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見當日,變生急迫。悲憤之際,網友屠夫不明所以,趨前熊抱安慰,以致失態。記者有意誤為“兩位律師抱頭痛哭”,流布甚廣,在此澄清。
鄧玉嬌案中的五個回合
—個法製記者對鄧案的分折
我供職的報紙歸最高檢管,雖然很想去恩施當地采訪,但是領導打了招呼不許去,隻好在網絡上留心各路消息。鄧玉嬌案自律師介入以來,忽然風雲突變,新聞效應成倍擴散,顯得迷霧重重。鄙人不才,想從各路媒體同仁的報道之中,理出一個新聞線索,分析一下“二夏”與巴東警方的過招。文章很多參考了閭丘露薇編的《鄧玉嬌案大事記》
首先說說對鄧玉嬌案夏霖、夏楠兩位律師的看法。與這兩位律師都沒有深入的交往,隻是在兩年前我報道小販崔英傑刺殺城管案的時候,在法院門口和他們有過一麵之緣。那時幾乎所有人都認為,小販崔英傑必死無疑;夏霖律師堪稱經典的一篇辯護詞,使得崔英傑從死刑改為緩期執行。殺死“烈士”的“凶徒”保住了一條命,可稱為中國司法史上一個奇跡。夏楠律師的筆名是楚望台,非常年輕,按師門算起來還要算是我的師弟;這位師弟是少年成名,在學校裏時有中政第一才子之稱。兩位在京城法律圈裏,都有很不錯的口碑。我想這兩位律師願意介入鄧玉嬌案提供援助,是鄧玉嬌家人的福氣。
第一回合:律師痛哭失聲,鄧母洗掉證據
5月21號那天晚上,幾乎是全體中國網民都看到這樣的消息:兩位律師結束會見後走出看守所,大呼“喪盡天良”,然後痛哭失聲。這樣戲劇化的效果,從新聞記者的角度來說,實在是難得的場麵。我們來猜一猜,“喪盡天良”指的是誰?“痛哭失聲”又為哪般?前麵說過,這兩位都是見過大場麵的律師,如此失態,實在令人費解。
不妨先看一看,兩位律師哭完之後幹了啥:
一是向在場媒體呼籲,要求協助聯係物證鑒定專家提供幫助提取指紋;(見流傳出來的現場錄音)
二是緊急要求封存鄧玉嬌的乳罩和內褲;(據說)當晚先後找了縣委書記、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見5月22日廣州日報及南方都市報)
兩位律師的意思很明顯:鄧玉嬌的乳罩和內褲是關鍵物證,需要封存。因為律師沒有取證的權利,要求黨和政府予以幫助。可是即便這樣,似乎也無法解釋兩位律師當天的激烈表現。我們作為不知情者,隻能發出這樣的疑問:鄧玉嬌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麽,導致他們失聲痛哭,要用“喪盡天良”這種詞來譴責?
從時間上來看,兩位律師下午五點半離開看守所,已經是下班時間。他們在當晚跑了好幾個地方,去提他們的緊急要求。這是另一個疑問:即使鄧玉嬌的內衣褲上真有指紋之類的東西,已經隔了那麽多天沒提取,根本不差那一晚上,他們有必要這麽急麽?
事情似乎第二天就有了答案:第二天,人們看到這樣一條消息:就在律師會見的當天下午,野三關鎮派出所長譚靜親自把鄧玉嬌的母親張樹梅接走,當晚鄧玉嬌的衣服全部莫名其妙地被鄧母洗掉了(甚至是在律師叮囑她不要動鄧玉嬌東西的情況下)。輿論的猜疑和憤怒達到了最高點。
我的看法大致如下:
1、律師在會見鄧玉嬌時得到了信息,知道有這樣一份證據存在;
2、律師的會見被監聽了,(或者公安根本就有人在場?)警方搶在律師之前對證據下手;
3、律師從看守所出來,找不到家屬,預感到一些事情,但是幹著急沒辦法,隻好先大哭幾聲製造輿論,並向公眾求援。形象問題先不談,總之律師失態是媒體爭搶的大新聞。
4、鄧玉嬌的內衣褲上留下的證據,總之都被一洗了之了。
5、我見過的很多刑事案件,每次律師會見嫌疑人之後,家屬都要圍著律師問長問短,我們都能體會那種心情。但是鄧玉嬌案裏麵,何以兩位律師的會見還沒結束,張樹梅卻趕著回野三關洗衣服?
直到四天之後,夏霖律師才向媒體披露了痛苦原因,和我的猜測大致一樣。“中午吃飯時,鄧玉嬌的母親張樹梅說要回家給鄧玉嬌拿藥,當時我遲疑了一下,因為有很重要的證據在她手上,但她執意要走,並說好馬上回來,我就答應了。下午2時30分接著會見鄧玉嬌,我進看守所的時候,張樹梅還沒返回。下午5時40分左右會談結束,你們可以看到,我出來的第一件事就是到處找人,一看張樹梅不在,感覺壞了。所有的希望全部落空,一下情緒就失控了,哭了出來,這也是我從業20多年來第一次。我調整了一下,希望能趕快到鄧玉嬌家保護現場,但已經來不及了,後來聽說,當天下午5時,張樹梅已在警方的陪同下回家“拿了東西”,第二天張樹梅說她21日當晚把這些重要的證據(鄧玉嬌的內衣內褲)全洗了。”(5月25日《廣州日報》)
如果真是如此,兩位律師的敏感反應不得不讓人讚歎。本來警方已在律師前麵下手(中午就將鄧母接走),占了先機;兩位律師一看警察先動了手,知道趕不上,先在媒體麵前痛哭一番,把秀做足了(不排除有真情流露的成分),再去各衙門上訪一遍,鬧得滿城風雨,沸沸揚揚。待到警方涉嫌隱匿、毀滅證據的消息一出,立馬掉進律師挖好的輿論大坑。在這個時候,鄧玉嬌的內褲上有什麽東西沒人關心了,地球人已經都知道,巴東警察對關鍵證據動了手腳。
第二回合:鄧母炒掉律師,律師啞謎回應
5月22日半夜,忽然出來一條勁爆消息:“鄧玉嬌及其母親和其他親屬對受委托律師不顧事實向外散布“鄧玉嬌被強奸”一事感到非常憤慨。目前鄧玉嬌母親張樹梅已聲明與受委托律師解除委托關係。原因是受委托律師未履行好職責,沒有對委托人提供實質上的法律幫助,偏離了委托的方向。”(恩施新聞網5月22日)
這個聲明詭異的很,綜合了一下網友疑問,大概有以下幾條:
1、追查這條新聞,是在淩晨兩點半左右上網,看得出工作人員在連夜加班。不過,張樹梅這樣一個農婦,政府發言人半夜不睡覺屁顛屁顛的替她發聲明?恐怕這是溫總理才能享受的待遇吧?
2、鄧母這幾句話說的極為專業,像是法學院的高材生,實在不像是出自農家婦女之口,誰在教她說話甚至代她說話呢?
3、兩位夏律師老遠跑到巴東免費替她女兒辯護,而且在會見第一天就找到對她女兒有利的重要證據,如果這都不算“對委托人提供實質上的法律幫助”,到底什麽才算實質幫助?
4、查了一下各媒體,律師似乎沒說過“鄧玉嬌被強奸了”,隻是說她受到了性侵犯。說律師影響了鄧玉嬌的名譽?要知道,在這之前,各網站論壇,幾乎所有網民都認為鄧玉嬌被強奸甚至遭到了輪奸才憤而殺人。
5、綜合各家媒體的消息,似乎自從律師離開看守所之後,委托人張樹梅就不知所蹤了。即使鄧母真想解除委托,按照常情常理,也不該對二位律師和媒體避而不見。
所有質疑指向一點:鄧玉嬌的母親到底是被控製了,還是被洗了腦?回頭看兩夏律師被解聘的經過:“5月23日上午,《廣州日報》記者杜安娜就解除北京律師委托之事,打電話給張樹梅求證。張樹梅聽到這個消息後感到很驚訝,明確表示“這是沒有的事”。但是,到了下午四時許,張樹梅給夏律師打電話說解除委托關係。此後,夏律師和媒體記者再也無法聯係上張樹梅了。”(5月24日廣州日報)
在這幾個小時之內到底發生了什麽?
麵對洶湧的輿論,兩位律師的表現卻相當淡定。夏楠律師當日寫了一篇題為《共話巴山夜雨時》的博文,稱“華一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同事從北京趕到,協助我們的工作。晚上忙完,就著江中雨聲一起吃了頓飯,權作消遣。看到巴東政府新聞辦代張樹梅發表的聲明。這場雨,也許很快就要下大了。”(夏楠律師博客:楚望台的法律評論)
按理來說,在全國人民(用這個詞好像不算誇張)眾目睽睽之下被人炒了魷魚,是相當丟人的事。在這樣的情況下,律師還如此鎮定自若,發表這樣有詩意的博文,實在令人費解。首先他透露,新來了兩位同事協助工作。既然已經被解聘了,還工作什麽呢?其次,夏楠律師描述的那場“很快就要下大”的巴山夜雨,是真的下雨,還是暗指巴東縣即將經曆一場暴風驟雨?巴山夜雨,讓我想起《笑傲江湖》裏莫大先生那把暗藏殺機的胡琴。
隔日,夏霖律師又在博客上發表一篇博文“橫路敬二”,全文隻有很短的幾十來個字,一起轉過來:
“兄弟喜歡看電影,印度電影《流浪者》讓我成為刑辯律師,巴基斯坦電影《人世間》給了我崔英傑案的靈感,日本電影《追捕》裏的杜丘—→橫路敬二……屈指一算,已經14天沒有吃藥了。兄弟還略微懂點刑事偵查,不會給西南政法丟臉。告知天下:老子也是高倉健式的人物,不管如何,老子都將耗在巴東。”
夏霖律師做了兩個比喻,首先似乎是在把鄧玉嬌比作橫路敬二,“14天沒有吃藥”指的當然是鄧玉嬌。特別google搜索了一下橫路敬二這個電影人物,簡單地說,就是一個正常人被人陷害到了精神病院。夏霖律師似乎是在暗指,由於鄧玉嬌14天沒有吃藥,很可能被人當成精神病。
兩位律師到底知道了什麽?這兩個大大的啞謎,像是持劍在手,引而不發。這一回合的勝負,似乎讓人看不清楚。
第三回合:湖北律師加入,兩夏突然亮劍
5月25日晚9時20分,恩施新聞網發布消息稱,“據巴東縣公安局證實,涉嫌故意殺人一案犯罪嫌疑人鄧玉嬌的母親張樹梅在解除原聘律師後,另聘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武漢)汪少鵬律師和湖北誠業律師事務所(宜昌)劉鋼律師共同擔任‘鄧玉嬌案’在偵查階段的代理律師。5月24日張樹梅與兩位律師簽訂了委托書。”(東方早報5月26日)
從前麵的事實看,到5月23日上午,張樹梅還在表示解聘律師“這是沒有的事”,而第二天,就和武漢和宜昌的兩名律師簽了委托。看來張樹梅不僅是法學知識淵博,而且在律師界人脈寬廣,無論是北京還是省城,隨手都找得到律師。那天晚上,汪紹鵬律師的新浪博客上(似乎是假的)出現幾千條網友留言,將二人罵得狗血噴頭。
但是這還不是5月25日那天晚上最火熱的新聞。第二天早上占據了各大媒體最顯要位置的,幾乎都是兩夏律師於當晚8:00(比政府換律師的公告早一個多小時)向公安機關遞交的“控告書”。該控告書指控,死者鄧貴大的朋友黃德智涉嫌強奸未遂,要求警方對其進行刑拘。(控告書見夏霖律師博客)
這份控告書詳盡敘述了案發當晚的細節——原來在案發的“休息室”之前,還有這樣一大段情節。
當天,夏霖律師高調接受采訪,披露痛哭原因:“下午2時30分接著會見鄧玉嬌,我進看守所的時候,張樹梅還沒返回。下午5時40分左右會談結束,你們可以看到,我出來的第一件事就是到處找人,一看張樹梅不在,感覺壞了。所有的希望全部落空,一下情緒就失控了,哭了出來,這也是我從業20多年來第一次。 ”(5月25日《廣州日報》)
不帶感情色彩的看,兩位律師很像是在用寫小說的手法在引導輿論:先留一個重大懸念,然後抽絲剝繭,一點一點扔情節出來;從新聞記者的角度來看,這種利用媒體的手法很高明,基本上每天新聞點都在增加,每天都在添柴加火。《控告書》一放出來,民意這口大鍋就煮沸了。
還需要注意,“兩夏”這一劍的技巧性暴強。在形式上,他們並沒有直接公布鄧玉嬌的原話,而是用了“控告書”的形式,形成了一份正式的法律文件。這一劍明麵上指的是犯罪嫌疑人黃德智,實際上直指巴東警方的死穴,逼其接招:如果不應律師的控告抓黃德智,就要麵對全國網民的質疑;如果抓了黃德智,就等於間接承認律師的控告,鄧玉嬌的正當防衛也就差不多成立了。
巴東方麵匆忙接招,使出一招“如封似閉”,把律師換掉,從此隻跟新律師喂招,不理夏霖夏楠二位,也不理輿論質疑。這一招雖然是下下之策,倒也省卻了再麵對“二夏”的頭疼。
第四回合:雙方進行冷戰,學界加入戰團
5月26日,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高一飛發表評論文章《律師表現不佳鄧玉嬌案前景令人心憂》,直指二夏“實際上缺乏作為律師基本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應當由律師協會依照會員處分辦法給予處分”。(5月26日《東方早報》)
這篇文章又掀起一波輿論聲浪。尤其是最後一刀“應當由律師協會依照會員處分辦法給予處分”砍的夠狠!
因為鄙人不是律師,對高教授的觀點沒法評論,隻總結一下網友對高一飛這篇文章的看法,大概有三種:
1、“學術獨立說”:高一飛教授作為學者獨立發聲,說的很有道理。
2、“迎合說”:高一飛為了迎合某些人寫了這篇文章。
3、“報私仇說”:網友鄺海炎指出,夏楠律師在去年法學界的司法改革論戰中曾經批判過高一飛“喪失了基本的學術紀律”,高要報私仇。
“二夏”的應對則是:在博客上發表了浦誌強、張思之先生的一封信。“聯係困難,溝通不便,師友同道十分掛念。目前巴東情況令人擔憂,考察你們前段工作,就我們所見,完全合法,無懈可擊。信賴你的職業操守,不擔心你的業務能力,隻是牽掛你們的人身安全。”“如有不適,請設法電告,我們將隨時前往。”
張思之何許人也?老先生八十多歲了,從前是全國律協的理事長,是全體中國律師的精神領袖。從兩邊的江湖地位來看,如果說高一飛像是青城派的一個掌門,張思之就是武林盟主。
張思之先生的力挺,可說是給兩夏打足了氣:“十分掛念,牽掛你們”,說明雙方關係不一般;“完全合法、無懈可擊”,是替“兩夏”擋開了高一飛“應當給予處分”的一刀。“信賴、不擔心”這兩句,是為律師的操守和能力做擔保;“將隨時前往”一句,是敲山震虎。要是巴東方麵弄得夏律師們“不適”了,來一個“設法電告”,鬧得武林盟主親臨巴東小城,恐怕事情就真的不可收拾了。
讀過《射雕英雄傳》的,有沒有想起來洪七公指導郭靖黃蓉痛扁歐陽克的那一段?總之張思之先生一表態,京城法學界就熱鬧了,開始群毆高一飛。比較重要的文章如下:
秋風《高一飛教授的無知與卑劣》:“高一飛教授根本不了解律師律師職業倫理和操作規範是什麽。”、“如果你不能理解崇高,那至少也不要故意把自己擺到崇高麵前,展示你的渺小與卑劣。”(見5月27日網易評論)
蕭瀚《警惕法學界的法盲專家》:“例如這次西南政法大學的高一飛教授批評夏霖、夏楠律師,一副討好官方、助紂為虐,落井下石的嘴臉,真叫人惡心。這種人可能人格發育有問題,缺乏最起碼的人道精神,不應該從事與法律相關的職業,正如他們可能往往也不適合從事與醫療相關的職業。”“在夏霖、夏楠律師艱難工作之際落井下石的,除了令人作嘔之外,更是等而下之。”(見5月29日蕭瀚博客追遠堂)
王建勳《對鄧玉嬌案原律師的指責毫無道理》:“高教授對兩位律師的批評看似很專業,實則毫無道理。”、“出現幾個頗有秉賦者,也很快墮為弗朗西斯•培根式有才無德的家夥。這樣不堪的一個群體,哪有資格對那些伸張正義、為民請命的律師們指手畫腳?! ”(見5月30日天益網王建勳專欄)
不過,麵對高一飛挑起的律師職業倫理的爭議,“兩夏”始終沒有回應。或許他們覺得有這幫京城法學圈的大腕撐腰就足夠了。高一飛被群毆的不敢還嘴,巴東方麵也沒有其他消息。
在“冷戰”時刻,夏霖律師再次在博客上“開炮”:“昨天我所提交的控告書隻是一顆“炸彈”,如果有關方麵一條道走到黑,我將扔出“核彈”。”(見夏霖律師博客)
第五回合:巴東暫時妥協,律師全身而退
27日,巴東政府發言人透露:“受鄧玉嬌親屬委托,鄧玉嬌代理律師於25日向巴東縣公安局提出對鄧玉嬌變更強製措施的申請。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鑒於鄧玉嬌具有自動投案情節,對其采取變更強製措施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對鄧玉嬌變更強製措施為監視居住。”(見5月27日長江巴東網)
次日,兩位律師還了一招:在博客上發表了一篇《暫別巴東的律師聲明》,主要有四點內容:(見5月28日夏霖律師博客)
1、“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因素介入案件處理,經過討論研究,決定明天暫別巴東,經宜昌返京”
2、“鄧玉嬌患有失眠症,她在會見中清楚地告訴我們,正在服用藥物氯硝西泮。該種藥品突然停藥導致的後果,殊為可慮。”
3、“我們認為,鄧玉嬌無病、無罪、無刑。”
4、“雖然暫時選擇知而不言,無非是結合當前形勢,為鄧玉嬌的利益設身處地考慮。一旦事態發展超出我們的預計,我們絕不會作壁上觀,獨善其身。”
將“故意殺人犯”鄧玉嬌放回家監視居住,應該是巴東方麵作出的暫時性妥協。妥協的原因,鄙人以為可能是因為敏感日子快到了,當局害怕網民跑去鬧事。要是律師把手上的“核彈”扔出來,恐怕要引起地震。
兩夏也很知趣,用行動做了回應:你放人,我走人。
據說(隻是據說)高層(中央政法委)已經介入了此案,這樣的妥協,可能是高層的調解,可能是兩夏的“核威懾”使然,也可能是巴東方麵和兩名新律師達成了交易。無論怎樣,對鄧玉嬌算是一件好事。
不過兩夏走人之前,還不忘回頭捅巴東一刀。“氯硝西泮”是個什麽東東?停藥有什麽後果?網絡搜索了一下,非常嚇人:(見維基百科中“氯硝西泮”詞條)
“突然停止服用氯硝西泮可以導致苯二氮?類藥物戒斷症狀:
輕度症狀: 腹痛 肌肉酸痛 怕光 視力模糊 語言困難 感冒症狀 失眠、噩夢 情緒不穩 心跳過快 高血壓 喪失平衡 虛汗
嚴重症狀: 抑鬱症 自殺傾向 人格失常 抽搐 幻覺 僵硬症(可能致命) 休克
驟停後,較嚴重的症狀可以持續數個月到一年之久,才開始減輕。”
看到這,不由想起另一篇對鄧玉嬌精神狀態的報道!“湖北省公安廳負責人正在巴東縣看守所提審鄧玉嬌,據知情人透露:情況很糟糕,大約5分鍾後,鄧玉嬌開始發作,歇斯底裏,情緒難以自控”(見5月24日《南方都市報》)
再聯想夏霖律師那篇題為《橫路敬二》的博客,不由讓人毛骨悚然。難道鄧玉嬌被突然停藥,是為了讓她產生自殺傾向和人格失常???
想起了兩位律師在看守所前的痛罵:“喪盡天良,滅絕人性!”原來這兩句不是指鄧貴大和黃德智,而是指想把鄧玉嬌逼瘋並送進精神病院的人???
“一旦事態發展超出我們的預計”這句狠話,意思似乎是大局已定,但還不放心。
5月31日,《新華網》發出新聞,公安機關已對黃德智予以治安拘留。
到我寫完這篇文章的時候,兩夏律師並未對黃德智被治安拘留一事發表看法。網友紛紛猜測的是,他們手上的“核彈”是什麽?一旦“事態發展超出他們的預計”,他們會不會再出一招“回馬槍”?
鄧玉嬌案,實在藏了太多的秘密
(轉自: http://xialinblog.blog.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