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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 軍事家 孫臏
是被砍去腳, 還是小腿,還是膝關節的髕骨呢?
“孫子臏腳,兵法修列。” 如何正解?
司馬遷在《報任安書》中說:“孫子臏腳,兵法修列。”這裏的孫子,指 的是孫臏;“兵法”,即《孫臏兵法》;“修列”,意思是是著述、編著。“臏”,指 膝蓋骨;“臏腳”,是一種砍去膝蓋骨及以下的酷刑。孫臏因為遭受了“臏刑”, 所以以“臏”命其名。司馬遷的意思是,孫臏雖然被施以殘酷的臏刑,但還是 寫出了名垂青史的《孫臏兵法》,說明他有極大的勇氣和毅力。
中國古代的斷足之刑有兩種,一為刖,一為臏 。什麽是刖刑?《易·困》“鼾 hān 刖 yuè”一詞虞番注:“斷足曰刖。”《周禮·司刑》“刖罪五百”,鄭玄注:“刖,斷足也。”都說是一種截去下肢的酷刑。此刑起源於何時?文獻雖已有說,但卻不足征信。《周禮·司刑》鄭玄注:”周改臏作刖。”這似乎在說,是周代才有了刖刑。
胡厚宣先生用甲骨卜辭與地下發掘相印證,確鑿無疑地說明,商代已有刖刑(見胡著《殷民的刖刑》,載《考古》1973年2期)。
(臏) bìn 同“髕”。
孫子臏腳。—— 漢· 司馬遷《報任少卿書》
臏辟(古代斷足的酷刑);
臏腳(砍去膝蓋骨及以下的酷刑);
臏罰(剔去膝蓋骨的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