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毛主席:
首先,我向您老人家問好!
我是個農村小學教員,家住
福建省莆田縣城廂鎮。家庭成分是貧民, 我的教員生涯已有二十多個寒署了。
我有個孩子,叫李良模,是一個一九六八年的初中畢業生,一九六九 年,他聽從您老人家關於“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 很有必要”的教導,毅然報名上
山下鄉。經政府分配在
莆田縣山區——荻 蘆公社水辦大隊插隊戶務農。
在孩子上
山下鄉後的頭十一個月裏,他的口糧是由國家供應的(每個月定量三十七斤),生活費是由國家發給的(每個月八塊錢),除了醫藥費和日常生活中下飯需要的萊金是由
知青家長掏腰包外,這個生活待遇在 當時,對維持個人在山區最低限度的生活費用,是可以過得去的。
當國家對上
山下鄉知識青年的口糧供應和生活費發給斷絕,孩子在山區勞動,和貧下中農一起分糧後,一連串的困難問題便產生了。
首先是分得的口糧年年不夠吃,每一個年頭裏都要有半年或更多一些 日子要跑回家吃黑市糧過日子。在最好的年景裏,一年早晚兩季總共能分到濕雜稻穀兩百來斤,外加兩三百斤鮮地瓜和十斤左右的小麥,除此之外, 就別無他糧了,那兩百來斤的濕雜稻穀,經曬幹揚淨後,隻能有一百多斤。 這麽少的口糧要孩子在重體力勞動中
細水長流地過日子,無論如何是無法 辦到的。況且孩子在年輕力壯時期,更是能吃飯的。
在山區,孩子終年參加農業勞動,不但口糧不夠吃,而且從未不見分 紅,沒有一分錢的勞動收入。下飯的萊吃光了,沒有錢去再買;衣褲在勞 動中磨破了,也沒有錢去添製新的。病倒了,連個錢請醫生看病都沒有。 其它如日常生活需用的開銷,更是沒錢支付。從一九六九年起直迄於今, 孩子在山區務農以來,他的生活一切花費都得依靠家裏支持。說來見笑, 他風裏來,雨裏去辛勞種地,頭發長了,連個理發的錢都掙不到。此外, 他從上
山下鄉的第一天起,直到現在,一度沒有房子住宿,一直是借住當 地貧下中農的房子。目前,房東正準備給自己的孩子辦喜事,早已露出口音,要借房住的上
山下鄉知識青年另找住所,看來孩子在山區,不僅生活 上因難成問題,而且連個歇息的地方也成問題。
毛主席:您老人家號召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我完全擁護,叫我把孩子 送到山區去務農,我沒意見。可是,當孩子上
山下鄉後的口糧問題,生活 中的吃油用菜問題,穿衣問題,疾病問題,住房問題,學習問題以及一切 日常生活問題,黨和國家應當給予一定的照顧,好讓孩子在山區得以安心務農。
今年冬,我的又一個孩子又將初中半業了,如果過不了明春的升學關, 是否再打發他去上
山下鄉呢?前車可鑒,我真不敢去想它! 在我們這裏已經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中,一部分人並不好好勞動,並不認真磨練自己,並不虛心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卻倚仗他們的親友在 社會上的政治勢力;拉關係,走後門,都先後優先被招工、招生、招幹去 了,完成了貨真價實的下鄉鍍金的曆史過程。有不少在我們地方上執掌大 權的革命幹部的子女和親友,縱使是地富家庭出身,他們趕時髦上
山下鄉才沒幾天,就被“國家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調用出去,說是革 命幹部子女優先安排工作,國家早有明文規定。這麽一來,單剩下我這號 農村小學教員的子女,在政治舞台上沒有靠山,又完全舉目無親,就自然 得不到“國家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而加以調用了,唯一的資格 是一輩子在農村滾一身泥巴,幹一輩子革命而已。
麵對我們這裏當今社會走後門成風,任人唯親的現實,我並不怨天,也不尤人,隻怪我自己不爭氣。我認為,我的孩子走上
山下鄉務農的道路 是走對了,我們
小城鎮的孩子,平常少和農村社會接觸,長大了讓其到農 村去經風雨和見世麵,以增長做人的才幹,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當孩子 在務農實踐中碰到的許多個人能力解決不了的實際困難問題,我要求國家 能盡快地給予應有的合理解決、讓孩子能有一條自食其力的路子可走,我想,該不至於無理取鬧和苛刻要求吧。
毛主席:我深知您老人家的工作是夠忙的,是沒有時間來處理我所說 的事,可是,我在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的艱難窘境中,隻好大膽地冒昧地 寫信來
北京“告禦狀”了,真是不該之至!
謹此致傾
李慶霖 敬上
1972年12月20日
複信原文:
李慶霖同誌:
寄上300元,聊補無米之炊。
全國此類事甚多,容當統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