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
文章來源: 漢代蜜瓜2008-10-22 09:08:32

本文是某網友發給蜜瓜的QQH,蜜瓜經得TA的同意發在自己的博客裏,並應該網友要求隱去TA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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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複習完某園對某網友的要挾和指控,覺得某些人真是太無恥了!!!!幾個人一台戲,黑白紅臉全了。

口口聲聲告人誹謗,但是他們把基本的事實都沒有搞清楚;當初告你誹謗是說你憑感覺信口開河,不過是因為你的文章有幾點不符合她們文章中的細節,現在對某網友,一句"很有XXXXX的感覺",就把自己的誹謗開脫了???連個道歉都不能說一聲???

自己寫故事,一向聲稱沒有中心思想,隻是告訴你某個人做了某些事;自己轉無厘頭新聞,則一向是說隻是告訴讀者有人這麽說而已。這樣的人,怎麽把別人的問題硬是讀成了結論?把別人的討論讀成對自己的誹謗???

自己三段論說起來頭頭是道,對某網友指控的時候,有沒有想到自己的小前提根本就不成立???

自己和嘍羅們三天兩頭在博客裏評論這個那個,說這個白癡那個愚民漿糊腦袋,別人在別人的博客裏說了不提名不道姓的幾句話就是損害了TA的名譽???自己發文章損網友,傻瓜也看得出他們說的是誰,他們一個“傳奇”一個“請勿對號入座”就開脫得幹幹淨淨?對了,你當時的文章沒有指名道姓,他們現在也已經聲稱故事純屬虛構,這要是叫誹謗,那些寫文學評論的早該進大獄了。還有,他們原來說是真人真事,現在又說虛構,拿讀者當傻子啊?還是自己腦子真的進水了?

滿口的人性和愛,現在卻是利用了別人的信任幫自己做事,然後還要告別人,要挾別人說“找你很容易”???

看他們對別人的批判,簡直懷疑文革重來,大帽子一頂接一頂,沒腦子的人看了他們的強勢說辭,肯定會覺得要是不跟他們站在一起就是白癡。“XX”這個稱號,看來也是他們的緊箍咒,不支持TA就不是“XX”。

太PSYCHO了,太LOW了吧!!!!多行不義必自斃!!!

我是個在網上看故事的自由人,這次事件真是覺得非常氣憤不吐不快。見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