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銳(1917年4月-),生於北京,祖籍湖南平江。著名中共黨史專家。曾任中共中央委員,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水電部副部長,毛澤東政治秘書。
1934年考入國立武漢大學工學院機械係;參加“一二九運動”,為武漢秘密學聯負責人。193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此後分別在湖南、延安和中國東北從事青年和新聞工作。 1945年後到東北,先後任高崗、陳雲的秘書。
1949年至1952年任《新湖南報》主編、湖南省委宣傳部長。1952年調北京,主管水電。1958年任水利部副部長,兼毛澤東秘書。
1959年廬山會議被定為“彭德懷反黨集團成員”,撤銷一切職務,開除黨籍,下放勞動。“文革”期間被關押在秦城監獄。
1979年平反,出任水利電力部副部長。1982年-1984年任中央組織部青年幹部局局長、常務副部長。中共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十三屆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離職後主管《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的編篡工作。長期呼籲民主憲政。
1980年代與張玉珍結婚。
李銳還是國內主要的三峽工程反對派代表人物,1980年代初著有《論三峽工程》一書,並多次上書高層指出,將來三峽工程完工,庫尾洪水位劇升,必然要為重慶“準備後事”。並引用黃萬裏的話說,今後恐怕會在白帝城立三個鐵人。
另:近年亦有為香港一些雜誌如《明報月刊》等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