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級社會 有階級 有貧富,
劃成份 是按解放前的所有來劃分的,具體,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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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摯友 下鄉當年 告我一事:
一個地主的兒子 不幾歲(不超過10歲)拔了地裏一棵白蘿卜, 被人發現了,後來 隊裏 罰了他家 5圓 rmb。
69年,5塊錢,對一個農民,一天一個棒勞力 10分,就是毛把錢, 5塊, 一個大數字了! 幾乎是一個來月的全部所得 啊!
朋友告訴我, 不平, 同感!
批評 聲討都可以, 罰5分,半日工,說的過去,
罰2毛5,也許可以認可,50毛, 太過分,欺負人,而且 欺人過甚!
難怪風水輪流轉,階級翻來覆去,,,,,
量變到質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