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的邏輯論證,請大家思考:
1)基督徒們相信“聖經”的記載都是真實的。
2)“聖經”記載了耶和華/耶穌多次大規模屠殺嬰兒,甚至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令人發指的暴行。
3)因此,基督徒們相信耶和華/耶穌真的大規模屠殺嬰兒並且幹過_使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的事。
4)但是,基督徒們不僅不譴責這樣的暴行,反而是讚美!
因此,我們的結論是:基督教信仰強烈地扭曲了基督徒們的人性!
相關經文很多,僅舉一例:
耶利米書
19:9 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and they will eat one another's flesh during the stress of the siege imposed on them by the enemies who seek their lives.'
中文:“我必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英文:“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中英文對照,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基督教的“上帝”(或者:“神”)耶和華/耶穌完全是__主動地__有意地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基督徒們或許會狡辯說,那都是因為人有罪啊!假設人都有罪好了,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用“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的方法來懲罰人們,足以說明耶和華/耶穌是何等的邪惡了!
有些基督徒還狡辯說,這裏“使”的意思起實施”任憑“。這種“解釋”是說不通的。原因有兩個:一是看英文版並沒有“任憑”的意思,二是“聖經”翻譯的時候,“全知全能”的“上帝”管不管啊?如果管,會出現這種翻譯錯誤嗎?由此可見,基督徒們的狡辯是說不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