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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 的 故 事

(2011-12-29 23:08:31) 下一個

2011/12/21

 

    雞是我們最了解不過的東西了,不過我對她的了解卻從未徹底過,總又一種‘這就是雞!’的慨歎。

    小時候,生了病之後,媽媽總會想辦法不知從那裏變出一隻雞來,濃濃地燉一鍋湯,一勺一勺地喂我喝下去,湯很香,以致我會產生一種錯覺:“要是我的病老是不好,就好了。”,雞成了夢想中的美味。要知道,那是個連買布都要有布票的年代,當爹媽的都會為孩子長得太高而發愁得時代。

    再後來,跟爹媽去河南幹校,常常往返在北京——河南的17次列車上,每每路過德州,總要在火車車窗口買幾隻德州扒雞,別認覺得好吃,我卻覺得不怎麽樣,覺得落迫得很,臭哄哄得車廂裏吃不出好來。

    從此我對雞便沒了念想。

    這是我對雞的最初的認識,說真的,在這樣的認識水平上我停留了很久,後來,充其量也不過是雞來得更容易了,不生病的時候也可以吃了,吃的方法也變得五花八門了,但我卻一直停留在‘德州扒雞’的感覺上,一直對雞不感興趣。

    後來,雞被賦予新的含義,演繹了很多風情故事,從‘派出所養雞釣魚’、‘收罰款不開發票’,到‘警察局長成了洗浴城的股東’、‘東莞酒店業發達,不能稱為淫都、、、’,人間亂象唯‘雞’可解。我算是對雞有了新的認識,‘喔,雞,雞是財!’。

    不知什麽時候,我看到了一個名字:王實味,因反對‘衣分三色,食分五等’,被抓了,被殺了,覺得很不舒服;與此相近的時間裏我看另一份史料,毛從一處視察地回營,製服兜裏鼓鼓的,據當事人會議,兜裏放的是用油布包的半隻午餐沒有吃完的雞,我感到很驚愕,這就是我們的領袖。

    我這個人記性有時候好得出奇,想都忘不掉,從此我再看到毛主席像,總要看看他的製服口袋。

    還是‘雞’搞的。

    我從此對‘雞’的認識算是又上了一個階梯,知道了‘人可以吃雞,雞也可以吃人!’

又過了一段時間,我看到司馬璐的回憶片段陳雲在做《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的專題報告時被問到‘既然共產黨是講平等的,為甚麽我們大家的生活這麽苦,毛主席卻每天吃一隻雞?’,陳雲是這樣回答的:“是的,毛主席每天吃一隻雞,這不是毛主席願意的。毛主席希望和我們大家過一樣的生活,但是同誌們想想,毛主席的健康對中國革命多麽重要!所以,毛主席不願吃雞,黨中央的命令一定要毛主席吃雞。和我們每一個革命同誌一樣,毛主席吃雞也是一種革命任務。”

    完美的解釋,毛澤東在幫‘革命’吃雞!

    反對‘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的人被殺了,講“毛澤東在幫‘革命’吃雞!”當了大官,我不識貨,但我會比比看,對‘雞’的不同觀點決定了個人的命運,此謂‘識時務’。

    一隻小雞決定了一個家族的命運,王實味,無子,則無孫,就是人們通常所言:斷子決孫,陳家我就不多說什麽了,明白的人都明白,不明白的人也就不用明白了,這樣會離危險更遠些。

    講真實觀點的人,我也分不清到底是勇敢還是無知,反正被斷子絕孫了;讚同‘革命雞’的人,自己也可享到革命蛋,蔭及後代。

   雞,乃神鳥也——-此為我對雞的新覺,盡管如此,我還是提不起對雞的任何興趣,一來,生性直白,看不順眼的總想踢一腳;二來,怕老婆。

    不過,斷子絕孫卻不是我想要的,古人雲:事之難易,不在大小,在於時機,‘想踢一腳’不是什麽時候都可以的,踢得太早容易傷到腳危及小命,踢得太晚,喪家之犬,恰如酒加弱夫之流,何必呢,人道些嘛。

    所以,起腳不可任性,否則貽誤了卿卿性命不說,還會貽害子孫,但也不能不踢,那樣太對不起自己得良知了,‘踢,還是不踢?’,‘在於時機’。

    順便提一句,我是不讚同‘雞也是參加革命的’,雞,燉湯最好喝,除此之外,除了無恥,就是不足掛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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