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B是1988年的十一月份被依法逮捕的。在此前的一段時間,麗仍然住在出租屋裏,我住在學校。開學後,我的事情在一夜之間成了本縣的特大新聞。人們說,小隊長摸個老婆隊裏人知道,大隊長摸個老婆全村人知道。縣委書記包情人全縣人知道。我的事情全縣的學校知道。可見那時我挺過來,是要有一定的勇氣。大部分人都是為我惋惜,不是看不起我的眼光。
最最著急的不是我,而是我的父母親,他們一次專門來到了學校,兩位老人走到學校門口,向門衛打聽我的名字,由一個學生帶他們來到我的宿舍。父母先是安慰我,母親勸我不要離婚,結婚離婚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她經曆了很多,自己也有過婚變史,不容易。然而父親的態度和母親完全不一樣,他說,這種女子打光棍都不要也罷。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父母親,先解決陳B的事情,下一步再說麗。
想想我已經這麽大了父母仍然在為我操心,真是過意不去。但兒子的事他們再怎麽操心也毫無怨言,再苦再累也心甘情願。我將他們送了回去,叫他們不要為我的事情著急,我會處理好的。他們哪會不急啊!
出事後,很多知心的同事和朋友們都來看我,安慰我。但是在對麗的問題上,離不離婚,這種事沒有一個為我拿主意,褒貶不一。
麗的母親上次去後,再也沒有來過,她父親是不聞不問的老好人。鳳開學後去學校了,臨走的前一天和我談了很多,她不主張離婚,能夠挽救就盡量不要離,那段時間她為我們的事操勞了很多。我感謝她。
陳B判刑後,我心裏落下了一塊石頭。他咎由自取,得到了應有的下場。我開始著手解決麗的事情。年關將至,我去了麗的家。他父母都在。我把我的想法全盤托出。麗的母親眼淚一把,鼻涕一把,罵著麗。我說,你們也不要過度傷心,或許我們離婚後,麗的生活會好一些。
過年,我照樣帶了東西去給她父母拜年,隻要一天不離,我們還是夫妻,我不能給人家說閑話。麗卻沒有到我父母那裏去,她知道自己是無顏再見公婆。
想想也真是,離婚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那段時間我被弄得焦頭爛額。
春節後, 我和麗心平氣和地長談了一次,是在她娘家裏。
我事前從和英那裏知道她休息,通過和英約了她。我早早來到她家。坐下來以後,我說:"我想和你談一談我們的事。"
"......"麗沒有說話。看上去有些可伶。
"這樣拖下去,對你,對我都不好。"我繼續說。
"沒有挽救的餘地嗎?"
"遲了。如果不是我親眼目睹,我也許會平靜些。要知道,那早晨發生的一幕,永遠不可能從我腦子裏消失。"
"陳B已被趕下台,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你的目的達到了......"
"陳B下台是遲早的事,共產黨不會放過他,不是我的事。"
"一切都是我的錯。我會從這次事件中吸取教訓,不會再犯錯誤了,請相信我!"她說得很堅定。
"麗,從我們談戀愛,到結婚,我都是很疼你的。結婚後你的行為太令我失望了,你根本沒把我當丈夫看。你對我好隻是為了隱瞞你的虧心事。"
"我也不願意,是他設下圈套害我的。"
"你不能反抗嗎?你把他引到家裏來又怎麽解釋呢?而且就在我出去的那一刻!如果換了我,你會原諒嗎?"
"那是我的錯,原諒我吧。"她說。
"我無法原諒你,真的。我後悔當初看錯了人!"
麗開始哭起來。外麵的輿論壓力,我的離婚要求,使她的情緒低落到了極點。但這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眼淚不能使我改變態度。
"你不要哭,好好重新生活吧!離了,對你,對我都是解脫。我近日起訴到法院,希望你有思想準備。"。
我走了,她母親也沒有出來見麵。
我將起訴書遞交到了法院。
第一次開庭是三月份,沒有離成。麗不同意,法庭調解。
第二次開庭是兩個月以後,也沒有離成。法官認為我們還有和好的希望,因為他看到我們之間,並無大吵大鬧。
第三次開庭,是一直拖到暑假結束。麗感覺到再沒有希望了,如果再堅持,法庭也會判離婚。於是她在離婚書上簽了"同意"二字。離婚的時候,好在我們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也許比這要複雜得多。在這一點上,我還要感謝麗。我們離婚很簡單,沒有財產之爭。出租屋裏的家具,我僅搬了一張辦公桌,連那張床我都沒有要了。
很多朋友很想了解麗的近況,在這裏我說幾句吧。
離婚後,由於輿論壓力大,她去了鄉裏醫院工作。除了作風問題外,她工作努力,待人和氣,為人很不錯。89年和我離婚的那年,她27歲,31歲時談了個對象,是一個中學的體育代課教師。隨後結婚,生了個男孩,長得很可愛。
那個教師,沒有婚史,比麗小兩歲,他了解麗以前的情況,頂著壓力和麗走到一起。婚後的生活也很幸福。
1994年,那男的下海,投資了一個有風險的項目,結果血本無歸,欠下幾十萬元的一筆債務。因為債主逼迫,他流蕩在外,一直不能回家。孩子十歲時,他們離了婚。小孩歸麗帶著。有時也帶孩子去他爺爺奶奶那裏。
據說那男的在外又找了女人。
麗目前又回到了縣醫院上班。畢竟大醫院的收入要高些。有時,回老家,我也去看看她。她說,現在一個人過日子已經習慣了,平日把精力集中放在孩子的教育上。她和我之間,避而不談過去,以朋友相處。她向我開口的事,我基本滿足她(不是指錢,我沒有錢的)。如今她47歲了,歲月不饒人。我從她眼中看不到一絲遺憾。她說一切都是命。
鳳的生活很不錯。她和同學結婚,現在在上海工作,在昆山落戶買了房子。我和她姐姐離婚後,見過她兩次。一次是她結婚,她邀請我參加了她的婚禮。一次是五年前,我回老家,她也在老家,得知我回來了,專門來看我。說話很穩重,對我很尊敬。我在此祝願她生活幸福美滿。
寫到這裏本想結束。但我無法忘懷我的網友,非常感謝他們對我的關注。每個人的經曆,都是一本書。多年來,我一直想把我的經曆變成文字。在我年輕的時候,萬萬沒有想到時代進步會這麽快,能以網絡形式將我的經曆與大家分享。在寫我的經曆時,免不了要牽涉到真人真事。希望涉及的人千萬別對號入座。我既沒有點名,更沒有說誰對誰錯,大家當局外人好。謝謝大家。請你繼續看下麵的中篇:朱妍和我的第二任妻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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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nDemi 回複日期: 2009-07-27 09:37:50
老夏是個真性情的人。。。。確實天生有風情骨頭。。是個好情人。。但是絕對不是個好丈夫!
在老夏描述的文字中經常和女性不熟悉的都有牽手動作比如文還有第一妻子的妹妹,小朱,關係曖昧,很擅長搞這些小細節讓女的心為之蕩漾。。。。
另外大學的時候和小朱關係好的時候,感覺有點利用小朱的感覺,接受了小朱太多,雖然我們知道 有時候接受有可能比拒絕還難,但是作為一個男人的責任,不能給與幸福,確不拒絕給與對方點希望和盼頭,這點就讓人覺得是情債!樓主的性格決定了難以幸福背負情債!遭遇第一任妻子出軌是必然!
通過老夏的描述我隻能說最可憐的是小朱的丈夫,結婚的時候得到的卻是心裏裝著別人的女人,即使是處女又有何用??以後的夫妻生活必然不能滿足,後來出軌成為必然!而且從小朱丈夫的有限談話也表明了他其實算個君子也算個人才,所以老夏害了小朱。
作者:多情女郎 回複日期:2009-07-26 18:37:29
總結:夏與小朱的愛情觀。
——“雖不能相濡以沫,卻不曾相忘於江湖。”
這是一種靈魂之愛,超越了物質世界的具體形態,純粹的精神之戀,是兩個靈魂之間的對話,是深埋於心底的情愫。沒有功利,沒有世俗。隻是,隻是一種甘苦自知的感受,死都不能釋懷。因為不能相濡以沫,才會有遺憾,才產生美,有了缺陷之美,才產生了感人至深的篇章。而完全沉醉於幸福之中的人是不會感受到這一點的,也不會創造出這種撼人心肺的詩篇。像陸遊與唐婉、梁山伯與祝英台、羅密毆與朱麗葉、賈寶玉和林黛玉……那些浪漫而淒美的催人淚下的愛情故事及詩篇,就是在那種遺憾傷感中產生的。假如最終結局圓滿,假如王子和公主最終過上了幸福的生活,那就不會給人間帶來那麽多感動了!
謝謝lingyuan的祝福,請你繼續關注
謝謝朋友的祝福,故事的發展將是令人心碎的,希望你繼續關注。
老夏,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