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貌取人
聊天室裏碰到在北大教書的好友 Anne ,她說:我終於聽從了你的意見,沒買 LV ,買了一個 Chloe 包。我說: Chloe 也很貴哎。她大叫:我們院的女老師不是背 Tod’s ,就是 LV , Burberry ,我這個已經很便宜很保守了!我把她的這番話講給在 McGill 讀博士的 Jane 聽, Jane 歎道:天呢,我們係裏的老師都是背著 背囊來上班的,他們中很多人還是世界上某研究領域的權威呢。
這個強烈的對比一下子勾起了我的興致,仔細回想一下,還真的找出好多國內與這裏在穿著打扮上的不同事例來。
記得剛來蒙特利爾的時候,出於職業習慣,每次出門我都要仔細去觀察路上行人的穿著,總想找出這裏與國內在流行服飾上的差異之處。看過了幾個春秋,我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在時尚之都的蒙特利爾,服裝服飾的流行趨勢沒有規律可循。
我住在 McGill 大學區,古老典雅的 McGill 音樂學院就在我家隔壁。每次從那充滿了藝術氣息的古堡一樣的大樓前經過,總能看見音樂學院的學生們坐在台階上聊天曬太陽,或有三三兩兩的年輕人背著各樣的琴從身邊走過。以我的思維定式,認為音樂學院的學生應該都是長頭發,奇裝異服,一看就是張揚著藝術家至少是準藝術家的氣質。可我從這門前走過了幾年,也極少見到我想當然的那些樣子,相反,多數學生的典型打扮是: T 恤牛仔褲,運動鞋,大背囊。性格不單隻不張揚,仿佛都很乖巧很溫順的樣子。如果他們不是坐在那裏,或是背著琴走過,我根本不會覺得他們“像是有音樂細胞的人”。
我又去各種音樂節上尋找心目中的藝術家。來到國際爵士樂節,每次見到的歌手樂手都是 T 恤牛仔褲運動鞋的裝扮,女孩子也沒見濃妝豔抹,也小背心牛仔褲那般地休閑。
後來我知道了,想要找他們就要去建築工地,加油站或汽車修理廠等地方。那裏有很多的藍領工人,身材健碩,刻著紋身,戴著耳環鼻環唇環,頭發長長的或彩色的,怪異的恤衫,破了洞的牛仔褲彰顯著個性。他們俊美的雕塑般的麵龐,優雅的舉止,正是我心目中那種藝術家的形象。
藍領都打扮成藝術家了,那街上工人階級裝扮的人物又是誰呢?
一次我的朋友 Mike 和他的老外朋友去唐人街喝茶,恰巧茶樓裏推著車仔的阿姨認識 Mike 。那阿姨見他們兩個坐在一起,便小聲問:他是你朋友嗎? Mike 說是啊,你認識他?阿姨答:哦,他是我們樓裏修管道的。 Mike 聽了心裏那個樂啊!這老外朋友哪裏是什麽修管道的,他其實是阿姨住的那棟樓的房東!他哪止擁有那一棟樓啊,周邊左鄰右舍幾棟大廈都是他的。這個大富翁平時總愛穿著一身舊衣裳,來往於他的幾棟樓裏,親自動手修門修窗掏個下水道什麽的,難怪阿姨會把他當作管道工。
我也見過這種氣質的大富翁。一次我老師帶我去他的好朋友家做客。那是坐落在蒙特利爾東部的一處類似莊園的所在,房前屋後目光所及的地盤都是他們家的,城堡一樣的家裏房間多得數不過來,其中一間娛樂室內可以踢足球。這是一個典型的百萬富翁之家,我劉姥姥進大觀園一般地眼睛都看不過來了,心裏也不免有點緊張,有點抗拒,不知道等會兒迎接我們的是什麽樣的一副麵孔。一陣細碎的高跟鞋聲中,走來了一位中年婦女,穿著土色的襯衣,同色係的褲子,與我身上這件鮮紅配金黃的羊毛衫比起來遜色多了。她熱情地招呼著,親切地以貼麵禮來迎接我們。身後跟著的是她的百萬富翁丈夫,也是土了吧唧顏色的一身,配上灰白的頭發,多麽親切的工人階級老大哥的形象啊。就是這一身樸素得不能再樸素的裝扮,趕走了我心裏的抗拒,一下子把我們之間的距離拉進了。
在百萬富翁 Jean Pierre 家做客
在蒙特利爾生活了多年,經過了太多次的“看走眼”經曆之後,我對自己原來固守的一些觀念與看法不再自信,也不敢再去以貌取人了,事實證明我那些單憑人家的外表來對其職業或身份的猜測往往都是錯誤的。 蒙特利爾,這個世界上最大的雙語城市(英、法語),聚居著來自全世界 80 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人民,他們使用著多達 35 種不同的語言和文字。試想想,在這麽一個色彩斑斕的大拚盤裏, 多元文化的概念,對個性化多樣化的推崇已經深深植入人們的骨髓了。每個人都太有主見,每個人都要不同。 當然找不到什麽定式來把他們進行歸類劃分了。
正是因為這種多元文化下的包容,任你是奇裝異服還是不修邊幅,都不會有人去理會,去議論,所以我這個在國內時連去菜場買菜都要化妝的人,來到加拿大後對自己的外表簡直沒有一點要求,尤其是在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的那段艱難歲月裏,更是有充分的理由去蓬頭垢麵了。不過奇怪的是,無論我怎麽一副裝扮,有時甚至都會忘記了梳頭洗臉就出門,可自己一點都沒有覺察這樣有何不妥,任何地方都敢進,任何場合都敢去。而當我一回到國內,卻馬上會感到有種無形的壓力令到我自卑,令我開始挑剔起自己。記得去年送寶寶回國,由於行李有限的空間裏都塞滿了他的衣物,我自己除了身上的一套衣服之外什麽也沒帶。回到廣州,家人不單隻馬上逼著我去做美容修頭發,更催促著我趕緊去買兩套“像樣”的衣服。那天我就一個人去了市中心最大的購物中心天河城,走在那高級的商場裏,望著身邊一個個光鮮亮麗的可人兒,感覺自己像一個正在泄氣的皮球,底氣越來越不足。手裏撰著錢在幾個漂亮的時裝店外徘徊來徘徊去,我居然沒有勇氣邁步走進去。我知道國內的人怎樣形容我們這班旅居海外的華人:說話洋氣,穿衣土氣。以前在國內從事時尚推廣工作的我,在加拿大的幾年生活下來,已經練就了對名牌潮流無動於衷的功力,可是一回國,思想就不由得開始動搖,沒多久,便又原形畢露,也開始花哨,開始講究起來。
在國內,很多人往往願意把一個人外在的穿著打扮視為估測他身份的 Label 標簽。所以每當看到市場上流行什麽服飾,時興什麽品牌,都會有好多人去追隨,唯恐落伍。身上穿著的衣服,手裏拎著的包包,發型配飾,以及開著的車子,往往就把一個人給定位了。我一個朋友從法國回北京做生意,那一陣子他留著披肩的長發,穿著在法國時購買的便裝,走到哪裏都被人當作藝術家來“尊重”。一次他在某餐廳吃飯,鄰座的人主動過來套近乎:您是不是在隔壁歌廳演唱的那個歌手啊?他微笑著搖搖頭。未幾,又一人過來:您是搞藝術的吧,怎麽看著這麽眼熟呢?他說不是,我是做家具的。那人聽了還堅持己見:那您是設計家具的吧?朋友說:我是倒賣家具的!
其實在加拿大,人們不是不講究穿著,而是他們深知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 Dressing Code 穿衣規則。遵守了這種規則,就能做到恰當不失禮。逛街的時候,上學的時候,在公園散步的時候,你很少見到誰會穿著高跟鞋出現在這種場合,即便再愛美的年輕女孩子,夏天在街上招搖的時候,上身小胸罩,下身迷你裙,腳下也依然一雙完全沒有後跟的平底鞋。我甚至見過一個電視台節目主持人在街頭拍外景,也許是節目中隻需她露露臉,所以見她穿著雙大拖鞋麵對鏡頭侃侃而談。(寫到這,我就想起從前在國內的公園裏總能見到濃妝豔抹,穿著類似晚裝的衣服,足蹬高跟鞋散步的女人,直覺得很好笑。)但如果是在晚會裏,音樂會上,假若你穿了這麽一身的休閑,那絕對是對人對己的不尊重,是非常失禮而且讓人質疑你的教養的。別看他們平時很隨便,可來到晚會上一看,女士們各個像走在奧斯卡紅地毯上的明星,裝扮得一個比一個誇張:高跟鞋是又細又尖,晚禮服是袒胸露背,每個人都唯恐自己不夠出奇,不夠過分。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紀的老女人,濃妝豔抹得可以媲美老妖精!不過我說的這個“妖精”可是褒義詞哦!
我自己呢,則遊走徘徊於這不甚相同的兩極世界裏。在中國穿不出的衣服,比如一些唐裝,往往是我在加拿大參加重要晚會節日的首選;而在加拿大最喜歡的休閑衣褲及運動鞋,我在中國就幾乎從來沒機會穿過。在中國時,我控製不了自己對名牌的追求;在加拿大,單純的學生生活使我內心純淨平和,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對學識對真理的追求上,充實愉悅,所以就忘記了穿衣打扮這回事了。
街頭時髦女郎都穿著平底鞋逛街
一群大學生穿著拖鞋在街頭獻唱。