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
(2008-10-22 09:08:32)
下一個
本文是某網友發給蜜瓜的QQH,蜜瓜經得TA的同意發在自己的博客裏,並應該網友要求隱去TA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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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複習完某園對某網友的要挾和指控,覺得某些人真是太無恥了!!!!幾個人一台戲,黑白紅臉全了。
口口聲聲告人誹謗,但是他們把基本的事實都沒有搞清楚;當初告你誹謗是說你憑感覺信口開河,不過是因為你的文章有幾點不符合她們文章中的細節,現在對某網友,一句"很有XXXXX的感覺",就把自己的誹謗開脫了???連個道歉都不能說一聲???
自己寫故事,一向聲稱沒有中心思想,隻是告訴你某個人做了某些事;自己轉無厘頭新聞,則一向是說隻是告訴讀者有人這麽說而已。這樣的人,怎麽把別人的問題硬是讀成了結論?把別人的討論讀成對自己的誹謗???
自己三段論說起來頭頭是道,對某網友指控的時候,有沒有想到自己的小前提根本就不成立???
自己和嘍羅們三天兩頭在博客裏評論這個那個,說這個白癡那個愚民漿糊腦袋,別人在別人的博客裏說了不提名不道姓的幾句話就是損害了TA的名譽???自己發文章損網友,傻瓜也看得出他們說的是誰,他們一個“傳奇”一個“請勿對號入座”就開脫得幹幹淨淨?對了,你當時的文章沒有指名道姓,他們現在也已經聲稱故事純屬虛構,這要是叫誹謗,那些寫文學評論的早該進大獄了。還有,他們原來說是真人真事,現在又說虛構,拿讀者當傻子啊?還是自己腦子真的進水了?
滿口的人性和愛,現在卻是利用了別人的信任幫自己做事,然後還要告別人,要挾別人說“找你很容易”???
看他們對別人的批判,簡直懷疑文革重來,大帽子一頂接一頂,沒腦子的人看了他們的強勢說辭,肯定會覺得要是不跟他們站在一起就是白癡。“XX”這個稱號,看來也是他們的緊箍咒,不支持TA就不是“XX”。
太PSYCHO了,太LOW了吧!!!!多行不義必自斃!!!
我是個在網上看故事的自由人,這次事件真是覺得非常氣憤不吐不快。見笑。
對了,艾氏曾說不再回應你了,這次她應該算是食言吧!
小時候說一口土話,上學後隻會說普通話了。杭州話上海話我隻能聽不能說,嗬嗬。
這個問題對我來說真的很難回答,我有點自我認知錯亂——
祖籍山東,父母都是山東人,從小學開始填的各種表格也顯示我是山東人,我在山東生活到上高中;
但是我出生在上海,卻沒有上海戶口,我父親家的大部分親戚都在上海,嗬嗬。
我的整個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時期在杭州,我無比熱愛杭州,在那裏生活了將近十年。
最後,我徹底迷失了,不知道自己是哪裏人。我跟猶太人一樣,平均每隔七、八年搬一次家。
好像還有持續搬下去的趨勢,嗬嗬。
是啊,這種活法比較奇特地說,嗬嗬。
有人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麽罵人“白癡”,“愚民”就能惹得人家倒戈,你能說什麽呢?隻能用蜜瓜的家鄉話來相容——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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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某人號稱自己從來不罵人,也許“白癡”,“愚民”在TA們的世界裏有如叔叔阿姨之類稱呼那麽平常?你能說什麽呢?
據說上網玩的最高境界就是玩到“錯誤都是別人的,正確都是自己的”,跟偉大領袖有得一拚:DD
有人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麽罵人“白癡”,“愚民”就能惹得人家倒戈,你能說什麽呢?隻能用蜜瓜的家鄉話來相容——少教!
嗬嗬。
蜜瓜最頭疼的就是回答這個問題。一般來說,蜜瓜對著中國人說自己是山東人,對著老外說自己是上海人,在網上經常冒充杭州美女,嗬嗬。
---感覺你的堅持不容易!
說實話,一向最討厭男人囉嗦,囉嗦起來深更半夜在那裏自言自語,真像有那啥啥一樣,嗬嗬。
跟這種男人結婚會不會覺得自己在同性戀?
你厲害,嗬嗬。
那個全集是不是在十九樓找到的?
幾個小嘍嘍先表演一番,然後某位護教再評頭論足,最後教主來個總結性發言。
到底是誰動了她們的奶酪?
很長時間沒到原創跟讀小說了,最近興致來了,又開始追了。好像原創那邊刪的不太幹淨,我在精華區找到了一集漏網之魚。《孽情》在網上找到了全集,嗬嗬。
很長時間沒到原創跟讀小說了,最近興致來了,又開始追了。好像原創那邊刪的不太幹淨,我在精華區找到了一集漏網之魚。《孽情》在網上找到了全集,嗬嗬。
估計她以前沒在文學城讀小說,是在新浪跟的。
文學城的版本,後半部讓我給刪了。其實我是想全刪的,因為新浪版改動還是蠻大的,從開頭就開始改,後半部更是改得厲害。
但是原創的版主們好像不是太配合,以後我發原創的東西要小心,發出去容易刪起來難,嗬嗬。
暈,你怎麽知道啊?
最後程陸離婚,陸風荷嫁了孫逢秋
這個結局我看過了呀,xiao5 怎麽沒看見?
根本不必跟TA們浪費時間了,TA自己內心的淒涼已經明明白白了.要出來行騙,拜托也要做做功課.
這個要等出版了。我爭取今年年底把《孽情》的結尾貼上來,《全職太太》要等明年了。
其實從討論區的討論你也可以看出來,最後程陸離婚,陸風荷嫁了孫逢秋,嗬嗬。
Sure,嗬嗬
Really? LOL!
蜜瓜, I don't care who wrote this QQH, but you have to be my witness that I didn't wrote that! hiahiahia...
更有意思的是,拍馬屁的人好象拍不對地方(理解不到位)。人家博主的帖子裏說當初發書的三個條件之一是不要暴露真實身份,明顯是有所顧忌;可跟貼的愣把出版不署真名與捐款不留名者相提並論,上升到是博主不想爭名奪利。筆名和真名的唯一區別是掩蓋作者過去和目前真實的社會形象;說到名氣, 一個著名的網名和一個著名的真名有什麽太大區別嗎?至於利,該拿的稿費不也照拿嗎?請人代收就是了。:))
聲明一下:本文純屬虛構,請勿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