歸誰,都按照美國判決比較劃算。咳~~~女人啊,還要靠自己保險。
當年西雅圖有個男的發生婚外情跟老婆離婚就是這樣,他前妻都再婚了,可是每次他在網上一征婚,就有人跳出來揭露那段往事,搞得男的單身很多年。
不知道現在怎麽樣了。
還有就是以後凡是這個賤人找對象, 我們馬上把他這樣的做法告訴他的新對象, 現代社會做到這一點不難, 讓這個賤人當一輩子太監或單身, 讓他無處藏身。
蜜瓜,是冒火喔。先詛咒這個男的。
按jun100說的辦吧。 著不了急。
把此文連到新聞裏去。
這個怎麽找證據?直接控告,因為他有動機。
這明顯是個圈套。
有沒有證據男方扣押證件?
這個案子要結合中國,美國兩地的狀況來辦。自己要拿很多主意,美國的律師現在可能還是一個輔助。我想想再會。
俺覺得扣押對方的身份文件是一種綁架和限製人身自由的行為,在美國應該是不被允許的吧。
她可以寫信給賤人工作單位的老板,也許沒有法律效力,但是環境的壓力會讓賤人很難過。老美對於婚姻與家庭的關係,他們還是很清楚的,老婆再怎麽不上鏡頭,光明正大的離婚啊,可是撫養兒子的責任還是要負,況且還是個美國人,他這樣算棄養,告上法院,他完了。
In the mean time, she should not sign any document.
”感情沒有了,英語不好,去美國,又為何?“回美國離婚他要給配偶撫養費。 在中國沒有。
其餘的我覺得共同財產他也隻能拿一半。 房子沒雙方簽字他賣不了(這肯定,他還得付按揭)沒有分居證明。 銀行賬戶有記錄, 跑不掉(不肯定)。以後回美國也能討回。孩子撫養費以後回美國可再起訴。
我認為應先回美國, 證件補好就回。
不能心軟是最重要的
FT!會是我嗎?我什麽時候給人整得這麽慘過?
你是蜜瓜嗎?潑勁兒哪去啦?
不是。這個是在美國的。
但,問題是,感情沒有了,英語不好,去美國,又為何?
She has to find out what she wants first. 我不知詳情,亂說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