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就是所謂“耶穌的救贖”,即:
1)人人都有罪,都罪該萬死。什麽罪?“虧欠了神的榮耀”。
2)耶穌替信徒們死了一次。
3)信耶穌的人,由於耶穌替他們死過了,因為“信”,所以被“救贖”了,可以上天堂,得永生。這是所謂的“因信稱義”。(即:基督徒們常說的耶穌的“寶血”洗清了基督徒們的“罪”。)
問題是:所謂耶穌的“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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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分清楚兩個概念:“神”和“基督教的神”。
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有些人,沒有分清楚這兩個概念,看了有些糊塗蟲講述的人體多麽奇妙/宇宙多麽奇妙之後(例如那本慘不忍睹的《遊子吟》),接受了宇宙有一個創造者的說法,稀裏糊塗就信了基督教。請大家注意,即使有一個“神”,即使宇宙/生命是被創造的,這個創造者就一定是“基督教的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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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的邏輯論證,請大家思考:
1)基督徒們相信“聖經”的記載都是真實的。
2)“聖經”記載了耶和華/耶穌多次大規模屠殺嬰兒,甚至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令人發指的暴行。
3)因此,基督徒們相信耶和華/耶穌真的大規模屠殺嬰兒並且幹過_使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的事。
4)但是,基督徒們不僅不譴責這樣的暴行,反而是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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