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全文修改、定稿。於2011-04-01另行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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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7 20:30。很抱歉,本文暫時下線,目前仍在繼續補充修改中。)
(2011-03-26。補充修改基本結束。)
曾經很不自信地愛過一個女孩子,或許她也愛過我。但是,留給我的是綿延不絕的隱痛,留給她的是深深的傷害和對我的鄙視。
那一年,我就讀的高中補招了一批學生,我們班來了一位女同學。新同學走進教室後,站在靠門的地方。她五官端莊,眼睛大大的,明亮而清澈,是那種安安靜靜中自自然然地透出的清澈。
新同學來後不顯山不露水地學習著。期中考試過了,一次語文課上老師選讀同學的作文。有一篇作文評論了在有一場期中考試臨結束交卷時,一位"高個子掩護矮個子"偷改答卷。班主任大概因此受到壓力,轉而在班級裏作了不點名批評,好像是說這種事情應該先對班主任說,傳出去對班級榮譽多不好。
學期很快結束了。又一個新學期開始了,曾經的新同學去了文科班。
我這人很木呐,不知過了多久多久才知道"高個子掩護矮個子"是我們新同學的大作。我有個印象好像她作文不錯,不知是否與這件事有關。也不知她是否因此而(被迫)去了文科班。但這件事讓我對她頗為敬佩繼而有點不平。
很快到了老班級分班後的第一個中秋節。學校決定文科班同學回原班級慶祝。晚會開始前,我在學校報欄前看報。天已經暗下來,下著小雨。這時有個人撐著傘,慢慢走到我身邊停了下來。不知過了多久,我一轉頭看到是她。我有點驚訝,又有點緊張,忍了一會兒還是慌忙離開了。那天的晚會上,我有點放肆地大聲嘻鬧著。她大大方方地唱了一首電影《啊!搖籃》的插曲"我為爺爺打月餅"。她唱得自然、動聽。我當時不知道她為什麽唱什麽"為爺爺"幹什麽呀之類的,大概嫌那是小娃娃唱的。
(此處以下待補若幹字)(補充基本結束, 2011-03-26)
高中生活並不緊張,我時常在校園裏看到或遇到她。平時在校園裏單獨遇到她時,還是不敢當麵看她。走近了就總是心砰砰直跳,匆匆地從旁邊走過去。
那一年,我所在的高中大概有近百人考取了同一所有一、二萬學生的大學,新生中有她和我。
剛入學時,我的宿舍房間在三樓的盡頭,樓下是一條通向食堂和後校門的路。隔著路,斜對麵是一個籃球場,再過去就是她所在的宿舍樓。我時常站在窗前,等待著她的身影從樓下的路上經過。晚餐時間是一個好時候。看著她從窗前走過去食堂,然後再等著她走過窗前回宿舍。我從來沒想過要去跟在她後麵幹什麽。偶爾在食堂裏碰到她也覺得有點不自然。
又是一個回家過周末的日子。宿舍裏就我一個人。我有點百無聊賴地倚著床架站在窗前。灑滿陽光的球場上空空蕩蕩的。突然,她背著書包,沿著球場邊從那邊走過來。到了籃球架下,她踢了一下地上的一粒小石子,然後象隻小鳥,輕快地跳到路麵上向後門走去。我的眼睛模糊了。我這時候多希望自己就是那粒小石子,讓她把我一路踢回家。
最後,我鼓起勇氣給她寫了一封信,告訴她我的迷茫、孤獨和對她的思念,告訴她我需要她的雙手來讓自己振作起來。信中沒有什麽"我愛你"之類的話。
信是一口氣寫成的,大概有三、四頁。裝進信封封好,貼了一張蓋了郵戳的舊郵票,通過學校的郵件收發室直接放到了她的信箱裏。
信寄出去了,然後就想著她星期幾可以收到信,大概星期幾會回信,我星期幾會收到。
到第一個周末沒有回音,到第二個周末也沒有回音。
不知等了多久,大概到第三或者第四個星期,我還是沒有見到她的片言隻語。
但我見到了她本人。她拉著一位女伴,迎頭朝我歡快地跑來。
然後擦肩而過。
當時我正趕著去上課,剛從馬路轉上教學樓門口的水泥石板地。我的血液快凝固了。
幸福女神正向我飛來。
我忘了是怎樣走進教室的。那是兩節有三、四個班級的大課。老師在上麵強打著精神有氣無力地講著,學生們在下麵似聽非聽,教室亂哄哄的。
我的心更亂。
不知是什麽時候......
很快,我又給她發了一封信,請求她原諒我的唐突。
我選擇了退卻。
是的,選擇了退卻。
匪夷所思。
在電影《教父 III》裏有這樣一段情節,教父眼睜睜地看著最珍愛的女兒因為自己而倒在血泊中,先是不敢、不願相信,繼而無力地抱著自己的頭,然後仰頭張大了嘴,欲哭無聲又無淚,直到撕心裂肺地發出一聲長長的慘叫。
Al Pacino並沒有因為在《教父》裏的表演而得到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獎,這一段是一個注腳。但是他在電影中的痛,一秒鍾在我的生活中就延伸成一年或更長,從我決定發出第二封信開始直到我生命的最後一刻。
我可以找出很多原因說明當時我為什麽會那樣做,但後果隻有一個:我深深地傷害了她,也放棄了我這一生的幸福。本應該完全由我來咽下這一顆苦果,但卻也深深殃及了無辜的她。
(以上補充修改基本結束 2011-03-26)
多年漂泊,我慢慢才體會到她才是我的真愛。據說她九十年代在編輯的職位上去了新加坡,也不知道如今人在何方。想起
如果時光倒流,我們當初真的走到一起,我們會幸福嗎?我不得不承認我必須做出很大的改變。但我相信我一定會做到,因為我找到了自己的家園,我的心不再孤獨、我的靈不再漂泊,我會用自己的勤奮、自己的才智,幸福而堅定地建設好這個家園。
如今,整天跟一幫無知者無畏的混蛋們在一起,如同一具行屍走肉。如果是為了我自己,我早就對著自己的腦門,一粒槍子,一了百了。
留住點心痛,留住點遺憾,告訴自己,天曾經很藍,花曾經很紅,讓淚水還有理由伴著雨水一起滑過臉頰,讓自己還有興趣繼續微笑著行走在風刀雪箭中,因為我期盼著:走過風雨,再見彩虹。
後記 (2011-03-24)
終於寫完了,人卻更加難受。
我不想傷害我愛的與愛我的人,不想打擾她們的生活。有些指證性太強的事我在主文中隻能隱而不寫了。那時,她在任何場合都會讓人一眼就認出來。在大學二年級時,她的打扮曾發生過一次根本性的變化。當第一次發現時我正衝下宿舍樓的台階去食堂買晚飯(那天沒有看著她從窗前走過),她則剛好端著買好的晚飯快走到我們宿舍樓門口。我們都怔了一下,我驚訝得張開了嘴。她見到我當時的樣子笑了一下,然後把頭低了下去。我趕快從邊上跑過去,給她讓路。是啊,已經大學二年級了,不能總是中學生的模樣了。
可是,到現在我都不敢肯定她是否愛過我。那些塵封多年卻又總也封不住的往事如今已經變得支離破碎,它們可能隻不過是我一廂情願的自作多情。回想起來,我甚至不記得我曾經跟她麵對麵說過什麽話。特定的年代、我個人特殊的成長環境和經曆以及由此而造成的性格造就了這一段總讓我隱隱作痛的情感經曆。
在另一方麵,是特別的她讓我夢熒魂牽著這一份似有似無的情感。我曾跟我妻子開玩笑說:"沒幾個女孩子能入我的法眼。你是硬擠擠進來的。"而她進入我的眼簾後我就再也無法不留意於她了。
隻是我隻能將這一份專注埋藏在心底。
人海茫茫,人生碌碌而苦短,此情怎勘?
又想起 Scarborough Fair 這首歌,想對每一位看到這篇文章、知道或似乎知道那個"她"的你說一聲: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 sage, rosemary & thyme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