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清基督教的真相

我對基督教的認識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 當我還年輕的時候,我對基督教的印象是非常好的。那時,我覺得基督教很崇高,宣揚的是“愛”和“寬容”。   * 當我剛來美國不久,對基督教一知半解。我接觸了很多基督徒,覺得基督徒們都很善良,很熱心幫助別人。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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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神”和“基督教的神”

(2009-11-10 14:34:41) 下一個
希望大家分清楚兩個概念:“神”和“基督教的神”。

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有些人,沒有分清楚這兩個概念,看了有些糊塗蟲講述的人體多麽奇妙/宇宙多麽奇妙之後(例如那本慘不忍睹的《遊子吟》),接受了宇宙有一個創造者的說法,稀裏糊塗就信了基督教。請大家注意,即使有一個“神”,即使宇宙/生命是被創造的,這個創造者就一定是“基督教的神”嗎?肯定不是!

有沒有“神”?如果有,這個“神”有什麽特點?我的回答是:我不知道!我們既沒有證據證明存在一個“神”,也沒有證據證明不存在一個“神”。

而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聖經”有很多非常具體的描寫,這個“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會生氣,會憤怒,會後悔,會嫉妒,甚至強迫人娶一個淫婦為妻,甚至__主動地__有意地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基督教的“神”是不存在的,這是可以證明的。我們之所以能夠證明基督教的“神”不存在,就是因為“聖經”提供了大量的有關耶和華/耶穌的言行的細節。例如,我們可以用如下的方法證明基督教的“神”不存在:

    1)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如果存在的話,是“全知全能”的,說話不應該是放P。

    2)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說:“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又說“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

根據:    

以賽亞書 48:11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  

以西結書 39:7 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列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中的聖者。

    3)同樣根據“聖經”,即使在所謂的“新約”時期,耶和華/耶穌的名還是一樣被褻瀆。

根據:  羅馬書 2:24 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結論:基督教的“神”不存在 --- 除非他說話是放P,或者“聖經”是胡說八道。  

證畢!

這個證明簡單,清楚,明了。請大家說說,這個證明有什麽邏輯漏洞沒有?


附:為什麽可以證明基督教的“神”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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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注意:廣義地講,“神”是什麽樣子,我們不知道。所以,我們無法判斷是否真的存在一個“神”。基督教的“神”,在“聖經”裏有非常具體的言行,這就給我們判斷真假的機會了。大家能分清這個邏輯嗎?

比如說:如果有人說地球上存在一個長著五個腦袋七隻手八隻腳的怪物。你可以不相信,但是你無法證明這個說法是錯誤的。但是,如果有人說某年某月某日地球上經度緯度是多少多少的那個地方將出現一個長著五個腦袋七隻手八隻腳的怪物,那麽,我們很容易就可以證偽這種說法了。

大家明白了嗎?

同樣的邏輯,我們無法證明不存在一個“神”,但是我們可以證明:基督教的“神”不存在!因為,基督教的“神”在“聖經”裏麵有很具體的言行供我們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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