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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佛教的倫理思想 構建和諧社會

(2009-09-19 13:58:48) 下一個
發展佛教的倫理思想 構建和諧社會
香港寶蓮禪寺

佛教發源於古印度,在龐大的佛教體係中擁有豐富、係統的道德倫理規範、理念和思想。在這些道德規範和理念中,有的是取自古印度傳統的道德倫理,有些道德規範是直接借鑒社會通行的某些法律條款製訂的,也有相當部分是根據佛教教理和修行需要為僧俗四眾製訂的。然而,在佛教的道德倫理規範中有相當部分是采取戒律條規的形式。

在佛教的曆史發展中,從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從小乘到大乘,從印度佛教到世界性的佛教,佛教總是隨順時代適應社會不斷充實、革新和發展,佛教的道德倫理也相應地不斷發展。在中國、韓國、日本等亞洲國家流行的佛教,不僅佛教教理思想受到這些國家民族傳統文化思想的深刻影響而發生某些改變和發展,佛教倫理也吸收了這些國家民族相當成份的道德倫理因素。即使在同一個國家,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佛教教理和倫理也不斷有新的變化和發展,可以說是與時俱進的。這種情況,無論在北傳佛教國家或是南傳佛教國家的佛教發展曆史上都可以找到豐富的例證。



當前,中國各族人民懷著滿腔熱情,認真貫徹落實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的科學發展觀,積極投入為實現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曆史實踐之中。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中國正在形成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為中心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新局麵。

在這一偉大的曆史實踐中,中國佛教徒高舉愛國愛教的旗幟,堅持走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人間佛教的道路,以高度的責任心和自信心與全國人民團結一道,積極投入社會主義的四大建設之中,努力做出自己的貢獻。中國佛教團體和廣大信眾在繼承和發揚佛教倫理,為構建和諧社會努力奉獻的同時,也在吸收和借鑒社會主義社會的道德倫理、價值觀念,不斷地充實、發展佛教的倫理規範和道德思想。

佛教傳人中國後,經曆過漫長的民族化的曆程。在這一過程中,不僅形成具有鮮明民族特色的佛教宗派,而且也形成富有民族特色的倫理體係,這主要表現在其中帶有很多十分明顯的儒家倫理因素。

中國佛教是大小乘相融弘通,然而以大乘佛教為主體。因此,中國佛教倫理體係以大乘佛教的“慈悲”、“大慈大悲”(解救眾生以苦難,給眾生以安樂)、“仁慈”作為最高理念或最高道德原則,與中國儒家倫理以“仁義”、“泛愛眾”為最高理念是比較相近的。大乘佛教的菩薩道或菩薩行,就是以大慈大悲為基本理念,倡導修持“六度”,上求菩提,下化眾生,以普度一切眾生解除眾生苦難為己任,《瑜伽集要焰口施食儀》甚至提出“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那樣豪邁的誓願。

那麽,中國佛教有哪些主要道德觀念和行為的準則、規範呢?

在佛教的龐大體係當中,與大小乘佛教的教理、戒律密切結合的八正道、五戒、十善、六度、慈悲喜舍、四攝、六和等等,皆具有道德理念和倫理規範的意義,也可以說都是中國佛教的基本道德觀念和行為準則、行為規範。這些道德觀念、概念和規範來自於佛教的經律論三藏之中。

在佛教傳入中國之後,中國曆代高僧、居士在向民眾說法當中,或是在自己各種體裁的著作中,往往以中國民眾熟悉的儒家、道家的道德理念和倫理準則、行為規範,對這些觀念、準則和規範加入自己的理解,作出新的詮釋,從而形成了中國佛教倫理的特色。

下麵僅舉兩個例子略作說明:

(一)五戒:是禁止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

中國古代高僧或身為儒者的居士,在解釋五戒時常常將五戒與儒家的仁義禮智信“五常”加以會通,認為二者在基本內容和精神上是一致的。北齊時,儒者居土顏之推在《顏氏家訓·歸心篇》中明確地說:“內典初門,設五種禁;外典仁義禮智信,皆與之符。仁者,不殺之禁也;義者,不盜之禁也;禮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這種說法在後世可以說是很多的,在社會上有很大影響。這種解釋使一般儒者、百姓對五戒容易理解,並且對僧眾到社會民眾中去弘法也提供了方便,使受儒家影響的民眾容易接受佛法。

北宋雲門宗契嵩(1007—1072)在《輔教編》中說:“人乘者,五戒之謂也。一日不殺,謂當愛生,不可以己輒暴一物,不止不食其肉也;二日不盜,謂不義不取,不止不攘他物也;三日不邪淫,謂不亂非其匹偶也;四日不妄語,謂不以言欺人;五曰不飲酒,謂不以醉亂其修心。”又說:“夫不殺,仁也;不盜,義也;不邪淫,禮也;不飲酒,智也;不妄語,信也。是五者,修則成其人,顯其親,不亦孝乎?”按照這種解釋,遵守五戒不僅應從反麵不做惡事,還應當從正麵做善事。例如不殺,不僅不應殺害動物,而且還應進一步愛護一切生命。契嵩為回應儒者以“仁義”、“禮義”來排斥佛教,特別強調以五戒與儒家五常會通,說修持五戒同樣可以修身、顯親盡孝,論述佛、儒二教皆可“同於為善”,“同歸於治”。

(二)十善,是倡導從身、語(口)、意(心)三個方麵來遵循道德規範和理念,防止做惡事,說惡話,心懷惡意。包括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欲、不嗔恚、不邪見,與此十項相反則是十惡。

對此十善,隋代天台宗創始人智顗(539—598)在《法界次第初門》中做了正反兩方麵作解釋。他說:“若人能知惡是乖理之行故,現在將來由斯招苦,則必須息惡行善,可以來世永致清升之樂果。是以次十惡而明十善也。但十善有二種:一止、二行。止則但止前惡,不惱於他;行則修行勝德,利安一切。此二通稱善者,善以順理為義,息倒歸真(按:糾正顛倒,歸順真理),故雲順理。止則息於重倒之惡,行則漸歸勝道之善。故止、行二種,皆名為善。”這是說,惡、惡業違背世間正理,必將招致惡報(來生為畜生乃至下地獄);如果止惡而行善i必將得到善報,死後可以再生為人或生到天界。他把善分為“止善”、“行善”兩種,認為二者皆合於正理。所謂止善,僅能改變顛倒,不做惡事;然而行善則更進一步,是主動地去做符合佛道的各種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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