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3
撒謊,不對,但,中宣部是對的,‘代表們’是對的;
掩蓋真相,不對,但,新聞審查是對的,網絡屏蔽是對的;
貪汙、浪費,不對,但,公權消費是對的;
打砸、強奸,不對,但,強製拆遷,強拆,非強奸,是對的
殺人,不對,但,天安門廣場殺人是對的,西藏殺人是對的;
嫖娼,不對,但,領導們包養情婦是對的;
賣淫,不對,但,東莞是對的,電訊的‘106’是對的;
隨地吐痰,不對,但,媒體的廣告是對的;
所以,什麽都不是無條件的,這就是我們的辯證法,非領導,難把握,對廣大的群眾來講,有個簡明扼要的講法:“我做的都是對的,你做的可能是對的,要視情況而定,可以‘對’,也可以‘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