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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

(2005-06-01 03:33:01) 下一個
搬家 說起搬家,估計大部分人都搬過,並不奇怪。我父母那一代,一生也就搬過三,四次。 我們在出國後短短的三年裏就搬了四次家。搬一次,東西就翻倍增多。從中國搬到法國,從法國搬到了德國的斯圖加特,從斯圖加特又搬到了現在的小城市。隨身家當從兩隻大箱子到眾多家具,現在的家當該不知要有多少箱子來裝了。 記得那年出國,媽媽總怕我們在國外沒這沒那,買也要花很多錢,把能裝的生活必需品幾乎都裝進了箱子,加上我和LG的衣服,足足兩隻大箱子,另加同事送的一個能上飛機的那種小箱,也被塞得滿滿的。沒想到,在檢查行李的時候,被告知那隻小箱超重了,超重整整5公斤。說實在的,那箱子本身自重就有3公斤,可人家不管,所以LG沒辦法,隻得在機場的商店買了一個輕便行李包。當著那麽多人的麵,還有那檢查小姐不屑的目光,把東西從箱子裏倒騰出來,裝進包裏,一不小心,把東西散落了一地,那些東西本來就是不值幾個錢的,但當時的想法是能帶上就帶上,所以自己沒覺得什麽,但被別人看見總覺得好沒麵子。所以當時狼狽極了,我麵紅耳赤的,真想找個地方鑽進去。還好,重量終於合格了,可我那鍾愛的毛衣書和一套毛衣針,隨同箱子送給了送我們來機場的朋友。現在有時想起這些,我還跟LG嘮叨 “真不該把那毛衣書和毛衣針送人。”LG卻說,“當時也是沒辦法,不送人,你能上了飛機嗎?” 在法國時住的是STUDIO(單間套房),房內有一些簡單的家具(書架,兩把椅子,一張床,還有一個圓桌,再加一個放衣服的壁櫥),但衛生間的設施是全套的,廚房隻有帶有兩個爐盤的電爐,一個水池加水龍頭。這下媽媽給準備的鍋碗瓢盆真是派上了用場。一個人住挺好,兩個人住就顯得小了點,省錢嘛,隻好這樣。本來以為是臨時的,帶著還要回國的想法,除了必需品,就一直不敢買什麽東西。剛到時,沒有什麽朋友,為了排除寂寞,買了一台二手電視(走的時候送人了)。但是,盡管這樣,東西還是在不知不覺地增加。 當LG接到要去德國工作的通知時,我已經回國把女兒接了出來,這下又增加了女兒的不少東西。行李打包時,許多東西,像書等舍不得扔,比剛出國時又多了兩隻大箱,兩隻小箱,總共六隻箱子了。上火車來德國時,是朋友開著輛麵包車去送的我們,由於火車晚點,火車上的人也多,我,LG和女兒分別在三個車廂門上的火車,女兒當時嚇得不行,一上去火車就開了,好險!上去後就開始找人,互相看到後才鬆了一口氣。 到了德國斯圖加特,一開始我們住的是兩間房的套房,在十一層樓上(一共十四層的高樓),說是麵積很大,住進去一看,才發現有一個18平米的大陽台,LG和女兒都說喜歡。一間臥室我們住,另一間是客廳,給女兒住,家具比較全,從大衣櫥,沙發,書櫥到寫字台,還有床上用品(床罩,被套什麽的)都有,廚房和衛生間也是全套的設施,這次好的是廚房用具應有盡有,連浴巾也是備好的。我跟LG說,早知道不帶那些廚房用具和毛巾什麽的,但LG說留著以後搬家用得上。 白天,站在陽台上能看到整個城市的漂亮景色,一到夜晚市內像星星一樣閃閃發光的燈光,盡收眼底。新年前夜,站在陽台上看那升起的五彩繽紛的禮花,更是好看。大陽台給我們家帶來了許多樂趣。春夏天氣好的時候,我們一家坐在陽台上享受陽光,冬天下雪後,女兒和LG把陽台的雪掃到一起,堆一個可愛的雪人,而我利用這大陽台在陽光好的時候曬被子或晾衣服,做些醃製的蠟肉什麽的(跟朋友學的)。夏天周末的時候,LG也學著德國人一樣,全身抹滿防曬油,在陽光下進行陽光浴。太陽落山時,趁著天色還沒暗,全家人坐在陽台上打會兒牌。 高樓裏算上我們家共有四家中國人,LG們都在一個研究所上班。沒過多久,我們這些做家屬的也都熟悉起來。那年在高樓裏春節,我們四家一起過的。好熱鬧啊,每家做兩個菜端到一起,孩子們也高興地又唱又跳的。那段時光就像生活在國內一樣,沒有寂寞,也不怎麽想家。住在高樓那段時間,是我出國後渡過的最愉快的一段時光。 過了一年半左右,有了兒子,房子明顯擁擠了。找到合適的房子後,準備再次搬家。這次光是衣服和床上用的東西,就收拾了六隻箱子,先是一位德國朋友幫忙用車拉過去,剩餘的包括嬰兒床和一些大件,LG找了單位上的小卡車來運走的。 這次住的是一家HAUS(三層小別墅樓),我們住在最上麵,二層住的是一家帶兩個孩子的年輕夫婦,一樓則是房東自己住。兩個臥室和一個客廳。每個房間的家具都很雅致,有些古色古香的。還有一個裝滿漂亮酒具的玻璃櫥供我們使用,不過我們很少用。房東還給兒子準備了一個小孩吃飯的座椅和一套餐具,洗澡盆,廚房和衛生間就更不用說了,應有盡有。女兒很滿意,終於有了屬於她自己的房間。 房東是個很好的人家,有一個六歲的女兒克拉拉,淘氣可愛,整天不停地在花園裏跑來跑去,蕩起秋千來,能蕩很高,我有時站在窗前看,都提心吊膽的。有時騎在她爸爸的脖子上哈哈大笑。克拉拉很喜歡BB,每次一看見我抱兒子下來,馬上跑過來逗他,摸摸兒子的臉和小手,還不時地親親他。把她小時候玩的玩具拿來給兒子玩,可惜兒子那時候太小還不會玩。我們搬走時,房東把小孩吃飯的座椅也送給了我們。 好景不長,搬進去不到三個月,LG的工作又要換地方了,就是我們現在住的城市。而租房合同上寫著要提前三個月通知房東,但離我們要走的時間隻有一個多月,好在跟房東商量時,房東說沒關係,你們盡管走好了。最後LG覺得不妥,走時介紹了另一家人來租這套房子,我們搬走的第二天,他們就搬進去了。 這次的東西可是真不知道如何收拾了,LG說該扔的就扔吧,但做起來還是很難的,看看又舍不得扔,就又收到了箱子裏。最後大大小小收拾了十二隻箱子,找了一家托運公司搬走的。上火車,我們隨身還有兩隻箱子和兒子的嬰兒車,零零碎碎的東西還是不少。 現在住的是公房,並排整齊的樓房有好幾棟,感覺像在中國。樓內的房子結構都一模一樣,兩臥室加一客廳,麵積不是很大,結構挺好。這房子是沒有家具的,所有家具都是自己買,應了LG的話,帶來的東西全都派上了用場,還是不夠,又添置了不少,真不知再搬家該是多少箱子了? 我們住在五層,沒電梯,兒子不會走時,抱上抱下累得我直喘氣,心裏總想要是二或三層多好。住的時間長了,發現租這樓房的,大多數都是子女不在身邊的老人,要麽是兩三個大學生和租,一般的德國人家都有小別墅。女兒現在經常說我們住在“貧民窟”裏,要她爸爸找HAUS那種房子,想找個理想又實惠的房子,談何容易!LG卻不想再搬家,實在是搬怕了,每次他都是最大的勞力。但這搬家,並不是我們所能主宰的,搬家一直跟著LG的工作走,今後工作走到哪裏,搬到哪裏。 從我的心底裏,一直想喊“不想再搬家!” 願天下像我們一樣飄泊在海外的人,早些安定,不再搬家! 2005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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