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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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達

(2013-03-02 16:42:59) 下一個

一個和前夫的妻子成為好朋友的人

琳達是我現在的經理,她非常善良和藹,工作中有什麽問題,她都會盡量幫忙,閑暇時也經常和大家聊聊天,拉拉家常,所以關係都不錯。她曾離過一次婚,和前夫育有一女,再婚後又生了第二個女兒。

四年前她剛進公司的時候,我還在其他部門,但由於工作上聯係比較多,我們經常一起出去開會,討論問題。一次我們從外邊開會回來,路過樓下的飲食區,因為不到午餐時間,裏邊稀稀拉拉地沒幾個人,其中有兩男一女三個人,一麵喝著咖啡,一麵興致勃勃的聊著天。琳達對我說:“那是我的一個朋友,你先走,我過去打個招呼”。

琳達走回來的時候,電梯還沒有到。“那是我前夫的妻子”,琳達解釋說。

“誰?”我著實吃了一驚。

“我前夫的妻子,她在附近的公司上班。”看我吃驚的樣子,琳達奇怪的看了我一眼。

許多中國人離婚時,為了財產,為了孩子的撫養問題,會吵得天翻地覆,不歡而散。分手後偶爾相遇,不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就是躲的遠遠的假裝沒有看到。我知道這裏的情況不同,離婚前也會為誰是誰非而爭吵,一旦發現婚姻無法挽回,就會和平地分手,家庭財產一人一半(除非有婚前協議)。在孩子的撫養權上會有爭執,但都是律師在交涉,兩人不會正麵衝突。離婚後,兩人再見,都會禮貌地走上前去打個招呼。如果有孩子打交道的機會就比較多,一個有撫養權,一個有探視權,周末或假期要交接孩子,當學校有什麽特殊活動時,爸爸媽媽以及他們的新配偶都會到場參加,以表示對孩子的鼓勵和支持,所以互相之間比較熟悉。但像琳達這樣和對方成為好朋友,在大眾廣庭之下,人家沒有看到她,還主動貼去打招呼的人,我還是第一次看到,尤其是對前夫的現任妻子,一個取代了自己地位的人。

其實,夫妻離婚後和平相處,對雙方都有好處。就拿琳達來說吧,按美國和加拿大的習俗,女兒結婚時,婚禮和宴席的花銷是由女方家長來出。這邊的婚禮一般都比較隆重,要租用教堂或者其它場地,要聘請有政府執照的主婚人,還要有宴席、酒水、鮮花等,是一筆很大的開銷。參加婚宴的客人不會送紅包,而是在新人選擇的商店裏,買一件他們列清單上的物品,貴一點往往是幾個人合買,每人也就出幾十塊錢的樣子。這樣收到的禮物都是新人需要的,但婚宴的花去的錢卻收不回來。琳達的現任丈夫幾年前工傷,一直病休在家,沒有收入,二女兒還在上學,經濟比較緊張,大女兒結婚時,她的壓力可想而知。剛好,她有前夫,兩家分攤,一人一半,減輕了琳達許多負擔。

大女兒生完孩子後,琳達和女兒的繼母輪流照顧了幾天。後來女兒要去健身房去恢複體能,每周兩次,需要有人照看孩子。琳達的住所離我們單位比較遠(Maple Ridge),來回開車差不多要3個小時,如果下班後再去看兩晚上的孩子,她肯定受不了。和前夫商量,前夫的妻子願意分擔這項工作,她們倆每周一人一次,即可以看到外孫女,又不是很累,各得其所,大家都很高興。也許就是這樣出於對女兒的關心和照顧,兩家人相處的機會比較多,才使琳達和前夫,以及前夫的妻子成了好朋友。

我的另一個同事瓊斯,也和她的前夫相處的很好。2010冬季奧運會在溫哥華舉行,她前夫大衛是冬奧組委會的工作人員,全程參與了火炬在加拿大境內的傳遞活動。當時瓊斯給我們提起過好幾次,滿臉的自豪的樣子,好像還是她們還是夫妻似的。加拿大人,尤其是溫哥華人對於奧運會非常狂熱,對於聖火和奧運火炬充滿了好奇和向往。傳遞結束,冬奧會剛開始,瓊斯把大衛叫到我們單位,請他利用午飯的時間,給大家講一講聖火的傳遞情況,以及傳遞過程中的一些有趣故事。大衛還隨身帶來一個保存聖火的油燈和兩把奧運火炬,一把是他自己傳遞時用過的,另一把則是全新。我們每人都捧著火炬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最後還興奮地舉著火炬照了像。整個過程中,瓊斯和大衛像老朋友一樣泰然相處,沒有任何的尷尬。

真的很欣賞白人這種夫妻分手後仍然和平相處的方式,兩人畢竟從相戀到結婚,有過一段美好的時光,又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對方是這世界上少數幾個最了解你的人之一。離婚後,即使不能成為朋友,也不必非得彼此反目,或者成為陌路人。善待對方,與人與己,尤其是對孩子都有好處。中國不也有一句俗話,“一日夫妻百日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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